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的夜晚,两个人躲在镇子外的大树下抽烟,只有一个解释,这两个人是哨兵,镇子里有某个值得他们守护的大人物,大雨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这样的夜里,他们不认为会有远征军来袭,所以他们放松了警惕。
发现哨兵的第一时间,罗克就示意全队停下来。
“怎么了?”在泥地里挣扎的亨利就像个不倒翁,歪歪斜斜来到罗克身边。
“前面的大树下有哨兵。”罗克冥思苦想,要在不引起其他人注意的情况下干掉哨兵,需要一定的技术,罗克自问做不到。
“没准是咱们的人。”亨利还有侥幸心理。
“别傻了,如果是咱们的人,这么大的雨,哨兵早就不知道去哪儿了。”罗克不客气,事实上,英国远征军在布尔战争中的表现就是不如布尔联军。
“那还等什么?干掉他们!”亨利杀气腾腾,所有的布尔人,现在在亨利看来,都是一张张飞舞的支票。
“你疯了——”罗克压下亨利已经抬起的枪口,用下巴向镇子示意:“这么大的雨还有尽职尽责的哨兵,镇子里一定有大鱼,你和安东带人绕过去,在镇子另一侧布置机枪阵地,我从这边进攻,看看这一次咱们能赚多少。”
不止亨利是财迷,罗克也是,没有谁会跟英镑过不去。
“好主意,等着我的信号。”亨利同意罗克的计划。
这也是最稳妥的方式,如果镇子里真的有大人物,那么只要战斗打响,镇子里的大人物第一反应会是马上逃走,而不是就地组织反击,因为谁都不知道,雨夜里会有多少远征军来袭,所以逃走才是第一选项,到时候,亨利他们只需要守株待兔就行了。
“你怎么给我信号,用重机枪打个摩斯电码?那还怎么抓人?布置好机枪阵地之后你就等着,我会在凌晨发动进攻,把人从镇子里赶出去。”还好罗克有怀表,高科技真是好东西。
“你简直就是天才!”亨利背罗克彻底折服,这都什么人啊,华勇营的训练这么高端吗!
看着亨利一行人消失在雨夜里,罗克抬手把李德叫过来:“看到镇子外的那棵大树了吗?大树下有两个布尔游击队哨兵,我要无声无息的解决他们,咱们的人里,谁能做到?”
罗克自问自己做不到,那么就要群策群力,华裔警察中多能人异士,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摸哨——让高德兄弟去啊,他们以前是猎户,最擅长干这个。”李德果然有办法。
确实擅长,罗克把高德、高登兄弟叫过来,说明情况之后,高德、高登连连点头,高德反手从帆布口袋里掏出两把精钢短矛。
“你们还带这玩意儿?”罗克简直惊讶,警察局给警察们配发了韦伯利左轮手枪和李·恩菲尔德步枪,这俩居然还自备武器,真是专业人士。
“头,我和我兄弟想着,平日里没准能打个兔子什么的,给兄弟们开个小灶。”高德随手脱雨衣,又脱掉脚上的翻毛皮鞋。
罗克马上就对高德两兄弟充满信心,果然是职业的,脱掉雨衣是为了行动方便,脱掉皮鞋是为了悄无声息的接近,不是老手,根本注意不到这些。
“等等,咱们一起去。”罗克要跟高德、高登一起去,确认那两个人是布尔联军的哨兵,而且罗克还担心会有第三个哨兵存在,多一个人,多一份保障。
其实也没必要这么小心,雨夜里,些许微弱的声音全都被风雨声掩盖,十米之外基本上看不到人,罗克和高德、高登小心翼翼往前摸,一直到能听到两名哨兵闲聊的声音。
听不懂!
但是罗克能听出来,哨兵使用的是荷兰语。
虽然荷兰语和英语是两种语言,但是荷兰语是介于同属日耳曼语族的德语和英语之间,比任何一种语言都更接近英语。
确定是布尔人就好,罗克向高德、高登点点头,高德和高登每人手持一柄精钢短矛,弯着腰向两名哨兵靠近。
绵绵细雨中,罗克只看到寒光一闪,都没有听到声音,两名哨兵就被击倒在地。
不算击倒在地,高德的短矛用的绝对稳、准、狠,短矛直接穿透哨兵的脖子,把哨兵钉在身后的大树上,哨兵“赫赫”喘息着用力抓住矛柄,想把短矛从自己的脖子里拔出来,但是鲜血像开了闸的水龙头一样涌出来,哨兵慢慢静止不动。
“干得好!”罗克心如止水,上前检查死去的哨兵。
确实是布尔人,他们的身材比普通英国人更高大,装备比较落后,远征军已经装备了李·恩菲尔德,这两个人的步枪一支是马蒂尼·亨利,还有一支是温彻斯特m1873,肯定是布尔人无疑。
马蒂尼·亨利步枪,或许还有英军使用,使用温彻斯特m1873的肯定是布尔人,这种枪虽然射速比较快,但是因为使用手枪子弹,所以装药少,射程近,不会有英军选择这种武器。
“干得漂亮!”罗克不吝夸奖,高德、高登笑逐颜开,他们都是第一批来到开普敦的老兵,打猎这门手艺在开普敦没用,来到奥兰治自由邦总算是大放异彩,只要抱紧罗克的大腿,未来可期!
“抓紧时间吃点东西,到凌晨咱们就这么摸过去,如果被人发现就正面强攻,里德,保护好你的炸药包,千万不要受潮。”罗克信心满满,以有心算无心,镇子里的那只大鱼,罗克吃定了。
雨夜确实是难捱,但是为了赢得胜利,罗克只能选择在雨夜里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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