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桐哭笑不得,“对哦,按辈分,咱们小月牙的确是当姨姨了呢,你摸摸思嘉姐姐的肚子,里面有小宝宝,小宝宝出来以后,就要叫你姨姨了。”
“哇塞,好棒!月牙儿会好好疼他的!”
小月牙一脸期待。
布桐越想越觉得有趣,“这辈分也太大了,温故知新话还说不利索呢,就要当舅舅了。”
厉思嘉感慨道,“是啊,还挺神奇的,我还记得当初自己上高中的时候,我是桐姐姐的小迷妹,也是小叔叔的小迷妹,那会儿就想着,怎么样才能嫁一个像小叔叔这样的男人呢?
没想到现在自己都结婚了,虽然嫁的不是小叔叔这个类型的,但却是我最爱的。”
布桐自然不会忘记当初的一幕幕,“那会儿你的确是你小叔叔的迷妹,我记得我和你小叔叔刚领证那天晚上,就在厉家遇到了,当时我真想告诉你,我就是你小婶婶,但是因为必须得瞒着,所以还觉得挺对不起你的。”
“桐姐姐,我真的觉得自己挺幸运的,”厉思嘉认真的道,“当初厉家发生那么大的事情,我也从原先无忧无虑的千金小姐一下子落难了,爸妈也离婚了,还要漂洋过海去国外求学。
但是现在,我爸爸回归家庭,我有自己喜欢的工作,还嫁给了深爱的男人,再回过头去看的时候,当初受的苦,其实都算不上什么,厉家的衰败,于我而言,从来就不是灾难,而是重生的开端。”
布桐笑笑,“思嘉,你的心态向来很好,所以我从来不怎么担心你,因为老天爷是不会善待一个乐观又努力的姑娘的,好好珍惜你的幸福。”
“我会的,我一定会跟宋迟相亲相爱,把日子过好,就像你和小叔叔一样幸福。”
...... 宋迟和厉思嘉的婚礼办得很热闹,厉甜甜和小月牙当花童,tan-k和小兰当伴郎伴娘,宋迟嫌人不够多,厉思嘉又找来了一男一女两个高中同学,没想到宋迟还把唐斯年和孔忆慈找来了,凑了三对伴郎伴娘。
婚礼上,布桐看着台上的伴郎伴娘,自豪的道,“老公,自从小兰给我当了伴娘之后,咱们家的单身保镖们算是发现新大陆了,听说好多人在追她呢。”
厉景琛淡淡一笑,“那你倒是赶紧帮她物色一个嫁出去,好了了你的一桩心事。”
“我又不是媒婆,干嘛要干涉人家的感情生活,放心吧,有合适的,小兰会珍惜的,我也会帮她把关。”
“桐桐,”唐诗凑到布桐身旁,小声道,“你知道吗,这次是我哥自己跟宋迟联系,让宋迟邀请忆慈当伴娘的。”
“是吗?”
布桐挑眉,“也就是说,你哥主动创造跟忆慈相处的机会呗,他可以啊,追求攻势很猛烈。”
“不仅如此,他现在连工作重心都转移到帝都来了,所以大部分时间都在帝都,就是为了追求忆慈,只不过他住酒店,没住在星月湾,所以平时跟咱们碰不上面。”
布桐点点头,“反正外公外婆都在帝都,他要是来帝都定居也不错啊。”
“我也这么觉得,我还跟他说了呢,你猜他怎么说的?”
“......他该不会是想等追到忆慈之后再做决定吧?”
“桐桐,你聪明啊,不过他不是说等追到忆慈再做决定,而是他已经决定好了,只是买房子定居这件事情,想等忆慈决定,因为他说,怕自己买的房子忆慈不喜欢什么的就不好了。”
布桐忍不住笑出声,“你哥可以啊,还挺会说话。”
“我也这么觉得,他认真起来还挺有意思的,不过归根结底,还是要看忆慈怎么想咯,我都没有跟忆慈聊我哥的事情,怕给她压力。”
布桐完全赞成,“是的,我们觉得这个男人很好,可是忆慈未必这么觉得呀,所以还是不要干涉,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嗯,就是这个道理。”
宋迟的不少亲戚,想跟布桐合影,布桐不好推脱,只好起身去了。
“诗姐......”布桐刚走,叶燃的一张俊脸便凑了上来,“我刚刚去抱小叶子了,她又长大了啊。”
唐诗笑着道,“现在是冬天,穿的衣服厚,自然就重了,抱起来一沉,就觉得长大了。”
“那她什么时候才会开口叫舅舅啊?”
“早着呢,等着吧。”
“诗姐,”叶燃拉开椅子在唐诗身边坐了下来,“要不你收留我吧,我去星月湾住,这样她就跟我亲,等会说话的时候就能第一时间叫舅舅了。”
唐诗嗤笑一声,“叶燃,你不小了,能不能收起别的心思,好好工作,遇上合适的女孩子呢,好好谈个恋爱结婚,不然你还真打算来星月湾当巨婴啊?”
“人家不是巨婴,人家本来就是个小宝宝来着。”
叶燃一脸委屈。
唐诗转头看了一眼正在吃东西的萧愈,道,“看到了吗,只有萧愈才可以当小宝宝,但是他脑子受伤了,现在的心智相当于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所以桐桐才照顾他,你想当他这样的吗?”
“就算我变成第二个萧愈,布桐也没有理由照顾我啊,麻烦的还不是爸爸和你吗?
所以诗姐,我是你的弟弟,我们是亲人,我就想跟自己的亲人住在一起,行不行嘛......” 叶燃的话,无疑触动到了唐诗。
跟自己的亲人住在一起,那么简单的一个心愿,可是世界上有很多人,根本做不到。
比如过去那些年的自己。
“叶燃,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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