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昭慕最后还是跟去了。
少年叫温哲,因为觉得就算吸血鬼只能喝血饱肚子吃其他的一切都是嚼蜡,所以他想试试这些“嚼蜡”的东西,后来喝了一次奶茶,尽管并不觉得有什么好喝的,但鼻子闻到甜甜的香精奶精的味道后,就爱上了这个香气。
于是,他跑来开奶茶店……反正他自己喝不了,但不妨碍他为了沉浸在奶茶的芬芳中,当个店铺老板,做做奶茶的奶茶店事业。
他做了三四年,因为长得年轻,一开始还差点被人类的警察当做未成年抓起来,虽然他本来也是未成年就成了吸血鬼。
但这能一样么?外表是他能选的么?是的话,这边不好意思,要选一张绝世美男不显嫩的脸。
好在他找血族的黑市办了张人类的身份证,天天带身上,倒是省去不少麻烦,就是温哲总是没有变化,这时间一久,就不好办了。
唯一的解决办法也就只有搬家。
温哲都换了至少四个城市,才选择在s市先稳定下来,等赚了钱了,他开了家连锁奶茶店,生意做得倒是歪打正着,风生水起的。
“这家,你确定血猎如今的当家在这里面?”
池芫看了眼面前有些简陋的小酒吧,不禁愕然,现在血猎混得这么惨的么?
温哲替她回答了这个问题。
“血猎一族都是些普普通通的小市民,只具备对付吸血鬼的技能,却根本保护不了自己也保护不了别人。而在陛下的带领下,咱们这次不仅剿灭了反贼,还能在这大鱼大肉好酒好菜地伺候了。”
所以他们其实就是普通得刚好能克死他们血族的一群……穷狗。
听温哲说了很多,池芫不慎唏嘘感慨,不愧是卖奶茶的,消息灵通啊。
酒吧内,乌烟瘴气,鸡犬不宁。
以上,是池女王的形容。
“室内吸烟,可以举报的吧?”
池芫被人撞了下,对方嘴角叼着根烟,理直气壮道,“你举报试试,保证没人会理你。”
但是看清池芫的脸后,那刚还穷凶极恶的男人,顿时变了脸色,一副舔狗嘴脸了。
“呀,小美人儿?第一次来玩啊?戴什么墨镜啊,走,哥哥请你喝杯酒去。”
说着,就笑着要和池芫握手,池芫瞥了眼面前的手,心想,是直接折断呢还是直接折断呢。
“好啊,喝一杯。”
她缓缓将指骨摩挲了下,然后身姿曼妙地走向那个喝醉了的胡人。
她一笑,对方就魂都被勾走了,回过神后,则是飘飘然地贴上来,“走,今天的鸡尾酒味道还不错,推荐给你。”
池芫笑得更加灿烂却文静了,就低头“羞涩”地数着脚趾头。
“好吧,那就鸡尾酒。”
像极了乖乖女要堕入红尘的错觉。
沈昭慕被温哲盯得有些毛毛的,不禁问,“你为何这般看着我?”
手里的书合上,大有要听池芫解释的意思,但池芫只是指了指他眼角处,“没什么,看到眼粑粑了。”
然后溜之大吉,嘁,谁还来酒吧看书?
您真觉得聚光灯不打在你身上,到时候不会火是吧?
还死活背不下来,这有什么好难的。
“美丽的小姐,请问您来自何处,多大了?几月生日?”
男人打着臭乎乎的酒嗝,露出一口令池芫窒息的牙。
多大了?
池芫忽然露出一颗小獠牙,冲男人低声龇了下。
“来自棺材,一把年纪想图点乐子。”
还没吓唬完,人直接一屁股从吧台椅子上掉下去,摔了个狗吃屎,昏过去了。
池芫摊手:哎,雨我无瓜。
搭讪的方式土味,而后心理素质也不行,就不怀疑下她的牙是假牙么?
给读者的话:
啊啊啊来不及了困得中间打盹儿算了这章短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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