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自然是敖登和金琪。
此刻的两人都换上了部落传统的服饰,同样的宝蓝色绣着不知名的藤枝花朵,黑色腰封上缀着细小宝石,翘脚尖的短靴上缀着珍珠,看起来极为华美。
若仔细看,便能发现金琪身上的蓝要稍浅一些,衣服上的宝石也更多更明亮一些,也使得她看起来更为柔美大方,倒是颇有几分女主人的派头了。
但叶娇知道,敖登还有一个出身高贵的未婚妻,按照约定他们双方要在明天春天成婚。
也就是说,留给金琪的时间不多了。
想到这里,叶娇的心情是有些复杂的,如果可以的话,她希望在这些时间里,金琪能怀上孩子,且不说孩子能帮助金琪稳固地位。
就说是在这远嫁的孤凄之中,多一个血脉相连的亲人,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至少能多排解一些寂寞吧!这次轮到敖登给顾元煜接风洗尘,热烈欢迎了。
今日也来了一些部落的贵族们,大都是一些粗犷、勇猛的汉子,说话的语气与军中的那些大老爷儿们可谓如出一撤,倒是让叶娇觉得颇为亲切。
叶娇更喜欢的还是这里的烤肉, 据说原本是整个全烤的,只不过到底是盛宴直接弄过来着实不雅观,便将一部分的鲜香可口的羊肉呈上来。
大家用匕首割着吃,再喝一口香醇的奶酒。
在这瞬间,众人便觉得仿佛整个世界都跟着变得美好起来,叶娇一个满足呢!叶娇更是惬意的眯了眯眼,一分钟爱上这种美味儿。
然——有时候就算你的想法很简单,只想安安静静做个合格吃货,但有些人是并不允许的。
这次倒不是叶娇,而是顾元煜。
俗话说的话啊,有人喜欢人,自然就有人讨厌你。
有人敬仰被震慑顾元煜的威名,客气或礼貌或恭敬,便也意味着,有人不服气,横眉冷眼。
比如,这位大胡子大叔,自一开始就坐在角落处,对于众人向顾元煜的示好,撇嘴或冷嗤,一副很看不上的样子。
这种人顾元煜看多了,自不会搭理,却偏偏那人耐不住“寂寞”,向顾元煜发起挑战。
心里的不服气是一方面,而更多的还是想要立威,若能踩着顾元煜撑面子,那岂不是起到事半无数倍的效果!“听闻顾督军一贯海量,不知与我草原男子相比如何?”
那大胡子男人说着便端起超级大海碗,声音沉如巨石般落下,也重重砸在了每个人的心上!这倒是让一些人也跟着来了兴致,眼睛内微微泛着亮光。
其他部落不知道,但在他们这里,酒量高的人便仿佛无形之中会被人尊重,酒量差的人自然也就要遭受鄙夷喽。
而这位开口的大胡子,便是整个部落里面酒量数一数二的,也就难怪他会如此自信。
此人倒是有些小心机,不管比的是什么,只要是顾元煜输了,那这个败落的名声便是如何都清洗不掉的了。
敖登不免微微皱眉,欲开口阻止,你特喵用自己的长处去比较,有本事和顾元煜比试其他的啊!顾元煜却先了敖登一步,他的嘴角勾起一抹极浅,且意味深长的笑意,缓缓道:“哦,好啊,可以试试看呢。”
这话让众人彻底打起了精神来,好啊!他们听说顾督军这个人平时是不怎么喝酒的,想必是酒量不太行,否则就算不像大胡子般四处显摆,至少也得偶尔跟将士们小酌一番,也能顺带交流感情,提高一些军队凝聚力啥的。
既然压根儿就没听说喝过,想必顾元煜的酒量是不行的。
退一步来说,就算顾督军还不错,大约也没法和大胡子比吧。
见顾元煜答应了,一些人的心里难免生出几分看热闹的兴趣来。
叶娇也皱起了眉头,她好像也没见顾元煜喝过太多酒,平时各种宴会他也喝,但基本上都是小抿几口啥的,反正也没人敢强迫他做什么。
说比就比。
依旧是香醇诱人的奶酒,这次直接被下人们搬进来一大桶。
没错,就是桶!半人高,足有一人合抱的宽度。
叶娇的嘴角抽了抽,望着桶内那微微荡漾的水,哦,酒波,她的心情还是有些小小复杂的。
虽说这种奶酒的整体度数要低一些,但是吧,若这种阵仗的喝下去,怕是也顶不住啊!在叶娇的复杂目光中,“比赛”就开始了。
叶娇不知道,这种奶酒的度数并不低!这是专门给草原上那些爱喝酒,觉得不过瘾的男人“定制”的,其酒精度数甚至要比普通的无色酒水还要更高一些!一碗,两碗,四碗……是那种吃饭用的大碗,每次都被盛的满满,顾元煜看也不看,便仰头直接饮下。
待他喝完之后,还不忘用手将碗反过来,以示意里面的滴酒不剩。
果然人长得好看,便做什么都是好的。
比如顾元煜,无论吃饭走路还是睡觉,都是自带着一种莫名优雅在里面,与那种所谓特意练习的不同。
顾元煜的这些情绪,仿佛是镌刻在骨子里的那种,就算是他做一些甚至有些粗犷的动作,但那种说不出的贵气却始终存在。
比如现在,这大大的海碗,便愣是被顾元煜被喝出了金樽酒杯之感,连喝得动作都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养眼来。
再看旁边那位大胡子大叔,叶娇忍不住想要翻个白眼儿。
您喝得模样难看也就算了,但胡子上沾染了一些奶渍是什么鬼?
让人有种说不出的辣眼睛。
叶娇啧啧啧、你说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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