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姐说:“这就是喜欢的一种,它处于萌芽状态,喜欢欺负她、打击她、讲她坏话、骂她笨再别人面前说她多好多好,却在她面前说他多不好多不好,就是内心深处的一种喜欢,因为有了这种喜欢,你总想引起她的注意,时时刻刻都想让她注视你,时时刻刻都想跟她说话。很在意她的感受,会回头看她,喜欢摸她头,这些都是内心深处的真实感受。这种情况在小时候,多发生在童年手无寸铁却能活捉青蛙的小男孩身上。因为缺乏经验,不知怎么表达喜欢,同时又希望引起对方注意,所以采取了这种特别手段。”
我说道:“这女人,还说什么缺乏经验啊,她恋爱经验多了去。”
彩姐说:“你不是心理医生吗,你不懂吗。”
我当然懂。
越是相爱就越容易吵架。
生活中,很多人发现,与相爱的人讲道理很难。
因为,任性是因为有感情。
谈恋爱的人,是不是能较好地交流,这可不一定。
有时,相爱的人反倒不能交流。
林黛玉最爱贾宝玉,爱得不要命,可是一见面就吵、就哭。越是相爱就越容易吵架。薛宝钗为什么不跟贾宝玉吵呢?因为她不爱他。女孩子喜欢谁就跟谁吵,这一点对男士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感情如果很一般,就很客气,很有礼貌,很尊重人家跟你不同的东西,有一种求同存异的倾向;而感情越好,对对方越关心,求同的倾向越强,达到一个峰值,也就是最高点,就接近全面求同。明知对方对自己有感情,感情强烈,就越不讲理、苛刻,有点专制了。
这种情况,也存在于母子之间。母亲最爱孩子,但是最难沟通。感情好反而不讲理了。爱情就是强烈的感情。情和理是矛盾的,强烈的感情就是强烈的不讲理,这也是人性的一种缺陷,可人性的美好也在这种不讲理之中。
越是真心喜欢的,越是真心欺负。看她郁闷无助耍赖发小脾气甚至有时急哭了,这种感觉很难向不懂的人描述。
其次这种欺负并不是真正的伤害,欺负在这里应该打个引号。
不排除有的人控制不好欺负的量级所以真的伤害到别人。
这种人是傻逼,很幸运,我不是傻逼。
有意义的欺负应该是让对方觉得不开心,从而在记忆上对你印象更深刻,但又不会把这个印象和负性情绪建立起过于强烈的联结,以免之后你再也无法扭转局势了。
这种欺负不是为了达到什么特定的目的。
对于人来说,异性是无限的,所以如果看中了一个异性那么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注意你。
很容易理解,你欺负她,她注意到你了,在你身上分配认知资源了,你就变成了她认知到的世界的一部分,也就进入了她的世界,接下来的一切才成为可能。
在互联网广告领域里,这个叫做点击率。
如果消费者连广告链接都不点那商品再好再棒再牛又有什么用呢?
我们欺负一个自己爱慕的女孩子,其实就是为了赚取点击率,想让她注意到自己。
可是想到贺兰婷那样,我心里就不是那么的很舒服。
那叫欺负我吗。
那根本就是叫置我于死地!
简直不让我活了,她处处剥削我,想到她刮走我的那些钱,我就心疼。
我不相信,不相信彩姐说的,是真的。
我呵呵一笑,不置可否。
彩姐问我道:“你不相信吗。”
我说:“彩姐,这不可能的。她一直恨我入骨。”
想到我曾经这么对过贺兰婷,她不恨我,那才不正常了。
因恨生爱?我没这样的想法了,哪怕是所谓的什么斯德哥尔摩症,除非是武侠剧看多了,才相信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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