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大姐脸上的苦笑和眼中闪动着的哀愁,冬秀反而松了口气,幽怨悲伤总比心如死灰来的要好,她现在才算有了些许生气。
冬秀正欲趁机追问她那失意的过往,慧秀却很快收敛了情绪,把试图去摸留声机那个大喇叭的香儿拉过来,把她抱在怀里给她轻柔的抚摸肚子,问冬秀道:“三妹,你的孩子呢?这一下午也没见着,是留在北京没带过来吗?”
冬秀微囧,不知道话题怎么跳到这儿了,当下也只得下意识回到:“我还没孩子呢!”
慧秀心下一凉,自己的猜测居然是真的,她看三妹那个样子,身段儿是丝毫未变,分明与她做女孩儿时差不离,身上也完全没有为人母的那种沉静温和,就是抱着香儿的姿势也不像是个当过娘的,再加上这家里丝毫没有小孩子存在的痕迹,便隐约有些不好的预感。
“你,你是……”不能生吗?
慧秀不忍问出口,这句话太过沉重,也太叫人难堪,她不禁为三妹感到悲伤,原来看上去幸福无比的三妹也有这样的伤痛,一个女人倘若没有自己的孩子那还何谈幸福呢,即便她与妹夫感情好,这样没有子嗣的日子又能过多久呢……
冬秀可不知道大姐的脑中已经将她定性为个不能生育的女人了,也是,她俩年纪相仿,大姐女儿都能打酱油了,她却还没任何动静,况且年纪也这样大了,倘若在农村,再过几年便是能做奶奶的年纪了,也难怪慧秀如此想。
冬秀正为大姐看向她时眼中带着的那抹怜悯而满头雾水,恰黄妈来说到了供热水的时间了,当下也不再多说,领着大姐和香儿便去了浴室。
待慧秀和女儿泡过热水澡,穿着干净馨香的睡衣,满身轻松的躺在柔软温暖的大床上时,还有些不可置信,只觉自己是飘在云端一般惬意舒适,原本还想撑着等跟妹夫打个招呼再去睡得,可随着倦意上涌,慢慢的便相拥睡去了……
待她们母女睡下,胡竞之才趁着夜色姗姗而归,冬秀看了看自鸣钟,啧啧,不愧是“夜上海”,夜生活很是丰富开放啊,这个点要是在北京早就到了宵禁的时候了,巡警都会上街抓人的,看来今后她也可以出去逛逛夜市了。
“喝酒了?”冬秀嗅到扑面而来的酒气,不由得皱眉。
“哪敢哪敢,我这是被酒泼在身上了。”胡竞之举起手上的戒指给她看:“有太太的戒酒令在身,我哪敢胡来!”
冬秀见他神色清明,谈吐清晰,确实不像醉酒的样子,也不再啰嗦,叫他趁着还没断热水赶紧去洗漱。
胡竞之一向精力旺盛得不似常人,今儿又着实兴奋,洗完澡也是毫无睡意,索性与冬秀分享起今天的看戏见闻来。
听着他花式的夸赞这出改编的戏是如何的精彩绝伦,作为原作者的冬秀也不由得与有荣焉,感到十分的高兴,当下决定一定找机会去看一看这出戏。
“你的故事那样振聋发聩,立意深远,不知造福了多少女孩儿,使得她们免遭厄运,可你自个儿的大姐却偏是个小脚里的翘楚,这真不可谓不讽刺了!你既然有那样长远的眼光和开放的思想,当初怎么没有劝你大姐一道放脚呢?”
冬秀叹了口气:“我怎么没劝,可她从小活的便是这双脚,你知道吗,我大姐还是当年赛脚会上的魁首呢,这双脚不仅是她的资本,是我大伯母的脸面,更是家族的荣光,不要说我,便是她自己也无从决定是否放脚啊!”
也是在洗浴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大姐那包裹里居然还带着一卷换洗用的裹脚布,看着她坐在板凳上认真仔细缠脚的样子,冬秀自己也觉荒谬又悲哀,心里闷闷的发堵,却又实在开不了口去要她放脚。
而慧秀看着她一双完好的天足自然也很是惊讶,她本以为三妹是顺应潮流放了脚而已,不想她那双脚就从未裹过,十指圆润可爱,脚背光洁如玉,毫无折损缠裹的痕迹,听冬秀说了由来后,半晌才囔囔道:“三婶可真疼爱你,这也能由得你的性子来,也幸亏这年月的读书人都不大爱这个了,个个嚷着解放天足,你也算是赶上好时候了,要不可怎么对妹夫交代呢。”
冬秀不知作何回答,她裹不裹脚从来也不是为了男人和世人的眼光,而是为了自己好过,可这些话大姐却未必能够理解和接受……
“哎,这种事儿向来是吾之□□彼之蜜糖,各人都有自己的主见和执念,强求不得的,你可别多事啊!”
胡竞之是个极反感裹脚行为的人,也一向是个呼吁女性解放的一线斗士,常常就要写了文章发表在报纸上鼓励女性独立自主,解放自我,冬秀倒不当心他会瞧不上大姐的落魄贫穷,却怕他因大姐执意裹脚一事而心生反感。
“怎么会,听你说来,她也是个大大的受害者,命运之悲苦,比之你小说中的主人公戈香莲也是不遑多让的,又是你姐姐,我自然也会好好待她们的。”
胡竞之今儿实在是高兴极了,在戏园里听着众人的满堂喝彩,只觉心潮澎湃,恨不得大声宣告这样好的故事出自自己枕边人之手,却碍于与太太的约定,只能憋在心里,与众人一道使劲鼓掌,明明身边都是陌生人,在那一刻,却突然觉得她就在他身边,更在他心里,与他心意相通,灵魂交融,要不是实在推却不过好友的相邀,他早在戏散场后就飞奔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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