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见到妹妹吃了包子,乞儿脸上的笑容益发明朗起来,他又撕下一块包子递到小姑娘嘴边,这回小姑娘不肯要了,摇摇头,细声细语地说道:“哥哥也吃。”
“哥哥吃过一个了,那个大善人给了哥哥一碗粥和两个大包子,我吃得比你还多呢!”乞儿兴致勃勃地说着,又故意拍了拍肚子,“今天我也难得吃了个饱饭。”
小姑娘眨巴眨巴眼睛,她到底年幼,又烧得糊涂了,根本分辨不出来自己的哥哥是不是说了谎话,她只当是真的,高兴地笑了,“大善人可真好。”
兄妹两个正低声说着话,小乞儿忽然被人提住衣领一把提了起来,他心头一跳,转头想去看是谁,脸上立刻被扇了个巴掌。
“你这兔崽子,这福来居的羊肉包你去哪儿偷来的?”那身形消瘦的男人一把夺过乞儿手里的肉包,将印着“福来居”三字的油纸剥开,三两口便把包子吃了个精光。
乞儿咬着牙不说话,这沉默反而又招来了男人踢中他肚腹的一脚,“你今儿要了多少钱?”
“没……没要到。”乞儿捂着肚子,从牙缝里挤出声音回答。
男人抹了抹嘴角的油,“没要到?”他冷哼一声,抬腿又踢了乞儿一脚,“那就再去要,今儿要是要不到一两银子我就打断你的腿!”
乞儿缩在地上连连点头,男人愤愤不平,余光瞄到干草堆上的小姑娘,眼珠一转,“这个赔钱货也不必你养着了,我送她去莺歌院。”言罢就要上前带走她。
乞儿双眼发红,他虽年幼,也知道莺歌院是个什么地方,这城中最有名的青楼!他咬着牙站起身一把推开了男人,“我,我去要钱,爹,你别卖了妹妹。”
男人皱着眉,正要说话,忽然把目光落在乞儿一直紧紧攥成拳头的左手上,“你手里是什么?”
乞儿躲闪不及被他抓住左手,这男人虽然身形消瘦,但毕竟是成年人,乞儿一个七八岁的幼童如何挣扎得过?三两下便被男人掰开了手指。
“要了银子还敢藏私?”男人劈手便打在乞儿头上,乞儿脑袋撞在冰凉坚硬的石砖上,当下便流出鲜血,小姑娘瞧见了,急得双眼含泪,连声喊着哥哥。
“那是给妹妹看病的!爹,你不能拿去!你拿走了,妹妹怎么办?!”
乞儿膝行过去抱住男人的大腿苦苦哀求,却被对方一脚踢开,“滚!这么个赔钱货死了也就死了,还看什么病?”言罢竟是根本不再管屋内一双儿女,拔腿便往门外走去。
金色的阳光穿过屋顶的破洞照射在乞儿的身上,然而他却只觉得浑身冰凉,耳畔小姑娘抽抽噎噎的哭声唤回了他的神智,他随手抹了一把额头的血迹,只听小姑娘道:“哥哥……你把我卖了吧,我现在病得不严重还能换些……”
“胡说什么!”乞儿脸色铁青,见小姑娘被自己一句话吓得瑟瑟发抖,他闭上眼平复了心情,“妹妹,娘走的时候让我照顾你,你放心,哥哥再去找钱给你治病……我绝不会卖掉你。”
小巷幽深,这一幕场景并未干扰到旁人,夏添也不会知道自己好心散出去的碎银会让乞儿遭受这样一场虐待,他正蹲在一个地摊前认真地看着小贩装在竹筐里的小鸡崽。
鸡崽儿带着一身嫩黄的绒毛,发出细细的鸣叫声,并不让人觉得吵闹,反而因为小巧的身躯而让人觉得颇为可爱,小贩也是个心思活泛的,他特意拿朱砂颜料在小鸡崽头顶点了一点颜色,把这鸡崽当做宠物一样贩卖,也有不少人家会在孩子的要求下给买上一只。
他以为夏添心动了,连忙热情地介绍道:“这位少爷,我家的小鸡崽都是最健康的,您瞧瞧这毛色听听这声音,个顶个的漂亮!”
夏添却不为所动,漂亮有什么用,再说了,这毛色哪有自己的一身雪白狐毛漂亮?
盛黎在一旁问道:“肉质如何?”
小贩一愣,很快反应过来,“自然肉质鲜嫩!”
闻言,夏添下意识舔了舔嘴唇,伸出手指点了几只肥肥的小鸡崽,“就这些。”
买下小鸡崽后夏添甚至不肯假手他人,自己提着装鸡崽的笼子,时不时低头看上一眼,嘴角的笑意就不曾消下去。及至他与盛黎走进一家珍奇阁,夏添也知道不便将鸡崽带入,这才略带不舍地把竹笼交给随行的士兵。
旁人见了只以为他是喜欢鸡崽可爱,盛黎却知道这是小狐狸舍不得食物罢了,他眼底含笑,只因丰泰城临水,本地河鲜最是出名,故而帅府厨房里最多备的就是各类水产,小狐狸怕浪费食材也不肯多点菜,想来这几日把他给馋坏了。
两人在珍奇阁中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摆在柜台上展示的物件,这里头有不少古玩字画,但对曾是凌阳宗内门弟子的盛黎而言皆是凡物,而夏添曾在纸醉金迷的娱乐圈中呆过一段时间,虽然不曾被污染本心,但也算见了不少好东西,即便珍奇阁中有特意从西洋引进的万花筒等物,在他看来亦是寻常。
夏添随手拿了一块店小二推荐的西洋钟把玩,低头时却从玻璃镜面的反光上瞧见了一个人,那人站在街对面的小巷拐角处,正是方才在酒楼里大肆宣扬盛黎血腥的瘦小男人。
那男人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发现,正不时转动一双鼠眼左右打量来往行人,形容十分猥琐。
他双手笼在袖中,倚靠在墙角一动不动,似乎是在等着什么人。
没一会儿,从街尾过来一个面黄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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