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崽崽是我亲戚家的小孩儿,很可爱的混血儿,和你一样的蓝眼睛。”谢朝一提到崽崽,就有无穷的话要说,虽然他深知适可而止的道理,然而还是多说了几句,“他可聪明了,我爸妈也喜欢着呢。”
“我们这里遍地的蓝眼睛。”安格斯有点儿兴趣,“不过我也是混血儿。”
他欲言又止,眉头微蹙,到嘴边的话断了又断,最后还是问道:“你看看我的眼睛,是不是感觉很……”安格斯想了个词,这才说全了,“很大众化,很眼熟?”
谢朝即使奇怪安格斯为什么会问这么奇怪的问题,但还是仔仔细细地看了看他的眼睛,很好看的眼睛,瞳仁是水波不兴的湖蓝色,纯粹又明亮。深棕色的睫毛长而卷曲,根根分明。明明没有画眼线,但眼睛却像自带眼线一般好看。浓密的眉毛衬得安格斯英气十足,但是眼角细长,便带出一丝魅惑人心的弧度。
谢朝撑着下巴,左看右看,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慢悠悠地说道:“眼熟,相当眼熟。”
安格斯屏住呼吸,提心吊胆地等着他下一句话。
“蓝眼睛和我家崽崽的眼睛一模一样,蓝得真好看。”谢朝一起夸了两个人。
然而安格斯失望的神色一闪而过,很快融在那湖蓝色的眼睛里,寻不到踪迹。
难不成我的变化真的这么大,还是说他已经不记得我了?七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七年的时间真的能让你记住相识一个月的朋友吗?朋友也许不会,但是男朋友呢?不,我们还没有亲口确认过这个关系,也许那只是我自己一厢情愿,他只是没有拒绝而已……
而且谢朝本来就是不开心的事情能忘就忘的性格,自己应该已经被归为不开心里头了吧。再说他应该已经和那个谁在一起了吧,都这么久了……
安格斯隐晦地看了谢朝一眼,这些年也没有听见关于他的任何绯闻,这说明他一定把她保护得很好,不让媒体来打扰他们的生活。
安格斯垂下眼睫,脸上没有表情,复杂的情绪全都掩映在眼睛里面。其实忘记了,对他们两个人都好吧。我的变化真的很大,他的变化也大,然而我还是一眼认出来了。也许他已经认出来了,只是假装记不清了。
那自己为什么要选择来当演员呢?安格斯握住谢朝放在手侧的牛奶杯子,五指紧缩,泛白的骨节在包厢的暗光下看不清。
谢朝见他不再说话,只是低着头看手机,完美的侧脸仿佛鬼斧神工一般,有着西方人的硬朗轮廓,却又夹杂着东方人的柔和,在暖色灯光的映照下温柔又多情,如同媒体评选的“大众情人”般迷人。
不过谢朝却没心思欣赏美男子,他不知道这会儿为什么两个人的气氛僵硬起来,刚才还和融洽啊。
恰巧赫克托这个酒鬼等不及了,过来推推安格斯,说:“你那个红酒不是说要开吗?我都等了这么久了。”
安格斯抬头一笑:“玩手机玩多了,我都忘了这件事了,马上开。”
“你们年轻人,天天捧着手机玩儿,对眼睛不好。”赫克托四十多岁的人了,天天称他们这些快奔三的人为年轻人,其实他自己也不老。
“这酒既然拿过来了,今天肯定是全部喝完的。”安格斯动作利索地撬开酒瓶,小臂的肌肉线条毕露,谢朝面色一红,刚刚还和人家炫耀肌肉呢,再看看人家这肌肉,一看就是长期锻炼出来的,比自己的好多了。
安格斯倒了一圈酒,便转回来了,问谢朝:“酒量还好么,这酒度数有点高,能喝吗?”
谢朝心想,这里的女士都喝了,我个大男人还不能喝?
“我酒量还行,没问题。”
安格斯顿了顿:“那少喝点儿,明天还要打戏。”别到时候头晕,后半句被安格斯吞进肚子里了。
现在可不是七年之前,大家都有了各自的生活,只有他驻足不前,他们两人一定要保持适当的距离。
安格斯话虽然没说,但是给谢朝倒的酒比别人都少点儿,他对七年之前谢朝那场醉酒还是记忆犹新,无法忘却。
谢朝又不傻,自然看出来了,嘀咕道:“难不成酒不够了,所以才给我这么少?”那酒瓶不透光,看不真切,“安格斯看着可不是这么抠搜的人,估计真是不够分了。不过我也就尝尝这酒而已。”
他说的是中文,别人不明白,安格斯可是听得一清二楚。他失笑,这人还是和七年前一模一样。而后却默默地叹息一声,什么时候要告诉你,我的中文名字——沈其琛。
第007章
谢朝酒没品出味来,聚会就结束了。
大家都喝酒了,安格斯最后打电话叫助理来开的车。回到酒店已经十一点了,谢朝晕乎乎地爬上床睡觉,只想着养足精神拍明天的打戏。
翌日,谢朝起了个大早,准备去搜寻搜寻这附近有没有中餐馆,留着以后几个月改善伙食。或者说在这外面找个菜市场,买点儿生鲜,自己随便做点儿。谢朝自信地觉得就算自己做得再难吃,也比成天汉堡可乐强多了。
这边儿的人似乎不喜欢早上活动,街上都没有人,偶尔路过几个人,还是为了减肥的。谢朝感觉这边儿至少比澳大利亚那里好些,满大街都是过度肥胖的,大约是垃圾食品吃多了吧。
虽然谢朝是个懒于运动的人,但还是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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