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于歌道:“陛下可曾考虑过皇商?”
“皇商?”
“是了,先皇重农抑商,不喜这些铜臭之人,但臣想,启用皇商,给他们一些好处和倚仗,让这些商人甘愿为朝廷办事。”
他接着道:“臣方才说,这大燕行商的第一人,一年便有百万盈余,这百万之资虽然不是他一人独享,但要他整个家族,拿出四十万两现银,来换这皇商之名,他自然愿意。”
莫说是四十万两银,在燕于歌看来,这皇商的好处,便是四十万两金也是值当的,但是既然是刚开始施行,总要给头一个皇商算得便宜些,让他人看了这其中的好处,才能吸引更多谨慎的商贾。
燕秦试探着问:“你的意思是,孤可以许他皇商之名,让他享受一些士大夫才有的特权,然后让他出这四十万两白银。”
燕于歌点点头,面露赞许道:“是这样没错,若是想要行明路,可以让对方以为山溪都郡祈福的名义,向朝堂捐献,但这样的话,可不能只要四十万银。”
那些地方巨贾斗起富来,都是动不动耗费几万银,又想要实际的好处,又要名声,天下哪有那么多便宜让他们占的。
燕于歌做事呢,凡是让他人占了便宜,日后肯定是要几倍的代价收回来的。
让那些商人筹备四十万现银,最多只需花两三日的功夫,而且还可以借用那些商人运货的渠道,把这现银从京都送到山溪都郡去。
作为一个每年要经受上千万银的人,燕于歌的野心可不仅仅只是四十万银而已:“地动这样的大灾,按照我大燕惯例,本来就是官绅富户捐款,捐款数额前三者,朝廷会给予表彰”
“这个孤知道。”像每次救灾之类的,朝廷都会鼓励官员和民间富户捐款,捐得越多越好,皇帝带头捐,官员跟着捐。但那些官员,一个个到捐款就小气吧啦的,当然了,他们有钱也不敢多捐,就怕捐了太多,教人拿捏着证据参上一把,说是贪污腐败,那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嘛。
商贾们则重利,除非特别需要,一般也不在意朝廷发的那虚名,捐是捐的不算少,可加起来,能有十万银便不错。
燕于歌又接着说:“陛下明日便可着手捐献灾银一事,这一次只要暗地里放出去消息,朝廷有意提供皇商名额,为首者可得皇商之名,捐献期为三日,便可解此次的山溪都郡之困,剩余的银钱,便充入国库,以备他用。”
这倒是个好主意,商人重利,有远见者,便知道做皇商的好处绝对不仅仅是挂个名头。为商者,赚的钱再多,地位却始终不高,带上一个“皇”字,便可以倚仗皇上,要求当地的官府为他大开方便之门,有了官家做靠山,他们也无需每年向各地的官员交纳天价的好处费。
燕秦给他们冠皇商之名,无非就是把他们交到贪官那里的通融费掏到了自己的口袋里。而且只有为首才能得到这个名额,那定然会刺激这些商人的争斗之心,谁都想要这好处,想必追加的银钱也会越来越多,绝对比明码标价四十万银一个来得高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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