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有一天,也有这么一个人,和萧铮这么亲近的话,魏牧之肯定是会吃醋不高兴的。
所以除非是真的没法子,魏牧之都会和姜潮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造成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因此严格算起来,今天的确是魏牧之第一次到姜潮住的公寓作客。
一进屋,在看到屋子里的格调之后,魏牧之明显愣了住。
因为,公寓里的格调非常偏冷色调,都是黑白相间的,几乎就看不到什么鲜艳一些的色彩。
这和以前姜潮喜欢的风格相差很大,之前在上大学的时候,当时他们都还没毕业,姜潮曾经构想过以后赚钱买房之后,要把房子布置成什么样子。
当时魏牧之看过姜潮设计的初稿样板,色调什么的,都是暖色,非常地温馨,一看就知道这是个非常顾家的人。
而现在,这间公寓的布置,和魏牧之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也难怪他会在看到的时候,直接愣在了原地。
“站在门口做什么,快进来吧。”
魏牧之这才回过神来,在玄关处换鞋的时候,魏牧之才随口说道:“你房间的布置,很简洁呀。”
“这是之前的主人布置的风格,我买下来之后,因为平时太忙,再加上我这个身体,也干不了什么累活,所以就一直没去重新装饰,是不是看着太冷清,没有人情味?”
魏牧之下意识地点头,旋即意识到不对,又赶忙摇头,“说起来,我家之前比你这儿还冷清呢,你这儿还有黑白色调,我就之间一片苍白,萧铮第一次去我家的时候,还说我家像太平间,哈哈。”
“我上次去你家的时候,里头布置得很温馨,看起来,这都是萧铮的功劳了?”
提起这个,魏牧之整个人都温柔了不少,眼底尽是笑意,“对呀,你别看萧铮外表瞧着很高冷,但其实他心里特别柔软,家里所有的设计,都是出自他的手,不过装饰的时候,是我们一块儿弄的。”
或许连魏牧之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和姜潮一块儿的时候,他的话没有这么多,通常是姜潮问了,他才会回答。
但只要一提到萧铮,他就立马能滔滔不绝,讲个三天三夜也不带重样的。
而姜潮也不打断他的说话,只是在他讲的时候,一直看着他。
目光深深的,让人看不透他此刻的心思。
直到魏牧之自己意识到,自己似乎说个不停,住嘴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尖,“我刚才是不是偏题了?”
岂止是偏题了,这都已经偏到哪里去了!
“没事,我看你说得很开心,看起来,你和萧铮在一起,的确是很幸福。”
虽然魏牧之很想回自己现在超级幸福,但又怕说实话会伤姜潮的心,最后只能笑了下,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不过姜潮也没接着说下去,很快转移了另外一个话题:“你在客厅坐一会儿,我去做饭,很快就好了。”
“不用不用,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我来帮你吧?”
以前,姜潮就有一手非常精湛的厨艺,几年过去了,厨艺也没有精简,只是做菜的速度要比以前慢一些。
等饭菜都上桌了之后,姜潮一边解开围裙,一边说道:“尝尝看,许久没下厨,可能做得不太好吃了。”
魏牧之夹了块肉放进嘴里,连连点头,“好吃,特别好吃。”
听到魏牧之说好吃,姜潮跟着笑了起来,“你喜欢就好。”
“红烧肉的味道很足,说起来,萧铮做的红烧肉也很不错,不过姜潮你做的和他的味道是不一样的,以后你们可以探讨探讨,说不准还能升华呢,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他做的糖醋排骨,酸酸甜甜的,下次有机会姜潮你也来尝尝,保准你吃了之后,就再也吃不下别人做的了。”
魏牧之一边吃一边说,可谓是滔滔不绝。
姜潮坐在他的对面,听他讲话,却并未动筷。
过了一会儿,魏牧之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你怎么不吃呀,是没胃口吗?”
“没有,我只是想,下次有机会,一定要向萧铮请教,我以前都没能把小牧你喂胖,但最近,小牧你的气色都好了不少,看起来也胖了许多。”
魏牧之有些不好意思,“我最近胃口比较好,每次都能吃两碗饭,说起来,还是米比较好吃,萧铮在网上挑的那款大米,真的特别香,姜潮你要不要试试,我让萧铮给你发个链接?”
“好啊,我正觉得家里的大米不够好吃,不过我好像没有加萧铮的w信吧?”
闻言,魏牧之立马拿出了手机,“这个简单,我把他推荐给你,头像是我们家的暴富,原本我们俩是情侣头像来着,自打养了猫儿子之后,这家伙在家里的地位明显比我高多了,萧铮转天就把头像给换成了暴富,没办法,我也只能跟着换了。”
手机振动了一下,姜潮点开头像一看。
萧铮的头像,是暴富的一只爪子,而魏牧之的头像也是爪子。
不过仔细看,可以发展,萧铮是右爪子,而魏牧之的则是左爪子。
虽然都是同一只猫,不过这也能算成是情侣头像了。
“怎么样,我们家暴富还是挺可爱的吧?我们刚收养它的时候,它才这么一小只,转眼就肥了那么多,每次吃饭的时候,它都喜欢窝在萧铮的怀里,这都是给惯的,所以现在是越来越懒,也越来越胖了。”
姜潮完全相信,光光只是说萧铮和暴富,这一人一猫,魏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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