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了十年的男朋友功成名就,然后娶了别人,陈琳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留恋,但想到自己跳河一死,这个醉酒的男人睡在这里,万一有个三长两短……
善良的陈琳,打了110。
很快就有人来了。
穿着黑色制服的城管小妖,后面还跟着一个五十来岁的大妈。
“怎么了这是……”大妈风风火火的小跑过来,眼神在陈琳和男人之间来回游历。
陈琳连忙解释前因后果。
大妈一脸怀疑的看着她,“你说你不认识他?”
不怪大妈不相信,孤男寡女大半夜就这么巧凑在一起,男的一身酒气,醉的不轻,嘴里还在唱什么分手快乐,女的眼睛红肿,显然是刚刚哭过。
这样的场景,大妈见的多了。
这明显就是分手现场啊!
“真的,我真的不认识他。”陈琳忙着解释,男人却突然大吼一声,“女人,甩了我,你一定会后悔的……”
吼完,还打了一个酒嗝,迷迷瞪瞪睡过去了。
这下陈琳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大妈教训陈琳,“姑娘,你们什么关系我也不说了,你看人都为你跳河了,大半夜的有事你们回去好好说可以吗?”
陈琳解释:“不是,这是误会……”
大妈根本不听她的解释,还体贴的给他们拦下一辆出租车。
两小妖合力把男人抬上车时,忍不住瞟了男人一眼,隐隐觉得他和普通人不同,却什么也看不出来,疑惑的抓抓头,高高兴兴下班了。
事已至此,陈琳也只能把男人往家里扛。
陈琳住的地方是一片杂乱低矮的老城区,到处都是垃圾和流氓,有钱的本地人都搬走了,只有他们这些外来的最底层,贪图便宜的房租。
她在老城区租了一个一室房,十个平方的小屋,客厅卧室厕所具全,煮饭的厨房在楼梯的第一间,一层楼六户人家共用。
陈琳把男人扛上租住的四楼,累的够呛,换下自己身上湿透的衣服,再看着横在小沙发上的男人,不,在她眼中,这个皮肤白皙帅气的男人,只是一个比她小了十几岁的大男孩。
闭着眼睛把大男孩脱个精光,然后把被子往他身上一盖,陈琳盯着旁边湿透的昂贵长裙,才想起这是向闺蜜借的。
从包里拿出手机,才发现手机被她关了静音,二十多个未接电话,还有十几个短信,全是闺蜜发来的。
短信:婚礼怎么样?
短信:那女的是不是丑爆了?
短信:我给你准备的录像带你放了吗?王建斌那个贱人,十年前就是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如果不是你打三份工养活他,他读的起开的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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