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克汉姆带了一把来福枪。是上次达西扔给他的那把。除此之外,还有一把匕首,一盒火柴,一包烟。
威克汉姆跳下马匹,肆意斜靠在一颗高大葱郁的树旁。他点燃一根烟,深深的吸了一口。
他尤其喜欢烟草赋予的微醺的幻觉,较酒精完全不同。
酒精会麻痹神经,让人的思维、感官变得迟钝。而烟草,它让人在晕眩的同时,变得更加的清醒和冷静。
事实上,威克汉姆是个非常自我和强势的人,虽然他很少表现出这种特质。
操蛋的生活所带来的不公和磨难他全盘接受,但不代表他会对它臣服,或是被那些挫折击垮。
接受、不代表逆来顺受,他只是选择了随遇而安。
再说了,反抗有用吗?
威克汉姆一直笃信,命运就像难以救赎的原罪,他难以抗拒。
马匹的嘶鸣声打断了威克汉姆的深思,它像是受到了恐怖的惊吓,跃起前蹄、惊慌失措的夺路而逃,威克汉姆完全来不及骑上或拦截。
但这并不是威克汉姆现在担心的问题。——迫在眉睫的麻烦,是蛰伏在黑暗中的那些绿莹莹的光点。
那是狼的眼睛。
狼,是一种有着良好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并且十分狡猾的动物。它们在狩猎的时候,不会上来就攻击你,他们会先耐心的观察你,作出周密的计划,寻找保证一击即中的最好时机。
更可怕的是,这些狼的肋骨已经在皮毛中若隐若现,显然饿了很久,饿狼会不惜一切代价的追捕猎物,不仅是出于天性,他们还需要抚养幼崽。
威克汉姆小心翼翼的将手往腰间的来福枪移动。
头疼的是,他不认为这种每射出一发子弹,就需要重新装弹上膛的来福枪,可以帮助他制服一群饿狼。
淡定!——威克汉姆对自己说,千万别输了气势。
威克汉姆知道,当这些狼确认他没把握的时候,就会瞬间一拥而上撕碎他。
威克汉姆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当狼群观察他的时候,他就也有了时间去观察它们。
一、二、三、四、五、六,一共六只,我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威克汉姆想。
除了枪,他还有一把匕首,他只是不确定,自己现在的体能和前世比较,差距多大。
但愿不要出入太大。威克汉姆默默祈祷。
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慢慢靠回树干上,保证自己至少不会背腹受敌。粗壮的树干可以避免它们从背后突然袭击。
威克汉姆又点了一根烟,叼在嘴上,将膛线上膛,看起镇定自若的样子,实际上早已被冷汗浸透。
突然,他瞄准最近的一只狼眼,抬手就是一枪。
剩下的狼发现有同伴突然牺牲,立刻就被激怒了,震怒之余却不敢贸然上前,只是从喉咙里发出了一种低吼般的呜呜声。
它们慢慢向威克汉姆逼近、步步为营。
威克汉姆猜想:或许是空气中越来越浓的血腥气味唤醒了它们的兽性本能。
但那些血腥味,也同样在刺激着威克汉姆。嗜血也是他的本能。
他出其不意的抽出了腰间的匕首,朝着第一只向他扑来的狼脑袋狠狠的刺了过去。
威克汉姆本来是想直接攻击颈动脉的,无奈这具身体体能跟不上,所以遗憾的歪了……
一个侧步,惊险的躲开又一波狠厉的进攻。
剩下的狼蜂拥而至、陆续向他扑去。
不断的搏斗和躲闪中,威克汉姆明显的感到体力在迅速流失。
也许我就要死在这里了,威克汉姆想。但他竟隐隐感到了一丝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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