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金华城区,比以往的任何一天都要热闹。
旭日东升,晨曦初露。
刚起床的秦歌站在窗边,伸着懒腰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街道,暗叹真是热闹非凡。
街上行人,修道者占多数,除来自中州各门各派的修道者外,还有一些并无门派背景的江湖散修。
长长的街道上,放眼望去,有些修道者骑着各种各样的灵兽,感觉很拉风;有些比较年轻的修道者为装逼耍帅吸引妹子,竟御剑离地三尺而行,足不沾地,引来旁人惊呼……如此景象,真真是热闹非凡。
今天人们之所以这么早便上街,自然是因为天霜拍卖场将要举行的那场拍卖会。
早在一个月前,这事儿就已传得沸沸扬扬,大街小巷,就连三岁孩童都知晓。
寥不凡还斥重金用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将天霜拍卖场的场地规模扩大,想必今天光是门票钱,就够他大赚一笔。
当然,他赚,亦是秦歌赚。
秦筱端来热水,拧干毛巾,乖巧的递到秦歌面前。
今天秦筱也要跟秦歌一起去见见世面,她还特意比平常起得早些,精心将自己打扮得比平常要漂亮,还穿上不久前去天衣坊买的那套价值十几万的灵装。雪白香肩外露,只有两根细细的带子挂在肩上,脖子上还有一圈蕾丝带,一条柔软的纱绫就如一股被固定的红烟,轻轻的搭在身上,看上去高贵又性感,还有一种仙气。
秦筱心想,在外面总不能给公子丢脸呀。
待洗漱之后,秦歌穿上他的“公子如玉”,去到书房。
安芝芝、战安凉、药不然、金峰森四人早已在书房等他,并且今天都穿得很是光鲜亮丽,安芝芝还换上她当初在飞雪城买的“绿水浮萍”,看上去好生可爱,战安凉不止一次偷窥,还不止一次脸红,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对可爱的小姑娘没有抵抗力。
“秦歌秦歌,我还没吃早饭呢。”安芝芝蹦蹦跳跳的跑过来拉住秦歌的手。
秦歌摸摸她脑袋,微笑说道:“芝芝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怎么能吃早饭呢?乖啊,咱不吃。”
“哼,什么嘛。”安芝芝嘟着嘴,很不开心,觉得秦歌一点都不懂得体贴人。
一行人从花间楼后门离开后,便直接登上一辆马车。
药天命和老楚二人早已等候多时,此际正在宽敞的车厢里喝茶聊天。
“药叔,楚先生,早。”
“早早早,来,小歌这边坐,叔跟你唠嗑几句。”
“……”
因为大宅院被毁,所以药天命和老楚二人这段时间一直住在花间楼,不仅给花间楼带来名气,而且那些从各门各派来到金华城区的修道者在来花间楼玩时也不敢闹事,这倒是帮了秦歌不少忙。
有一位王爷和一位知名剑客坐镇的青楼,何人还敢闹事?
本来药天命是打算早点回京东,毕竟做为王爷他也是要处理很多政事的,不过他这人从小爱凑热闹,而且难得出来玩一趟,于是就决定等到拍卖会结束再回京东。
而药天命现在想去参加拍卖会,也自然不是因为他想买下那两样拍品,因为他知道那把莫问斩天荒是高仿的假刀,并非真品,至于那块有鸡蛋大的天品灵石……自从秦歌送给他西瓜那么大一块天品灵石之后,他就对天霜拍卖场即将拍卖的那块天品灵石感到不屑,并且他儿子跟秦歌是好哥们儿,经常混在一起,早已对天品灵石这种至宝见怪不怪。
街道上很拥挤,就算是王爷坐的马车,那也照样堵,毕竟这里不是京东,要是在京东,王爷今天出行,在昨天街道上就会被清理的干干净净,各大营业场所必须停业,谁还敢上街随便乱走?
时过良久。
马车行至天霜拍卖场外的那片广场,转行做马夫的何包蛋放下手里的马鞭,迅速翻身下马抽出一张凳子,然后拉开帘子,“王爷,殿下,秦公子,战公子……已经抵达拍卖场。”
这片广场是专门用来给各位来宾停放马车的,当然,得手持最顶级贵宾帖的来宾才有资格将马车停放在此处。
药天命“咻”的一声就从马车里蹦出,一身肥肉随之晃动,跟个汤圆似的,好生滑稽,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个王爷。
秦歌下马车后接住自由落体跳下来的安芝芝,然后又接住秦筱,他发现秦筱现在也变得有些调皮了,跟初见时完全不一样,这大概是因为混熟了。
在一个接待人员的带领下,秦歌一行人被带入场间,直接绕开那条人流拥挤的走廊,走上另一条旋廊,向楼上而去,引来很多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这便是贵宾待遇。
其间药天命和老楚还看到很多熟人,多是些在中州有头有脸的大佬,不是什么掌门就是什么宫主之类的,无一例外,俱是在江湖上有称号的那种大佬,药天命和老楚年少时也在中州混过,自是认得一些人。
秦歌一群年轻人只是安静的跟在药天命身后,显得很低调,不知道的人,只会觉得他们是药天命带在身边的手下。
有很多走上贵宾通道的男人身边都有高贵的女伴,而且还亲密的挽着胳膊,安芝芝看见之后,也挽着秦歌的胳膊,秦筱则是挽着秦歌另一边的胳膊,惹得旁人各种羡慕嫉妒恨。
倒是秦歌一脸蛋疼的表情,感觉好生别扭。
而秦歌并不知道,从他刚来到天霜拍卖场的那一刻起,就已有好几道视线锁定在他身上。
“师父,就是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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