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乃是一家一姓之天下,非万民百姓之天下。
固言今上乃与两班共治天下,今上乃为主,其余不过臣尔。
洪景来到底是穿越的身子,看不透!
“你觉得大索军丁,征集良民,不下三千人,只是我好大喜功?”
闵廷爀就差像圣者一样,伸出手来摸一摸洪景来的脑门。
在明知鞑骑不过四十骑,且已经约定演完戏就走的情况下。明明洪景来抓壮而来的四百人已经足够,闵廷爀却仍旧大肆扩充队伍。
固然人多势众,兵威赫赫,为人一世,谁不做醒掌天下权的美梦?
闵廷爀也想追效先贤,学李舜臣、权粟等人,手握千军万马,铁如意指挥方定。
既然有这个机会,为什么不做?
而且做了还能全活庆兴的百姓,三千个丁壮的家庭,可能就是万五千人的。几乎就是全郡良民的总数,比之直接赈济,不知高明多少。
洪景来只是转念一想,立刻就明白了过来。闵廷爀二十年为官,经历西人南人、老论少论、时派辟派几次党争。侍奉号称朝鲜最后一位明君的正宗大王,累加至正三品堂上官阶。
这样的人中龙凤,哪里会做毫无意义的事情,他走每一步都往后想过两步,甚至三步。
人家只是明哲保身,求一个进退自如。哪里像洪景来这样急急切切,万事全从直中来,只有直来不行才曲意回环。
“大监今日教我,必不敢忘!”洪景来弯腰到底,向闵廷爀行礼。
“论急思捷才,你或许胜我,但论其他,你还需要历练。”洪景来虚心受教的态度让闵廷爀很是满意,这是一个肯学习的年轻人。
这种抓丁的事情,一旦有了地头蛇的帮助,进展飞快。虽然抓进营的时候嚎的死去活来,但是营里的干饭真的很香。
不仅营里的干饭吃着香,每个抓来的丁还发十斤安家米,原本在围在兵营和官衙的百姓立马不吱声了。
打仗前再跑,很朴素的想法。
反正本乡本土的, 泥巴路上有几个坑都清楚,还怕跑不了?而且在营里吃饱饭,比啥都强,家里老婆孩子还能喝粥。眼见着也没要立刻打仗,看风声总是守城,好像还真不错。
三千多丁壮抓齐,当然都是不堪用的。但早先洪景来抓的四百来人不仅分划队伍,还巡街守城半个来月,有了点队伍的样子。起码不会出城就跑,能够拉出城溜一圈。
于是洪聪珏领上自己的那些义兵,配合了百十个乡勇,拉了二百人去收复造山。
李在朝则是带着自己的契兄弟和乡勇合计二百,跑去收复芦山。
这当口,韩三石在汉阳歇了两天后,终于慢悠悠的护送着同属于金祖淳一派,几个和闵廷爀十分亲近的官员,还有闵景爀一同赶到庆兴。
闵景爀自然是担任着招讨副使,还有一个佥正过来做幕府掌书(屏蔽)记,一个弘文馆的校理来做了行军司马,最后还有几个小官儿,一道儿充进幕府做经历。
这个咸镜南北招讨大使的幕府也就是个临时机构,这些差遣都算不得官。不过是临时把他们从本职抽调过来,组成一个前敌指挥部。
如果碰上什么喜爱微操的驴板车座驾,屁股中一箭皇帝。或者三连机枪右移二十米,共和国总后勤部长常凯申总裁。
那还真的就是前敌指挥处,一切都要看上面的微操。
不过还好,纯宗大王十三岁孩子一个,暂时没有微操的想法,也没体会过微操的快感。以李朝的状况来看,还真不一定能给他提供什么微操的机会。
老天爷不给他面子,倭来跪倭,鞑来迎鞑。除了感叹一句“虏虽丑,然制我有余!”
真的很无奈啊!
废话不多说,洪聪珏和李在朝自然是天兵一至,鞑虏竞相灰飞烟灭。造山芦山等县很快光复,鞑虏在王师的强力打击下,不断逃窜。
最后嘛按照剧本,鞑虏收拾残兵败将,逃奔古邑城,试图背水一战。
战果辉煌,庆兴发往汉阳的捷报那真是花团锦簇,一下来了好几位捉刀手,闵廷爀的写材料班子分外强大。
连洪景来都要佩服这些官员的花样文章写得好,明明几十个字的事情,能扯成上千字,还都是四六短句。各种典故旧章信手拈来,写表文的本事,到底比抄袭考上进士的洪景来强。
反正王师是连番建下奇功,击败的鞑虏何止千百,救回了多少多少被虏劫的百姓。
最后需要做的就是旌旗招展,锣鼓喧天,带着号称二万人,实际三千四百人的“雄壮”大军出征土门江,一战而定乾坤。
不得不说军队是一个奇异的地方,它拥有某种把人彻底改造的魔力。洪景来抓的民夫,半个多月有人带着,如今看来居然也有了点令行禁止的模样。
而那些纯粹就和圈养的牛羊一样被关在兵营里,只练习了一个排队的三千壮勇,走起来虽然拖拖拉拉的,可就从外边看上去,还真像那么一回事儿。
前边的人带动着后边的人,踏步前行,配合上招摇的旗帜,有节奏的鼓声。胜利的气息似乎感染着每一个人,有一种昂然的气势。
当然啦,这不过是表面文章,如果真有鞑兵冲过来,他们一样会跑。如今不过是未见敌军,服从于惯性,跟着队伍而已。
光复完古邑,大军在城外扎营。三千多人怎么可能住的进原本只有区区二三百户百姓的小邑,你就是全部睡街道上也没有这个地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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