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个特别喜欢的吧?”她笑着问。
我好像一个被考了八级汉语的人一样无法作答,然后她的同学坐到她旁边,当时对话就这样不清不楚地结束了。
后来我们又进行过同样的对话,这次我再没像从前一样被问个哑巴,我反问:“你呢,最喜欢谁?”她好像就等着我发问似的,毫不犹豫地说了塞林格的名字。我问为什么,因为他长得帅吗?心里还有小小的叛逆作祟,塞林格身上的那份很独特的帅气,是当年的我不管怎么伪装都学不来的。学姐说你听他的贝斯线不会很振奋吗?我那时的表情一定比白纸还茫然,学姐笑着说你的耳机太烂啦,她将左耳的耳塞递给我,极好的音响效果让我第一次听见了那条翻滚的贝斯线,仿佛被打开了新世界。
我一直以为只是旋律好听的lotus的摇滚,原来还有这样的震动,我一直以为像雾一样糊得看不清面目的重低音,原来看清楚后也可以这么美。那首歌就是《1729》,充满数学和美术一样美感的抒情摇滚。
而我一直以为只是徒有其表的帅气的贝斯手,了解以后才知道,酷得叫人发指。
舞台上,季诗问学姐想要谁的拥抱时,学姐用紧张到有些打不开的嗓子,对着话筒说:“想要贝斯手一个拥抱。”
季诗就揶揄:“哪个贝斯手啊?这边不只一个贝斯手啊,乐池后面还有呢!”
全场都笑起来,上方乐池的乐手们都在挥手。
学姐扭头,越过季诗的肩膀往这边看来,依然有些打不开的嗓音说着:“就那边,一米八六的那个。”
她说一米八六的那个,我仿佛能get到她的心情,好像塞林格是不能说出口的名字。
场内笑声口哨声不断,季诗可怜兮兮地指着自己:“我的呢,不要吗?”
全场都在喊“要——”
学姐问不是只能要一个吗?季诗很受伤地说你这是非要塞林格的不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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