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个伟大日子。
洗完澡的张贞娘静静坐在红色的大床榻上,一颗心怦怦的跳了起来,又是期待和幸福,又有些害羞和紧张。
自己今天晚上终于要把自己完全的交给心爱的男人了,为此张贞娘特意将房间和床榻都布置成新婚的样子,还将箱子里大红的婚礼礼服穿在了身上。
曾几何时,在她还小的时候,她也曾幻想过自己长大后的夫君会是什么样子,那时自己企慕的对象还是翩翩才子,文人士大夫。
可长大之后,才发现自己企慕心仪的那些所谓翩翩才子,一个个大多都是虚有其表,外表光鲜内心却龌蹉之极,让自己大失所望。
直到后来遇到了相公,那英武坚毅,又略带忧郁的气质一下吸引了自己,后来自己就嫁给了相公。
可是在筹备婚礼时,相公得到了高太尉的赏识,为了能更好的打熬筋骨,完成太尉交代的事,新婚之夜,相公竟然不与自己圆房。
林家的家世,自己是知道的,也理解相公渴望建功立业出人头地的心,可心里哪能没有失落,原来自己在相公的心里,完全比不上功名的一半重要。
可哪怕是这样,自己也愿意等,相公是好人,待自己也是极好的,自己总能等来自己的幸福,可谁知天降灾祸,相公竟然莫名其妙落马昏迷了。
那时自己的心里几乎是崩溃的,不过自己还是没有放弃,每日为相公擦洗身体,翻身,按摩敲打四肢。
大概是自己的诚心终于感动上苍了吧,老天爷不但让自己的相公醒了过来,还仿佛变了一个人也似,变得对自己温柔无比,贴心无比。
“你是我最重要的人,比我生命还重要!”
这是自己听过的最动人的情话,为了这句话,就是死了也心甘。
今天晚上就要把自己完全的交给心爱的男人了,贞娘突然又是想哭,又是想笑。
“爹,娘,女儿终于等到了自己的幸福了。”
“贞娘。”
就在贞娘满是喜悦的回忆时,林冲已经悄然走了进来,凝视着眼前容色绝丽,柔媚可爱的少女,轻轻拉起她的小手温柔把玩着,心情一时激荡无比。
终于可以滚床单,彻底告别童子之身,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啊!
眼前的少女刚刚洗完澡,头发还是半干半湿的,白皙细滑的肌肤泛着点晕红,脸颊也红扑扑的,也不知是紧张还是热的,还浅浅的浸了一层香汗。
幽幽的少女体香连同淡淡的玫瑰香型花露水香味一齐钻入林冲的鼻腔中,好闻之极。
再被自己喜欢的女孩,自己的妻子用一种充满爱慕和崇拜的眼神温柔地望着自己,让林冲不由得沉迷其间,只觉得岁月静好,恨不得两人就这样永远相守一辈子,永远不要分开才好。
“相公……”
迎着夫君炙热的眼神,只柔柔的喊出一声相公,贞娘就有些情不可抑的全身发热,晕陶陶没有一丝力气。
他的相公,他的情郎,是这样的英武不凡,这样的文武双全,是这样的温柔多情,贞娘突然觉得幸福来得太快,心里有些慌慌的。
“要叫冲哥哥。”
林冲心中一荡,轻轻一拉就把她搂在怀里,看着近在咫尺的娇艳唇瓣,就是轻轻一吻。
“嗯……冲哥哥……”
林冲嘴里含糊着:“嗯?”
“我喜欢你……”
“我也是……”
是夜,衣衫委地,红烛滴泪……落英缤纷。
一夜癫狂,两情相悦,三生情定,直到快三更时,两人这才带着甜蜜的满足相拥着沉沉的睡去。
直到这时林冲才深刻理解了人们常说的温柔乡是英雄冢,色是刮骨钢刀,只羡鸳鸯不羡仙这三句话的真义,实在是太消·魂太快·活了。
有那么几个瞬间林冲真恨不得什么也不管,每日就这么与妻子琴瑟和鸣,卿卿我我,朝夕相伴,这简直是神仙也羡慕的日子啊。
可是一想到女真野人就要打过来,到时候这繁花似锦,富庶文明到了极点的大宋就是一片废墟,林冲又觉得压抑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在一想到二十多万废物一般的都门禁军,和他们头上那些吃兵血富贵逍遥了一百年多年脑满肠肥的禁军军将世家勋贵;
还有那些枉读圣贤书,却把儒家当成了为自己谋私利工具,没为社会做出半点贡献,却占据着天下最多的财富,享受着最好的待遇,把控着国家最大的权力;
每日只会夸夸其谈,争权夺利,背后阴人,真本事一点也无,节操更是不知为何物,金兵一打来就把皇帝和汴京所有人给卖了,满城搜刮女子和财富送给女真蛮子糟蹋蹂躏;
到南宋时又为了和武臣争夺主导权力主和谈,陷害岳飞,只顾自己私利完全不顾国家民族元气的文人士大夫,林冲就气不打一处来。
大宋不亡,这些人不去死,简直天理不容!
不管怎么样,既然系统已经激活,自己再无变成痴呆的危险,那自己也该抓紧谋划起来才是……
林冲不知道的是,便在他魂飞天外的时候,汴梁城关于他的传闻却像长了翅膀一样,一夜之间传播的几乎无人不知起来。
事请还要从昨晚说起,林冲送上苏东坡那首《洞仙歌·冰肌玉骨》后,激动不已的刘雄伟立即找了一大群帮闲和家里教师来鉴赏,结果自然人人都说绝妙好词,刘雄伟这还不放心,第二日又早早来矾楼问相熟的花魁娘子,也说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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