br/那晚我辗转反侧,老想着索拉雅·塔赫里的镰状胎记,想着她那优雅的笔挺鼻子,想着她明亮的眼睛跟我对望的情景。我的思绪在她身上迟疑不肯离去。索拉雅·塔赫里,我的交易会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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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第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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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某个闷热的夏季星期天,爸爸跟我在跳蚤市场,坐在我们的摊位,用报纸往脸上扇风。尽管阳光像烙铁那样火辣辣,那天市场人满为患,销售相当可观——才到12点半,我们已经赚了160美元。我站起来,伸伸懒腰,问爸爸要不要来杯可口可乐。他说来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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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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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富汗,雅尔达是回历中嘉帝月的第一夜,也是冬天的第一夜,一年之中最长的夜晚。按照风俗,哈桑和我会熬到深夜,我们把脚藏在火炉桌下面,阿里将苹果皮丢进炉子,给我们讲苏丹和小偷的古老传说,度过漫漫长夜。正是从阿里口中,我得知了雅尔达的故事,知道了飞蛾扑火是因为着魔,还知道狼群爬山是要寻找太阳。阿里发誓说,要是在雅尔达那夜吃到西瓜,翌年夏天就不会口渴。
稍大一些之后,我从诗书中读到,雅尔达是星光黯淡的夜晚,恋人彻夜难眠,忍受着无边黑暗,等待太阳升起,带来他们的爱人。遇到索拉雅之后那个星期,对我来说,每个夜晚都是雅尔达。等到星期天早晨来临,我从床上起来,索拉雅·塔赫里的脸庞和那双棕色的明眸已然在我脑里。坐在爸爸的巴士里面,我暗暗数着路程,直到看见她赤足坐着,摆弄那些装着发黄的百科全书的纸箱,她的脚踝在柏油路的映衬下分外白皙,柔美的手腕上有银环叮当作响。一头秀发从她背后甩过,像天鹅绒幕布那样垂下来,我望着她的头发投射在地上的影子怔怔出神。索拉雅,我的交易会公主,我的雅尔达的朝阳。
我制造各种各样的借口——爸爸显然知道,但只露出戏谑的微笑——沿着那条过道走下去,经过塔赫里的摊位。我会朝将军招招手,而他,永远穿着那身熨得发亮的灰色套装,会挥手应答。有时他从那张导演椅站起来,我们会稍作交谈,提及我的写作、战争、当天的交易。而我不得不管住自己的眼睛别偷看,别总是瞟向坐在那里读一本平装书的索拉雅。将军和我会彼此告别,而我走开的时候,得强打精神,掩饰自己心中的失望。
有时将军到其他过道去跟人攀交情,留她一人看守摊位,我会走过去,假装不认识她,可是心里想认识她想得要死。有时陪着她的还有个矮胖的中年妇女,染红发,肤色苍白。我暗下决心,在夏天结束之前一定要跟她搭讪,但学校开学了,叶子变红、变黄、掉落,冬天的雨水纷纷洒洒,折磨爸爸的手腕,树枝上吐出新芽,而我依然没有勇气、没有胆量,甚至不敢直望她的眼睛。
春季学期在1985年5月底结束。我所有的课程都得了优,这可是个小小的神迹,因为我人在课堂,心里却总是想着索拉雅柔美而笔挺的鼻子。
然后,某个闷热的夏季星期天,爸爸跟我在跳蚤市场,坐在我们的摊位,用报纸往脸上扇风。尽管阳光像烙铁那样火辣辣,那天市场人满为患,销售相当可观——才到12点半,我们已经赚了160美元。我站起来,伸伸懒腰,问爸爸要不要来杯可口可乐。他说来一杯。
“当心点,阿米尔。”我举步离开时他说。
“当心什么,爸爸?”
“我不是蠢货,少跟我装蒜。”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啊。”
“你要记住,”爸爸指着我说,“那家伙是个纯正的普什图人,他有名誉和尊严。”这是普什图人的信条,尤其是关系到妻子或者女儿的贞节时。
“我不过是去给我们买饮料。”
“别让我难看,我就这点要求。”
“我不会的,天啦,爸爸。”
爸爸点了根烟,继续扇着风。
起初我朝贩卖处走去,然后在卖衬衫的摊位左转。在那儿,你只消花5块钱,便可以在白色的尼龙衬衫上印上耶稣、猫王或者吉姆·莫里森的头像,或者三个一起印。马里亚奇[1]传统音乐乐团,主要使用乐器有小号、曼陀铃、吉他、竖琴以及小提琴等曲风格通常较为热烈。[1]的音乐在头顶回响,我闻到腌黄瓜和烤肉的味道。
我看见塔赫里灰色的货车,和我们的车隔着两排,紧挨着一个卖芒果串的小摊。她单身一人,在看书,今天穿着长及脚踝的白色夏装,凉鞋露出脚趾,头发朝后扎,梳成郁金香形状的发髻。我打算跟以前一样只是走过,我以为可以做到,可是突然之间,我发现自己站在塔赫里的白色桌布边上,越过烫发用的铁发夹和旧领带,盯着索拉雅。她抬头。
“你好,”我说,“打扰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打扰你的。”
“你好。”
“将军大人今天不在吗?”我说。我的耳朵发烧,无法正视她的明眸。
“他去那边了。”她说,指着右边,绿色镶银的手镯从她的胳膊肘上滑落。
“你可不可以跟他说,我路过这里,问候他一下。”我说。
“可以。”
“谢谢你。”我说,“哦,我的名字叫阿米尔。这次你需要知道,才好跟他说。说我路过这里,向他……问好。”
“好的。”
我挪了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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