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之过往?
想想他的美人,与他耳鬓厮磨之时,正是他最不堪最无赖的年岁。
扶眉紧追不舍,又道:“何况,这么多年您都未立狼后,不正是还在等着扶眉么?”
苌夕莞尔,无情打断对方的臆想,“如果孤说,你多想了呢?”
扶眉惊诧,“大王?”
苌夕继而道:“孤有心仪之人了,将他装在心里八百余载。不过,并不是扶眉。”
八百年的流光,变更的东西委实不少,曾经吊儿郎当的混混,如今也成了万妖之上的狼王。
不过有些东西,有些情感,却丝毫没变。
作者有话要说: 唔……手机掉水里了,失联一整天,修好赶紧打开晋江,没有新留言,打开微博,没有新评论,打开□□,没有新消息╭(╯^╰)╮就这样被世界抛弃
☆、狼王(二)
流光穿梭八百载,说苌夕前后判若两狼的大有人在。他从吊儿郎当的混混,成了万妖之上的狼王;从胸无点墨的白丁,成了满腹经纶的学者;从一惊一乍的人来疯,到现在礼数周全,话未出口,先思三分。
但他委实也没变。虽然看上去仪表堂堂,但他本性仍是吊儿郎当,只是身在王位,没机会表露;虽然看上去清心寡欲,但他仍偷偷将某人悬在心尖,只是旁人不提,他也不说;虽然看上去冷峻严肃,但他会在无人时啃指甲,跷二郎腿,嘴里哼哼不知名的曲调。
变与不变,本不能斩钉截铁地讲清楚,断明白。
只知道,他人前一个样,人后一个样。
岁月流逝,他不再莽撞,逐渐将情绪收敛到,不让外人察觉。
他学会两样东西,隐藏,和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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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初二,苌夕一如既往地赶往慕夕城的府宅。这八百多年,没有哪一回落下。他固执,并且顽固不化。但也不一定非要见到那人,毕竟凡人活个一百岁便谢天谢地,他也没做那种突然便见到一个活人的白日梦。只是这东西成了习惯,以往每年都回去,若是哪一次突然不去了,心里反倒别扭。
时间久了,执念就变成习惯。
家里还是老样子,长廊,海棠,檐角的风铃,书房的画卷。与八百年前唯一的不同,便是打扫的下人不见了。当年的陈庖和南方师傅,也早都不知道轮回了几世。
毕竟都是些ròu_tǐ凡胎,撑过百岁已实属不易。
不过,家里也不脏,他每年回来,只需念个小法术,原有的尘埃便都悉数消失。
从卧房取出遗琼,足尖一点,飞身到海棠林,席地而坐,将遗琼平放于膝上。
看着这架琴,他又想起当年,他第一回就把这宝贝遗琼的琴弦拨断,还苦心积虑,拿不成道的法术去修补。末了,修倒是修好了,但那之后,他都只敢扒在门边眼巴巴地望着,不敢再上手。
美人见他这样,每回都会拉过他的手,一起搭在琴弦上,拿指腹在上头滑过。不弹不拨,两人就那样,四手交缠。
那时候,就一双温热的手,便让苌夕,仿佛拥有了举世的柔情。
落英飘零,缤纷在夏风里。
他曾说,花一直开着不好。没有凋败,便不会珍惜盛开。
后来,他却生怕这海棠多掉哪怕一瓣。
因为,他与美人相爱在繁茂的海棠林中。只要花不落,景不更,美人便仿佛还在。
悠扬的曲调飘飞在花海中,苌夕闭着眼眸,熟练地拨弄遗琼。这首曲子是他某日读了诗经中的《采薇》,生出万千思绪,倚着那些感想谱的。
名字颇有些俗,叫《思美人》,即“思念美人”。
不过,大俗即大雅,他又成功说服自己,这是个好名字。
苌夕很不谦虚,认为自己丝竹方面的天赋很出众,前世一定是个天庭的管弦神仙,犯了错事才被贬下凡成的妖。再不济,也是个凡间名声大噪的琴师。
琴声随着时间游走,苌夕弹奏得十分忘我。直到指腹的水泡被磨破,他才恍然发觉,夜幕已垂。
又过去一年了。
平淡无奇,犹如搁置的枯井,泛不起涟漪。
兜兜转转走在街上,东瞧瞧,西看看。八卦的妇人,吹嘘的老叟,三五成群,聊得尽兴之后,又皆在夜色渐浓之后,各自回家。
于是,千家万户的灯盏便亮了起来。每一盏灯后面,都是一个家。
扑面而来的热闹与归属感。
他心里突然不舒服,仿佛被一块大石头堵住,怎么也敲不开。
别人都有家,凭什么他就只有宅子?
一时脑热,跑去了“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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