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上的女人依旧年轻,只是额头上有个伤口, 脸色苍白了些许, 他怎么能够相信, 他的妻子在不足三十的时候, 从此离他远去?
半个月前, 他出差前,池旭还细致地给他熨好衣服,一边给他打理着行李, 一边抱怨着许久没出去一起玩了, 等他忙完以后要他陪着她去斯里兰卡游玩一趟。
那个时候, 他还拉过池旭轻轻在她脸颊上亲了一口,沉声允诺。
池旭则兴奋地抱着他回吻了好几口,眼里全是亮闪闪的光。
他愿意, 把他的小妻子宠成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公主,只要她开心;他愿意把他的全世界都献给她,只要她开心。
倘若,他没有出那趟差,得知那个消息,想必,他还是能够心无旁骛地宠爱着他的小妻子,两个人共度余生。只可惜,此后余生,皆觉太长。
而此时此刻,他只能无力地握住池旭发白的手,用喑哑的音调,沧桑地说声“对不起”。然而,需要他那句对不起的女人听不到了,她也不想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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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旭离开的第二天
他依然不肯接受妻子离世的事实,拒绝了医院提出送到殡仪馆火化的提议。他从b市调来家里的那架飞机,将妻子的遗体送往b市,送到爷爷治下的一家医院。
季老很生气,拿着拐杖重重地打在他背上,他一声不吭,足足扛了季老盛怒治下的八十三杖,背上的皮肤全部溃烂,也不肯松口,直到季老累瘫,他还是面无表情地提出那个要求。
最后,季家无奈应允,把最新产品运用到一个死人身上。一种从未实验过的新药,将一具本来应该死去腐烂的躯体足足保存了半年,栩栩如生,仿若从未离开。
最后,整个b市的上层圈子都知道,季家,出了一个疯子。
他每天去给一个死人换药、换衣、擦身、说话……这种行径,足以让他人非议万次。
所有人都觉得他疯了,他也觉得自己疯了。但他不在乎,疯了,也比这样行尸走肉地活着胜过千万倍!
他只是想要一个……池旭依然活着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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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旭离开的第三十六天
季秋沉默地走进病房,塞给他一个信封。
她安静地看着自己的弟弟,一个月以来,季爻出这间病房的次数,不超过十指。
她看着自己一夜之间便苍老了十岁的亲弟弟,脸上的笑容奇异又怜悯,“你那个小姨子……是怎么回事?”
季爻垂下的头慢慢抬起,这一个月里,他基本上没有说过什么话,此时开口声音简直比公鸭嗓还难听,“你什么意思?”
季秋怜悯地剜了他一样,这个男人,从事故发生后,便像得了失心疯,不管不顾,不问外界,“八月四号的那天,你那个小姨子可是打了一个电话到你家去。我可是帮你上上下下跑遍电信局,托尽了人情,才帮你拿到监控,你要不要听听?”
事实上,这个强硬的女人完全没有考虑过她弟弟的意见,说出那句话以后,她便从手提包里掏出那个小巧的录音机,面带微笑地按了下去。
“我怀孕了,季家夫人的位置,轮到我了。”
“亲,记得早点睡哦,睡得越早,变成季家夫人就越早。”
……
季秋脸上挂着胜利的微笑,将信封里的照片尽数拍到病床旁边那张桌子上,有纪雨前偷偷摸摸拿着配的钥匙打开小公寓门的,也有池旭神色恍惚地端着麦片一脚踩空的……
林林总总,三四十张,尽数拍到桌子上,将他妻子死前的绝望与痛苦以一种最直观的冲击甩到这个男人面前。
季秋嗤笑了一声,“这些破照片,可花了我好几百万,弟弟——你好歹也给姐姐一些表示呗。”
季爻猛地抬起头,眼里汹涌着一种怒火,可是这种怒火却又迅速被一种黑暗的平静给压制下来,“出去。”他指着病房门,依然面无表情。
季秋倒也不在乎他的态度,娇笑一声,“你要是再不出来老头子就得把火发到我身上,我可担待不起。”她踩着高跟鞋,看都不看床上的死尸一眼,曼步离开。
她关上门,才听到病房里传出一声绝望的嘶哑的哭喊,就那么一声,立刻就像被扼住喉咙的野兽一样停止,季秋却听到动物界里雄狮丧偶般的嘶吼与悲怆。
可是,晚了。她心有戚戚然,季爻原来是想给池旭一条退路,谁知竟把人逼到了死路。
病房里季爻握着拳头死死地盯着桌上的照片,自残一般一遍又一遍听着录音机的内容。血珠沿着他的拳头缝流出,慢慢滴到病房里的地板缝中。每听录音一遍,他的眸子便暗沉一分。
纪雨前……纪雨前!
几个月前,在一场投标会后,池家申办了一家晚宴。虽然妻子跟岳父的关系不大好,但是季爻还是勉强给了池渊这个面子,决定赴约。
他不喜欢池家不入流的拉拢方式,也不喜欢这伙子铜钱商人围在他身边拿腔拿调的模样。因而宴会刚刚开始不久,他就借着外出吹风的名义一个人来到小花园的那个凉亭里,焦灼地看着手表,等时间过半就可以离开了。池旭这个人最讨厌麻烦,他要是今晚不看着,准准又是泡面大餐随意解决。
他看到花园里的大片红玫瑰时还有点狐疑,听池旭说,她跟她母亲喜欢的都是百合花,怎么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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