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敢情好。”齐老费点头。到时候让家里的婆娘去观摩一番,学会了,再进县城去现学现卖就是。
因为是要全程观摩,所以第二天一早,周敏等人来了,才去仓库里挑了一提玉米,拿回来大家一起脱粒。齐老费将一个玉米握在手里看了一会儿,才道,“敏敏,你们家种出来的东西,总比别人家的都好些。”
周敏道,“那回头县衙要请人吃饭,就麻烦老费叔帮忙说和了。”
虽然官田里也种了玉米和土豆,而且收成并不少,但是要论质量,都不如周敏的。要不怎么县城里唐家楼每年的嫩玉米棒子都会引来争抢?不是那些大老爷们家里的地没种玉米,不过味道不如而已。这种不如,普通百姓大概尝不出来,但是嘴已经被养刁了的朱门富户却能分辨。
所以县衙如果要宴客,不管是为了脸面还是为了推广玉米,当然都要用好东西。
而且,除了这顿饭之外,如果能让县衙主动采买自家玉米和土豆,当做种子出售给民众,那才是更加长久、而且稳赚不赔的生意,对双方都有好处。毕竟能拿出优良品质的种子,对提升官府的名声和威信同样很有用。
不过,事情能不能成,要看齐世云的周旋,还得看那位徐县尊是不是真的重政绩更胜过金钱。否则万一他借助官府施压,低价从自己这里收种子,再高价卖出去,把钱揣进自己的腰包,周敏可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将玉米脱粒之后,就是磨成粉了。
石磨与机器最大的不同就是无法精细的控制出来的成品。要么就用大磨推玉米粒,出来的成品颗粒粗细不均,而且还带着一层厚厚的皮,口感自然不会好。要么就加水用小磨打成糊糊,口感更细腻,但是要么熬粥要么蒸糕,就不适合用来做主食了。
所以周敏在这里使用了一种新的工具——罗。
跟完全用竹编的簸箕之类的器具不一样,罗更精贵,因为它需要使用贵重的绢纱来制作。用宽大的竹片编成一个厚度两寸左右的圆圈,然后再将薄薄一层的绢或纱糊在上面,就做成了。
相较于孔洞巨大的竹编筛子,罗能够更细致的筛出粉末或者流质的东西。
将磨好的玉米粉用罗筛一遍,太粗的玉米粒和脱下来的皮都会被留下,这东西最适合用来喂养刚刚孵化的小鸡,因为颗粒较小,不会被哽住,又比剁碎的野菜更有营养。而筛出来的便是一层细粉。
将这层细粉和上少量的水拌匀,上锅蒸熟。因为太细,又加了水,所以蒸出来之后会凝成一整块。所以在蒸熟之后,要将之倒在大簸箕里,趁热一边淋上少量的凉水一边将之彻底拍散,放凉之后再重新上锅蒸,这回蒸出来的就是松散的玉米饭,可以取代米饭作为主食了。
事实上,虽然经过了很多处理,但玉米饭的口感及不上水稻,这是毋庸置疑的。偶尔吃一顿倒是很新鲜,但经常吃就不见得那么舒服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周敏之前根本没想到要吃它,而且现在对它的定位也是灾荒预备粮。
但大概是因为泉水浇出来的玉米实在太强大,明明并不是黏玉米,但蒸出来的饭,吃起来却没有那种带一点沙的刮喉咙的口感,反而有点儿q弹,甜度也足够,口感已经接近普通大米了。毕竟这会儿的水稻还没改良到后世那种程度,除了贡米之外,其他的味道也都很普通,不下菜的话滋味同样寡淡。——当然,齐家出品的例外。
所以齐老费尝了一口,立刻点头道,“好啊!这种吃法更好!”
周敏则在琢磨着,以后是不是要经常做一顿玉米饭来改善一下食谱,毕竟五谷杂粮还是要多补充一些的。而且这个时代的人不知道,但是后世,具备保护视力功能的叶黄素和玉米黄素可是被炒得神乎其神。
——虽然在这个时代,没有电视电脑和手机,甚至连书也不怎么看,周敏觉得自己的视力妥妥的超过1.5,完全不需要任何改善。
但是她不需要,有人需要啊!
在这个女人基本不出门,小孩没有零花钱的年代,读书人的钱才是最好赚的。只要能够将广告打出去,或许将来她家的玉米不单能够在高顺县卖,还能卖到全国各地去呢。反正晒干了的玉米可以储存相当长的时间,并不会受到地域影响。
也许,把万山村这一片打造成生态玉米基地也不错?而她每年只需要向其他人提供种子就可以。
虽然朝廷已经在推广玉米,但周敏相信,灵泉在手,将这里的玉米打造成五常米、碧粳米、丝苗米之类的著名品牌还是不成问题的。
周敏越想越觉得这是一条路子,当然前提是自己能把广告打好。
她想的太投入,以至于连自己在吃饭都忘记了,只是机械的不停往嘴里扒饭,根本没想起来要夹菜。
坐在她旁边的石头第一个发现她在出神,于是不着痕迹的往她的碗里夹菜,而周敏居然浑然不觉,石头夹一筷子她就吃一口,自然得好像演练过千百次。
桌上的几位长辈不由打起了眉眼官司,你看我我看你,眼中都带着几分揶揄的笑意。
而齐老费更是心下感叹,幸好之前没贸然来提什么亲,看现在这样子,齐老三分明是以退为进,根本没想过把周敏放出去!而且石头明显也有这样的意思,至于周敏自己……齐老费看不出来,但周敏如果真要嫁人,肯定第一个考虑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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