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臣已经找到那个凶手了。”萧汉俊说的平静。
“嗯?”朱慈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只一天半的时间,萧汉俊就把这个案子解决了?
“在哪?他是谁?”朱慈烺问。
“西直门的一处民宅里,十天前,有一伙来自陕西的杂耍艺人包下了那里,一共有七人,六个男的,一个女的,每日都会在京师街头卖艺,前日事发之时,他们正好就在德胜门附近。”萧汉俊回答。
“你确定,向陈部堂扔石子的凶手,就是他们其中的一个?”
“臣确定!”
“何以确定?”
“现场留下的三颗小青石子,让臣想起了五天前同样发生在德胜门街道的一件案子,一个卖肉的奸商被人用小青石子砸的满头是血,几乎丧命,状态就跟陈部堂昨天的样子差不多。都在德胜门附近,都使用光滑的小青石子,因此臣将这两件事放到了一起查,很快,臣就有了收获,肉摊子那个案子发生时,一个在街边卖柿饼的小贩,亲眼见到过那个凶手。”萧汉俊道。
“哦?”朱慈烺惊喜,说来简单,但这背后却是萧汉俊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
“据那小贩所说,凶手是一个戴着大斗笠的年轻男子,原本正在他摊子上挑选柿饼,听到肉摊子那边有人乱场,便放下柿饼去看热闹了,当时天快黑了,柿饼老板急于想要做成这最后一笔生意,因此一直盯着那年轻男子,他看到年轻男子走到肉摊前,静静听了一会,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就开始后退,一直退到街道无人的犄角里,然后站在两块条石之上,向肉摊方向猛挥了一下手……”
听到这里,朱慈烺明白了,萧汉俊通过柿饼老板确定了年轻男子就是飞石之人。
“柿饼老板并不知道年轻男子的身份,也不知道对方住哪?不过他提供了一个特别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年轻男子很香,身上隐隐有股香气,加上青石子打磨的精细,臣料定,那年轻男子是女扮男装。”
朱慈烺点头。
“确定了他女子的身份之后,臣又仔细的研究了她留下的小石子,”萧汉俊伸出右手,手心里正是那凶手留下的三颗小石子:“这小石头子是那个女子的惯用武器,一直放在贴身的口袋里,不但精致,而且很圆滑,就好像那女子经常拿在手中把玩一样,也亏了臣是一个狗鼻子,仔细闻了闻,竟然闻出了一点门道。”
“什么门道?”朱慈烺忍不住发问。
“除了血腥味,臣还闻到了一抹淡淡地胭脂味。”
“胭脂?”
“是,于是臣立刻想到,距离事发现场不远的西直门有一个家著名的胭脂号,叫三春号,他们生产的胭脂是天下一绝。”萧汉俊口气淡淡。
朱慈烺却是大为惊奇,小石头竟然遗留有胭脂味?而萧汉俊居然能闻出来,这是什么奇异的本事?又想据费鸿泰和罗铮回报,萧汉俊最喜欢的就是逛窑子,流连于风月场所,莫非他这本事是在风月场中练就的?
“三春号的胭脂不但是京师,也是整个北方地区最好的,因为供不应求,所以掌柜有规定,每人每天每次只能买一盒,不管达官显贵还是平民百姓,一视同仁,于是臣大胆的推断,那贼人一定极喜爱三春号的胭脂,想来会再次光顾,于是臣便派人盯住了三春号。只要有人女扮男装,就是要找的那个凶手。也是老天保佑,那个女扮男装的贼人,居然真去买胭脂了,这才被臣顺藤摸瓜找到了住处。”萧汉俊道。
“干的好!”朱慈烺忍不住赞叹,萧汉俊真是大才,如果说在这之前他对萧汉俊的能力还有所怀疑,但经此一事,他对萧汉俊就只有佩服了,有此大才相助,大事一定可成!
“既然人确定了,那就动手吧。”朱慈烺兴奋的道。
“是。”萧汉俊声音淡淡,表情也淡淡,并不因为这件奇功而有所得意。
“拨你五十锦衣卫,一百武骧左卫,七个人一个不许跑,必须全部抓到!”
“是。”萧汉俊悄然离开信王府,上了轿子,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丑时。
京师深夜的寂静忽然被打破。
两百巡城兵加锦衣卫和武骧左卫举着火把,将西直门大街的一处民宅围的水泄不通,后门围墙都?人把守,带队的将官一声令下:“攻!”
“砰!”当先的一名士兵抡起大锤猛地砸在大门上,门闩咔嚓一声断开,两扇门猛的向两边一分,腾起一阵烟尘,官兵一涌而入,大喊:“投降不杀!”
虽然猝不及防,但宅子里的人反抗极为激烈,尤其是那一名女扮男装的女子,不但善于投掷石子,连续击中十数名的官兵的面门,而且手臂之上居然还绑有一支小弩,被逼到墙角,被官兵包围之后忽然举臂连射,官兵闪躲不及之下被她连续射死了三人-。官兵都是怒,也就是朱慈烺有命令要抓活的,不管早将她乱刃分尸了。
但最终官兵还是将她活捉。
一番血战,除了女装男装的女子和一个五十岁左右,主动投降的老头之外,剩下的人全部被当场诛杀。
卯时,朱慈烺起床后,田守信第一时间向他汇报了西直门抓捕的情况。
“你说什么?那个女人叫红娘子?”朱慈烺惊讶极了。
“是的,据那个老头讲,他们这一次进京是奉了闯贼将领李岩的命令,到京师刺探情报,并且寻机制造混乱的,前天德胜门军营就是他们在煽风点火,制造混乱,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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