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战争就像是盗墓,它不像作诗不会很文雅,作为一项破坏的艺术,它还具有暴力美学。比起运用各种高科技手段,例如原子弹中子弹之类的,运用冷兵器杀敌才是一项艺术。
萧慕白并不嗜杀,也并不喜欢或者爱好杀人,杀人只是手段而任务才是目的。如果不需要杀人就可以完成任务,他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思去杀敌呢。
但是战场上,保存自己消灭敌人才是最根本的,因此什么杀人太多有伤天和之类的,还是算了吧。作为一个战士,是不需要考虑那么多的,尤其是残酷的战争。
战争期间只要不误伤平民,这才是仁慈了。
那么面前的两名美军士兵,他们当然不是平民,不仅不是平民,他们还是敌人。既然穿上军装来到巴拿马参加战争,那就有必死的觉悟,所以萧慕白根本没有任何心理压力。
为了确保一击必杀完美逃离,萧慕白还制定多种方案,如果一旦出现声响,萧慕白就会启动备用计划。
刚刚萧慕白像一只猎豹一样窜出去,轻飘飘地落在最后面的美军士兵身后,然后一把捂住美军士兵的嘴巴,发着寒光的匕首刺啦一声划过,瞬间一到血箭就从美军士兵喉咙pēn_shè出来。
萧慕白感受到手中略带温度的血液,身体没有一点挣扎的痕迹,显然还没反应过来。这名美军士兵刚刚感觉到有点不对,还没做出反应就被割断了喉咙,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么消失了。
萧慕白就站在他的身后,一只手趁机拿掉美军士兵的m16a2防止掉在地上发出声响,还收起他身上的手雷防止被引爆,用身体抵住美军士兵还温热的尸体缓缓地放在地上。
最后看一眼地上的美军士兵,他的瞳孔涣散失去焦距,一丝血液从嘴角溢出来,原本紧握着步枪的手现在松松垮垮的,而喉咙还在不断地冒血,甚至打湿了萧慕白的迷彩军服。
他已经完全死去了,当匕首割断动脉血管的时候,不到短短的几秒钟,因为大脑缺氧就已经处于脑死亡状态,更别说之后失血过多心脏停止运行。
血腥味,狭小的掩体内开始有血腥味飘散,只能通过一个人行走的掩体前面的美军士兵还在抱怨。
“该死的巴拿马人,该死的这场战争,要不是该死的诺列加,我还在布莱格堡休假呢,现在却要待在这个野蛮人的国度。”
萧慕白手里拿着匕首,这次他似乎运气很好,没有像上次一样被阿帕奇生生阻拦。当他蹑手蹑脚脚步轻盈走过去的时候,剩下的一名美军士兵还没反应过来。
一把无声手枪凭空出现,萧慕白直接瞄准前面美军士兵的脑袋。
脑袋可以在最短时间让一个人脑死亡,神经系统一下子陷入停顿,确保不会在中枪之后还有力气,既是一个手指头动一下的力量,也可以击发子弹引起敌人注意,萧慕白当然不可能大意。
无声手枪虽然好,但是消音器并不能完全消除声音,所以萧慕白才在击毙第二个人的时候选用,而不是第一个人。
“噗!”
就像是打入一片猪肉中,手枪枪口冒出很少的硝烟,同时这名黑人士兵脑袋出现一个血洞,因为距离足够近,子弹打破凯拉夫式头盔钻进脑袋中,然后动能耗尽停留在脑袋中。
萧慕白瞬间移步到跟前,把一头栽倒的黑人士兵扶住,拿掉他的武器,查看完全死亡之后就没有再补一枪。
然后萧慕白观察一下四周,发现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两旁的美军士兵都在井然有序巡逻,刺杀行动很成功,下一步就看怎么样逃出包围圈了。
两具尸体被萧慕白拖入掩体,打开地下仓储的盖板扔进去,血迹无论如何都除不去了,萧慕白也没打算完全消除痕迹,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一身美军82空降师的迷彩军服被换上,萧慕白之前就买过这些军服,现在也不需要扒两具尸体的。至于身上的装备,萧慕白把两名士兵的都留了下来。
当他换上这一身装备时,已经完全是一名空降兵了,现在要瞒过美军还有困难,因为他是一个人,之前警戒的美军士兵是两个人,只要细心的人一下就能发现。
当拿着一把m16a2全副武装从拐角走出来,萧慕白若无其事盯着两旁的美军士兵,现在可是真正的钻进包围圈了,至于是羊入虎口还是别的,就看之后的造化吧。
偌大的巴军高射阵地,现在变成美军的据点作为占领巴拿马的前沿阵地,从这里距离托里霍斯机场只有几百米,漆黑的夜空中只能看见点点灯火,剩下的就是走动的人。
美军人实在是太多了,一个并不大的里奥阿托小镇,这里聚集了超过五千名美军士兵,还有大量的重型装备。
黑夜为萧慕白的伪装提供了便利,让他得以容易地生存下去。在白天最引人注意的肤色,在黑夜没有多少人会注意,如果这样还能被识破的话,那萧慕白真的是运气差到极点。
萧慕白走出掩体的时候,眼前有二十多名美军军人,他们不是在巡逻警戒,就是在处理战场。
整个高射阵地都被美军占领包围,萧慕白万分庆幸自己没有继续躲在地下仓储,这步棋真是走对了,尤其是看到这一块不大的区域美军人很多时,萧慕白更满意了。
人多就意味着更容易隐藏,萧慕白选好了方向,往美军的边缘地带直至最后脱离美军队伍,这是最好的逃离方式。
喜欢无限世界之战争之王请大家收藏:(m.66dshu.com),66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