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心翼翼的倒退了两步,估摸着她手够不到自己了,转身拔腿就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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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里魏紫正在打电话,缠着白色绷带的手腕举着电话,如同溺水的人看到浮木一般的表情:“舜华!是辛辰!是辛辰的电话!她要和你说话!”
崔舜华愣了,来的路上想好了那么多说辞,此刻如同口袋里被手汗近视了的支票一般,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是她的电话,隔了这么久,终于肯让他听一听她的声音了吗?这个绝情的丫头!
他缓缓伸手拿过魏紫的手机,这辈子所有的期待心情都要在此刻消耗殆尽了,他甚至忘记了魏紫还在,忘记了掩饰,将手机如同珍宝一样小心翼翼的贴在耳边。
时隔372天加大半个晴好的下午,她的声音从几万公里以外传来,轻轻浅浅:“……既然都已经这样了,好好待她吧。”
崔舜华抬头,病床上魏紫跪着,前倾着身体如同雕塑一般向着他的方向,一动不动,脸上的神情几近疯狂。
“魏紫,我不会是一个好丈夫,我不爱你。我们之间是怎样开始的你心知肚明,我既然是这样的人,轻易受你诱惑,以后恐怕也抵挡不了其他女人的诱惑。你想好,你确定想要嫁给我这样的我吗?”崔舜华捂着手机听筒,平静的问魏紫。他心中此刻也是宁静的,死一般的宁静。
“你想清楚,我并不是你以前认识的那个辛辰的男朋友,我是崔舜华,喝醉酒以后和女朋友最好闺蜜上床的崔舜华。”
魏紫泪流满面,嘶哑着声音答他说:“不管你是谁,我都要嫁给你,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崔舜华喉头干得像要裂开,移开目光不再看她,松开手,轻声问电话那头:“辰辰?”
辛辰没有说话,在电话那头沉默着,崔舜华仿佛看到她在遥远的美国默默流泪的样子,他伸出手在虚空里,又缓缓收回来,像抓了一把自己心脏的碎片在掌心一般,整条胳膊都是沉重又无力的。
“辰辰,”他声音轻的仿佛大声就会震断这通电话一样,“有件事情正想告诉你,我和魏紫要结婚了,你回来参加婚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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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有回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她回来的时候g市已经是春天了,嫩嫩的柳条在春风里抽出来,让他想起第一次吻她时也是在春天江边的柳树下,她说舜华哥哥你比我哥好,我喜欢你,他多年以来的心头异样终于喷薄而出,掰过小丫头嫩生生的脸,喘着粗气亲了下去。
亲得自己都要窒息了,他小心翼翼的松开她,小丫头睁着一双漂亮的眼睛,泪眼汪汪的看着他,愣愣的。崔舜华那时紧紧抱住她,抚着她鸦羽一般乌黑长发,在她耳边一遍遍的说辛辰,我这一生只爱你一个人。
可是后来与陆伯尧的一场大醉之后,灯光昏暗的酒店房间里,魏紫在他面前褪下薄薄衣衫,成熟玲珑的**贴在他酒后热血沸腾的身躯上,他一时之间就忘了那句话。
既然忘了他就不打算再想起了。
何必呢?误人误己。
“当初她嫁给我的时候就知道我是这样的人,怎么?拼死拼活的嫁了,现在又不喜欢我这样了?有句话叫求仁得仁,她当年种的因,现在只能享用这样的果。”油画一般浓丽的旗袍女伴,还来不及也不必要记得叫什么名字,与魏紫双双走了出去,崔舜华垂下双眸,扶着辛辰的膝盖,“辰辰,以后不要再管我和魏紫的事情。”
辛辰脸上浮现与她年纪不相符的悲伤:“崔舜华……当初我不该劝你娶她。我欠魏紫一条命,不该你来还。”
他眼中神色倏然一深,默了默,笑吟吟的故作深情款款:“我心甘情愿。”
辛辰见他又不正经,也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垂下眼睛默默的。崔舜华伏在她膝头,幸福又心酸的对自己说:心甘情愿吗?其实是罪有应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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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g市那一天许多以前的玩伴来送他,纷纷起哄:“努力!加油!欧洲第一种马什么的,请不要大意的拿下吧!欧洲同胞古来好客,您可千万别跟她们客气!”
崔舜华笑,眼睛却在人群里搜寻那个答应来送机的人。
朋友们以为他恋恋不舍,玩笑道:“崔大公子,作为即将离任的g市第一种马,有没有临别赠言对后辈们说的?”
崔舜华笑而不语,机场高高的玻璃窗倾泻下今年冬日难得的好阳光,他站在那片光明处,看到她走进机场大厅,四处急急张望,就像当初,在他这一生最好的那几年时光里里,每一次相会的情景。
“小丫头傻不拉几的,还真的来了,真的要与我吻别吗?”他怕自己泄露出丁点情绪,大步上前将她搂紧在怀里,竭尽全力玩笑。
“辰辰,过了今天我就要开始全新人生了,如果有一天忘记了你,不要怪我。”他说。
自你别后,我在回忆里一睡不起,到如今,总算有勇气告辞而去。辛辰,忘记你大概是我这后半生最大的难题,而我只能独自尽力。
其实作为已经离任的g市第一种马,他确实有一句临别赠言要告诉后辈们:不要,千万不要在二十岁的时候许诺一生,因为那会成真。
作者有话要说:种马党一定在找材料准备扎小人诅咒我,别这样啊亲,还没虐到哥哥呢,说不定舜华哥哥比起他来不算惨呢!
第五十四章
《情与谁共》番外之君子好逑
一个男人若是眉眼嘴角稍有一处神似沈远,周素都会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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