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r14.
从乔治的宿舍出来,达西在葱郁的林荫小道间走了很久。静谧的月光如薄纱一般,透过树影,洒在少年心事重重的面颊之上,与热闹的街道泾渭分明。
此刻,他再也无法保持往日的从容,漆黑幽深的眼眸不再冰冷,却依旧阴晴不定的让人难以琢磨。如果说,他熟悉威克汉姆像一团危险的火焰,不断的散发热量,吸引无知的飞蛾扑向他;那么,现在的乔治就是桀骜的风,无色无形,无法捉摸,却永远不会停息。
达西想去抓他,最终却只能挫败的发现,他根本无从下手。
一整个学期,关于威克汉姆的每一件事情,达西一直设法关注。关于他交往的朋友,他看的书,他感兴趣的事,他选修的科目,以及他神秘的研究……达西通过宾利,基本上都是知道的。宾利那么频繁的去找威克汉姆,多数情况下,是出于达西的要求。
威克汉姆捉襟见肘时,向宾利借的钱,甚至也是达西提供的。
达西知道,乔治和查尔斯的关系比他们也没好到哪去,但乔治至少不抵触查尔斯的好意,也幸好查尔斯和康斯坦丁相处的很融洽。
记得有一次,查尔斯刚从乔治那回来,涨红的脸上全是尴尬,他气鼓鼓的向达西抱怨:“如果你那么关心乔治,为什么不自己去找他?我装不下去了,为什么不能跟他说实话,明明是你一天到晚把我往他那里赶的!”
“发生了什么?”
“我真不明白,就算告诉他,你知道我去找他又能怎么样呢?”宾利紧紧皱着眉头,一脸不解的质问。“他根本很少提起你,上次借的钱,这次也还给我了。给你。”
当时的达西,诧异的看着那张五百英镑的支票,怎么也想不出,乔治是从哪弄到这么多钱的。如今看来,一切都是他自己多虑了。
“他还说什么了吗?”达西记得,当时的自己还以为,乔治又去干杀人越货的勾当了。
“我以为你知道,他跟你一样的惜字如金。”宾利没好气的说。“你们到底怎么了,你要是不说清楚的话,再也别指望把我夹在你们中间周旋了,真讨厌这种感觉。明明都是朋友!”
“威克汉姆很聪明,记忆力惊人,我见过他用一周的时间就背下两英寸厚的书。通常情况下,他也很冷静,冷静的几乎没有任何情绪……”特别是在杀人的时候。
“他很有主见,对这个世界有自己的理解……很深刻,但也非常偏激。”达西花了很久去想象,一个从小被当成机器培养的人,最后会变成什么样。“他似乎没有任何同理心,所以,很容易走极端。对不感兴趣的事,完全没有耐心;对挡在面前的阻碍,会不择手段。他放纵自己,把每一天都当成是末日。如果没有人看着,这会毁了他的。父亲和吉姆叔叔委托我照看他,希望他在校期间不要惹出什么乱子。”
“你可以自己去找他谈谈,你比我了解他多了。”宾利不解又气恼的说。“你们从小一起长大,能有什么说不开的呢?”
达西黑着脸,看向壁炉里噼啪作响的火星。他想起,那天乔治的威胁。虽然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但这让达西感到了深深的不安,于是,他害怕了。他知道,乔治确实是个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人,不论结果多惨烈,就算会害了他自己。
宾利右手无奈的搓了搓下巴,打着哈欠起身。“算了,我不问了。反正你们全都是这样的人,我也早就习惯了。”
乔治在康斯坦丁庄园的生活很平静,每天做的事情,就是陪着本杰明斗、喝茶、打猎。然后就是本杰明满脸新奇的看着他打磨零件,组装枪支。
本杰明总是喋喋不休的,聒噪烦人,好在读书的时候,会变得非常安静和认真。不然,乔治说不定早就忍不住把他揍到鼻青脸肿了,反正,是他自己强烈要求乔治陪他练习格斗的。
康斯坦丁侯爵是位典型的军人,高大魁梧,杀伐果断,不怒自威。乔治不明白,他是怎么养出本杰明这种儿子的。
不过话说回来,康斯坦丁侯爵虽然不苟言笑,看起来对本杰明也要求严格,实际上却非常溺爱这个小儿子。本杰明的哥哥也是,所罗门比本杰明大了整整15岁。本杰明基本上是被母亲一手带大的。
生本杰明的时候,侯爵夫人已经超过四十岁,还能怀孕,就说明她和侯爵的感情很深,对这个迟到的小儿子,更是宠溺的没了下限。
本杰明从小被宠的无法无天,闯了不少祸,大多是些fēng_liú债,或是赌博的时候被人做局输的精光。侯爵为此伤透了脑筋,把他送去读大学,也是希望他能吃些苦,长点心眼。乔治不知道自己和本杰明算不算蛇鼠一窝,反正就威克汉姆以前干得那些事来看,离那也不远了。
乔治知道,侯爵和所罗门从来没有放松过警惕,他们一直在审视他。他们一方面好奇,本杰明从小到大唯一的朋友,还让他那么崇拜,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另一方面,他们想象不出,一个管家的儿子,站在侯爵面前的时候,为何能做到如此的泰然自若。
本杰明很喜欢找乔治打架,虽然从来没有赢过。可惜,无奈当事人不论吃多少亏,都坚定的绝不服气,气急败坏的表示,等他请教过高人之后还会来找他。
乔治则戏谑的笑:“非要我说出来吗?就你那弱不禁风的两下子,不堪一击。去吧,随时欢迎你回来把我打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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