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花常乐醒了。现在是晚上,他在医院的病床上。他看见那人在他的床边打盹——手肘撑在床上,一歪一歪的。
岳无缘。
他隔了十几秒才想起这个名字。
如梦的幻觉已经褪去,梦里的幸福感在现实这片荒原里变调而生,仿佛一首安眠曲变成工业噪音,爆裂的耳鸣反噬而来几乎要撕裂他的耳蜗,他跌跌撞撞跑去卫生间对着洗手池呕吐。冷水哗哗,湿透了他的头发,他在脸上抹了一把冷水,才看清自己憔悴的模样。痛觉让他意识到自己回到了现实。
——他是花常乐,是个刑警,他要逮捕一个名为“黄衣狗”的变态杀人狂,那家伙威胁了他爱人的安全。他是花常乐,他爱岳无缘。
花常乐把这句话默念了三遍,才回到病房,回去时候才发现岳无缘已经醒了。
岳无缘还是穿着衬衣和西装,但没系领带,他的领口扣子开着,眼神疲惫。岳无缘的眼周漫着一层黑眼圈,为了守着花常乐,他心力憔悴。看见花常乐醒了,岳无缘笑了,他想要说什么,话还没出口,花常乐就主动过去抱住了他。
“没事,我没事。”花常乐抱紧岳无缘,手指隔着碎发安抚头皮,他说:“没关系,没关系,我们回家。”
岳无缘把脸埋在花常乐的肩头,不知餍足地摄取花常乐的气息。
花常乐说:“你放心,我不会让那个混蛋伤害你的,绝不会,我发誓保护你,我发誓一辈子和你在一起。”
岳无缘的脸颊在花常乐的肩头轻轻摩挲,他摇头,轻轻地慢慢地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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