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饭换上一套比较宽松的衣服,威克汉姆骑着马等在了彭伯利庄园的树林路口,没多久达西和宾利就来了。
达西扔了一把枪给威克汉姆。
威克汉姆迅捷的抬手,凌空接住了那把枪。
威克汉姆暗叹:枪,多么熟悉又陌生的东西啊……
这是一把来福枪,每打出一发子弹就重新要上一次膛。不过,这个年代有这样的东西已经很不错了。
威克汉姆拉了一下枪栓,上膛后对着不远处的一棵树试了一下。
准头还行。
在威克汉姆专注的擦拭着带给他有太多回忆和感慨的□□时,达西的眼神却再一次变得明暗不定。
达西故意用那种方式将枪抛给威克汉姆,其实是为了试探他。
如果是威克汉姆,绝对不可能这么轻松又巧妙的、在空中接住这么沉的东西。
而且,以这个人对枪支的熟悉感,俨然是个常年与军火打交道的人。
若再联系到他的身手,达西推断:这个李代桃僵的威克汉姆,真实身份是个逃兵吗?
可他未免也太年轻了吧!——据达西所知,未满十八岁军队是拒收的。
当子弹穿过那些动物的身体,飞溅的血液向四周喷涌而出,威克汉姆觉得自己再一次被那种久违的满足感所充实了。
血腥的气味充斥在他周围的空气,威克汉姆这才有了一种还活着的真实感。
威克汉姆向最后那只倒地不起的麋鹿又补开了好几枪,久违的暴力美感令他血液沸腾。
威克汉姆顿悟:
何必要纠结现在置身何时、何地?自己又是否真的只是一本小说中被杜撰出来,供人娱乐耻笑的丑角。
他就是他,一直是。
因为,活着的感觉是如此的真实、令人瑰叹。
然而,当威克汉姆失去理智般射击那只第一次中弹就已经死去的麋鹿时,达西微不可查的再次皱起了眉头。
看着那只倒在血泊中的小动物,绝望的眼神,在扫射中不停抽搐的四肢,即使那只是只鹿,但它已经死了……
他对待猎物的疯狂神态,就算是久战沙场的军人也不会这么的残忍和嗜血。
虽然不想承认,以前的威克汉姆虽然贪图富贵享乐、好酒赌博、堕落恶心,但本质上却还是善良的人,而这个人竟然如此漠视生命,冷酷、疯狂又残忍。
此时的威克汉姆,诡异的神态,仿佛一只地狱中爬出来的来的恶鬼,疯狂的眼神充满嗜杀的邪恶光芒。
达西骑着马,沉默的跟在宾利和威克汉姆身后。心中百转千回:
久违的狩猎,宾利似乎也玩的很尽兴。
男人,全都是有掠夺性和征服欲的生物。
当然,宾利是因为能获取猎物而高兴,而这个威克汉姆,似乎纯粹就是为了杀戮。
对了,就是杀戮。
这个人高傲、冷漠、心机深沉,却难得的诚实坦荡。
嗜血残忍、冷血无情,却能做到节制理性。
这个眼神冷漠却清澈,让人感到高深莫测的人。
——真的还是威克汉姆吗?
不,他绝对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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