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鼓声一响!
詹姆斯和兰斯就不由得对视了一眼。
他们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相同的意思:“这风格和鲍德温可不一样啊。”
要知道,鲍德温敲鼓一向喜欢‘稳’,偶尔兴致来了,也会玩一些花样。
但大多数时间,他甘居幕后,鼓声简洁,却富有力量感,并且,由于性格相对腼腆的关系,绝少会在舞台上做出什么夸张的动作来表演。
但艾贝不一样。
他鼓声中带有一点儿年轻男子的轻浮感觉,每一声鼓似乎都没敲到最实处,一下连着一下,那声音听起来有些飘忽,像是要飞了一般。
并且,刨除音乐风格外,他的表演动作幅度很大,两个手臂挥舞地异常剧烈,虽然是坐在凳子上敲,可上半身也来回地晃动,甩头,面部表情咬牙切齿……整体给人的感觉是激情四射、引人瞩目。
从音乐角度而言,他鼓敲得没毛病。虽然和鲍德温的风格不一样,但毕竟鼓技一流,也能融入行星乐队的歌曲体系中,好间接给行星乐队带来了另一种崭新元素和新鲜的活力;
但从舞台表演的角度来讲,兰斯又有些嫌弃艾贝那些多余又夸张的动作。
可是,容不得他挑剔了,欧洲巡演在即,乐队要发下一张新专辑的消息也传了出去,工作山一般地全堆在眼前,不能没有鼓手……
于是,艾贝就正式加入了行星。
他来的当天就进了录音室。
当时,兰斯为下一张专辑准备了大概有五十来首歌,计划从这五十首中,再精挑细选出十二首放入新专辑中。
这也就意味着,艾贝刚来就得在最短的时间内先学会五十来首新歌。
他呆滞地看着那一本乐谱,一遍遍悲痛地自言自语说:“上了贼船!上了贼船!上了贼船了!”
贝斯手桑德森在旁边连连点头,对此深有同感。
詹姆斯笑嘻嘻地不发表什么看法,但时不时会给大家买啤酒喝;而兰斯……用艾贝的话来说‘他像是一个刚获得了新奴隶的残暴奴隶主,激动地挥着鞭子让奴隶们拼命干活’。
但抱怨归抱怨,艾贝对待工作还是非常认真的。
他一边跟着行星乐队排练,一边努力去学那五十首歌,用近乎光速的时间把五十首歌全都学会。
在这个过程中,詹姆斯和兰斯又吵了好几架,吵架的原因各种各样,可能因为选歌,可能因为舞台造型,也可能因为一句简短的歌词,更可能因为中午吃什么饭?
尽管他俩仍然相爱,可由于性格和观念上的巨大差异,随便什么事都能拿来大吵一架。
而且,没有鲍德温从中拉架,他俩吵起来经常是没完没了。
贝斯手桑德森根本不擅长处理这种情况。
他时常站在旁边着急,压力山大地自言自语:“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新来的鼓手艾贝反而饶有兴趣地望着这一幕。
大概由于顽童乐队也不是什么和谐好乐队,他对此适应得特别好,几天后,还主动帮忙火上浇油了。
那天,当詹姆斯气急,又一次找东西想砸兰斯的脑袋时,艾贝特别自然地把鼓槌塞到了他手里……
那一瞬间,空气都安静了。
“你他妈在干嘛?”詹姆斯不禁问。
“帮你递武器。”艾贝自然地回答。
“谁他妈告诉你,我要用武器了?”
詹姆斯又愕然地追问。
“你们不是要打架吗?”
艾贝也惊奇地回答:“我帮你还不好吗?”
詹姆斯看着手里的鼓槌,半响无语:……
艾贝还在一旁催促:“快,快打啊!打完咱们好继续录歌。”
詹姆斯和兰斯全沉默了。
唯独贝斯手桑德森忍不住地问了一句:“艾贝,你,你在顽童乐队总打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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