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唐学志将新城改名为明城,意欲为大明之城。
当天下午,在田云亮两艘战船的护送下,除留守人员外,其余人搭乘了两艘货船回师大陈,一同回去的除了刘景同的一个大队外,就只有邓铁雄的一部分人船了。
邓铁雄的快船编队,也有一半被划入了明城战船编队,这样一来,明城战船编队规模虽小,但是却有了集侦查、运输、护航为一体的功,具备基本自保的能力。
不过鉴于这个地方南北两面都有强敌,唐学志对田云亮和王四狗二人的嘱托是,不和敌纠缠,一旦有事船队便撤入河道内。
并且在河道上游水寨中,准备了许多带着干柴的小船,一旦遇到强敌,他们将依托岸炮进行抵抗,必要时可以利用上游之便,火攻。
七八条大小船只,组成的编队,浩浩荡荡的行驶在广阔的大海上,船队上空,除了那哗啦啦的海水拍打着船舷的声音外,空中还随处可见,一群海鸟尾随在大船的后面。
有海鸟猛然冲到了那白色郎痕下,嘴里叼起一只小鱼后,飞快的舞动双持,一冲云霄。
唐学志站在船舷,望着大海的天际,不由想起当初自己刚刚来到这时空的情形时,似乎就在昨天。
不过却今时不同往日,经过这两年多多努力,事业终究还是有些眉目了。
大战在即,唐学志非常清楚,朝廷和郑一官这一仗,历史上,一代名将俞咨皋最终兵败福建,后来被朝廷杀害。
这就是大明。
无论是在官场,还是在民间,每个地方都充满陷阱,自己只能勇往直前,现在鱼鹰数千之众全指望着自己了。
如果自己败了,秋云、尚玲还有雪蓉,她们的命运又当如何,唐学志甚至不敢去想,唯一的办法,就是继续走下去,做一个不倒翁。
“老大,前面发现一条小船。”
突然,船上的瞭望手,汇报,前方水域,发现一条小船。
很快,鱼鹰的两艘快船便朝着一里外的小船,靠了过去,随后,他们便将那艘船拉了回来。
当那艘船被拉到唐学志座船四五十米时,船上的人已经能够看清那小船上的人了。
那家伙,一身欧式复古衣服,最少在唐学志看来,应该是。
“唐爷,是红毛人。”刘景同发现,那艘小船上竟然趴着一个红毛人时,也有些激动的说。
很快,船上便放下了一只吊兰,随着那红毛人被拉上船来,将他横躺在船甲板上,唐学志轻轻的打量了一下这人,身上不仅脏兮兮的,不时还传来一股尿臭味。
腿上似乎受了铳伤,而且还伤的还不轻。
估计在海上飘的时间久了,还严重缺水。
那人看到自己获救后,只是缓缓睁开眼睛,看了周围的人一眼,随后又吓的昏死过去了。
“快给他喂些水,别让他死咯。”唐学志看到这家伙到狼狈样,如果再不救治,估计撑不了多久了,不过说话时也只是憋着一口气,说完后,便也赶紧将步子朝边上挪了挪,这才呼吸了两口新鲜空气。
似乎也是人不知,鬼不觉。
两名亲兵抿着嘴,赶紧将那又脏又倒霉的家伙搀扶了起来,另外一名亲兵则拿起一只装了一半的水袋,揭开盖子后,朝那人口中喂去。
随后,那倒霉的红毛人,顿觉一股清泉入口,这才慢慢的有了些气息,大约一刻钟后,才欢欢睁开眼睛。
“噢,我的上帝啊,我这是被你们俘虏了吗?”这家伙,清醒过来后,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认为自己被俘虏了。
荷兰语,卧~槽。
这家伙还真是荷兰人。
唐学志突然想起,前段时间荷兰人在海峡中段海域,和郑一官发生了一场小规模冲突,难道这家伙事在这冲突中被打散的?
这幸亏自己是帝国驻外特种兵,精通英语、俄语、西班牙语、荷兰语等六国语言,这红毛人的荷兰语虽然和后世自己学的有些不太一样。
但是似乎不阻碍交流。
“噢,感谢我主耶稣,你终于醒了,难道你也认为自己被俘虏了吗?”唐学志顿时也用一口流利的荷兰语和这家伙倜傥着说道。
说完之后,甚至还用手指,在自己胸前画了一个十字架,“阿门”。
这个红毛鬼子一看,眼前之人竟然会说他们的语言,而且还要感谢我主耶稣,这,简直是太激动了。“噢,我的老天,你不是郑一官的人,哈哈哈,我就说上帝是不会看着我就这么容易死去的,真是太感谢你了,朋友,我叫布兰特·伯特伦。”
说罢,竟然还想伸出双臂,作了一个拥抱的手势。
“布兰特先生,你可以叫我唐学志,不过我看你是需要休息一下,再吃点东西,对吧。”唐学志这种礼仪方式很不适应,如果对方是个红发女郎的话还差不多,换成一个脏兮兮的红毛鬼子,一身尿臭加体臭,如果不是经过特殊训练,想必唐学志也早就逃走了。
幸好这家伙,也有些自知之明,看了看自己身上脏兮兮的样子,翻了个白眼,却是苦笑道:“噢,唐先生,实在是抱歉,我想,我得洗个澡。”
一旁的刘景同和李大山等人,却是一句也没有听懂,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唐学志竟然会说红毛人的话,这太不可思议了。
“安排地方,给他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再弄点吃的。”唐学志看到众人一脸懵逼的样子,却是笑道。
这时候,外面的喧哗之声,却将正在船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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