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乙深吸口气,内心反复的告诉自己,这里,自己看到的一切,都只是灵能生物营造出来的东西,根本不是真实的。
甚至只要自己带着小女孩离开,她也会犹如泡沫,一吹就散。
这时,耳边的歌声,逐渐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开。
“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啼声齐唱、
月下的花儿都入梦,
只有那夜来香。
吐露着芬芳……”
歌声是从身后的歌舞厅传来,哪怕外面悬挂的大喇叭带着糟糕的音质,刺耳的杂音。
可这不影响女子歌声中,那种风拂杨柳,轻柔而又妩媚多情的声音。
即便是路边拉扯的车夫,也会蹲坐在石头上,听着歌声,似乎也一时忘记了养家糊口的艰难,一阵阵入神。
“这个声音!”
丁小乙一挑眉头,虽然歌曲变了,但女人的声音依旧令自己感到熟悉。
正是这个声音吸引着自己,来到这处灵能空间中。
舞厅金碧辉煌的大门,虽然自己没有钱,可依旧大步流星的往里面走。
门口的侍从,瞄了一眼丁小乙,不过待看到丁小乙身上整齐崭新的长衫,以及头顶的爵士帽后,就并没有去阻扰丁小乙进入。
甚至面带微笑的为自己拉开大门。
以貌取人。
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词汇。
甚至在现实中,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哪怕高官显贵,或是普通一名服务业人员,都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然而在这个时代里,这个词,虽然是贬义。
但却是大行其道,是最正常的事情,也是最应该的事情。
一件黑色长衫,就已经令丁小乙和那些连裤子都是补丁的老百姓,拉开了实质性的距离。
那顶一尘不染的爵士帽,仿佛就已经令侍从觉得,这个人并不是普通老百姓。
最重要的是,他表现出来的那种淡定从容。
绝不是装出来的。
面对如此金碧辉煌的大上海歌舞厅,那些苦哈哈们,还没这个胆量进来。
不客气的说,就算是他们放这些人进来,他们都怕踩脏了自家地板砖,走路都恨不得点着脚尖飘着走。
金碧辉煌的水晶灯,精致的装修陈设。
宛若一座宫殿般的装潢。
将门外就连路灯都黯然昏黄的世界,彻底分裂开。
令丁小乙不由多打量上几眼。
“小兄弟,很面生啊,第一次来大上海吧!”
这时候一名胸前挂着怀表的中年人迎上来,待看到丁小乙目不转睛的扫视着面前的大厅时。
中年人的嘴角不由得挂起自豪的笑容。
“呵呵,金碧辉煌对吧,这里可是大上海歌舞厅啊!”
然而中年人话音刚落,就见丁小乙目光扫视向他,一撇嘴,神色不屑道:“土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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