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少爷!这些马匹都是幽州的上等战马,是老爷特地托关系买来的!脚力和耐力都非常不错!”
……
“知道您今天回去,我已经让下人早早给马匹喂了草料,路上的干粮和衣服也都准备好了!还有散碎的银两,方便您使用!”
……
“两位既然是我们少爷的师弟,那就是我们聚香楼的贵客,以后来吃饭,一律免费!”
……
聚香楼的掌柜是一位六十多岁,打扮干净利落,身材矮小,笑容可掬的老者。
宋易飞只知道他叫吴老,是他们家的老人,从他上武当学艺开始,就来镇子里经营酒楼。
“大少爷,如果还有不满意的地方,您可千万别客气,我马上就吩咐下人准备。”
吴老脸上挂着笑容,微微躬着身子,站在宋易飞的身侧,让本就矮小的身子显的更加矮小。
“这些就足够了!吴老,真是麻烦你了!”宋易飞客气的说道。
“不麻烦!不麻烦!这都是小老儿该做的!”
吴老受宠若惊的连连挥手。
“不知道,两位贵客还要不要准备什么?”
吴老转身看向马昭和阿牛,脸上笑呵呵的问道。
“不用!不用!已经非常充分了!”马昭赶忙说道。
“老人家,这些东西太贵重,要不你还是拿回去吧?”
阿牛小心翼翼的摸着身上精美的长袍,憨厚的脸上,满是兴奋和激动。
衣服的材料上极品的锦缎,外观平滑、光亮、细密,虽然比不上丝绸的精致,华美,但却更适合外出行走。
这么一件衣服,少说得二十两银子。
让他一个穿惯了几文钱粗布衣的穷小子,实在是有些不习惯。
啪!
听到阿牛的话,马昭反手就在他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
“说什么呢?这可是大哥送我们的,你退回去岂不是瞧不起大哥!嗯!”马昭瞪着阿牛,免得这个蠢货做傻事。
这一次,马昭算是被宋易飞的豪气,狠狠震了一下。
他本以为聚香楼是个小酒楼,却没想到是镇上数一数二的存在,没几万两白银,那是绝对开不起来。
马也不是普通的战马,而是毛色火红,神峻非凡,宛若火云的良驹。
就算马昭这种完全不懂相马的人,都能看出这几匹马的非凡,没有上千两银子,估计是买不到。
两人身上的衣服,也是巧匠精心制作而成,鞋子更是纯正的水牛皮,耐磨,舒适。
两人背上的包袱里,除了路上的吃喝用度,更有上百两的碎银。
这位便宜师兄的家里,到底多有钱啊?!!
不光马昭被吓到,说实话,宋易飞自己也被吓了一跳。
他确实知道自己家里有钱,但是具体多少并不清楚。只记得小时候不缺吃,不缺穿,庭院多的能把人绕晕,别的就没什么印象了。
“怎么有种错过几百亿的感觉?”
聚香楼如果放到现代,绝对不低于五星级酒店。用来骑乘的马匹,也是保时捷一个级别。
而这些东西,只是为了方便他回家。
吴老更多的任务也不是管理酒楼,而是给他往山上送东西,方便他在武当山生活。
真有种富家公子,体验生活的味道。
“原主不是武痴,而是彻头彻尾的傻子。明明有这么好的家世,却非要去山上当苦行僧。”
更可气的是,记忆里吴老上山送东西的时候,他除了留下一些吃的,其它的一概不要。
用原主的话说,一心向武,不喜俗物。
简单来说就是除了武道,他对其它东西都不感兴趣。
估计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山上的人只知道他家里有钱,却不知道具体多有钱。
如果知道如此富裕的话,恐怕原主又是另一番境遇。
“你不愿意享受,那就让我来替你享受好了。”
宋易飞美滋滋的骑上,名为追电的黑色俊马,招呼两人出发。
本来宋易飞想一人两匹,交替使用,但是这些马神骏非凡,赶五六百里的路,一匹就绰绰有余。
骑两匹的话,不仅浪费,而且很麻烦。
最后三人各骑一匹,就出发了。
马昭和阿牛这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家伙,对骑乘的马匹十分喜爱,从酒楼到镇口短短的几百米的距离,已经不知道抱着马匹亲了几口,看的宋易飞想吐。
马子和车子一样,都是男人的最爱!
……
尘土飞扬之中,一群骑马,背剑,身穿华贵披风的人到了镇子门口。
这群人显然身份不凡,光从他们骑乘的马儿就看得出来。
这些马里面,最小的都有一丈多长,八尺高,强健有力的马身,修长的四蹄,浑身没有一点杂色,油光得发亮的毛,都显示出了这些马并不是普通的种类,特别是领头青年所骑的那一匹黑马。
如果是善于养马的人就可以看得出来,那匹马是极东草原特产的“墨龙驹”,因为全身漆此马具有龙之血脉。
这东西是马,不如说它是一种异兽,因为“墨龙驹”不吃寻常草料,而是和人一样吃杂食,想要喂的好,必须顿顿不能少肉。
这个世界可不是繁荣的现代社会,而是落后的古代,就连普通人想吃一顿肉都不容易,更何况是一匹马。
这玩意儿不光吃的挑剔,养起来更是复杂。寻常一匹马得配上三四个马夫,日夜照料。根本不是普通富贵人家能够养得起的。
但是这种马奔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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