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红玉就这样在沈家住了下来,她是个勤快的姑娘,家务活全都包了,就连平安路那边的菜园子她也承包了,还另外开垦了两垄地,说是要多种些萝卜白菜,可以做泡菜,还可以晒萝卜干。
沈家兴对手脚麻利的林红玉非常喜欢,常私下同沈娇说沈涵不争气,这么好的姑娘咋就给得罪了呢,要不然拐来当孙媳妇可多好!
林红玉的身量比沈娇要矮一些,沈娇便收拾了一些她十四五岁时穿过的衣服,都是七八成新的,款式就是放在现在也不过时,料子自然没得说,沈娇就没有料子差的衣服。
脱下土气的花袄子,穿上沈娇的毛衣和大衣,林红玉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一下子就从村姑变成了洋气的城里姑娘。
“真漂亮,这些衣服都给你,等我周末休息,再带你去商场买新的,现在先穿旧衣服对付着。”沈娇笑着夸赞。
林红玉很难为情,拒绝了沈娇的好意:“沈姐姐,这些衣服比新衣服还要好,我以前都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呢,新衣服用不着买,别浪费钱了。”
沈娇见她是真不想买新衣服,也没再坚持,她还是蛮能理解这姑娘心情的,应该不想多欠人情吧!
韩齐威当起先生来还是蛮认真负责的,给林红玉制订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每天学习一至两个时辰,不懂的等他放学回来再指导,林红玉虽然只学到了小学三年级,可她头脑非常灵活,记忆力也极佳,学什么都不用费三遍,还能举一反三,进度非常快。
而且她自己也非常好学,就跟干瘪的海绵扔进了汪洋大海中一般,如饥似渴地汲取着,只要活忙完了,她就拿着书本上屋子里看,晚上也会开了小台灯,悄悄学习到深夜,好几回沈娇起床去给小家伙盖被子,都能看见她的房间里隐约透着光。
沈娇也没说让她晚上别学,只是嘱咐沈家兴平时多做些明目的菜,像龙眼汤、鱼汤之类,林红玉这姑娘心思很敏感,不像以前的朱四丫,性格大大咧咧的,真心把沈家人当成了自家人,吃东西啥的从来不客气。
林红玉却不一样,内心深处总有着自卑感,每次吃饭沈娇都要给她夹肉菜,要不这姑娘一块都不会去夹,只夹面前的蔬菜吃,然后白天拼了命干活,让人十分怜惜。
其他像水果点心这类东西,林红玉碰都不会去碰,唯有在晚上学习时,她才放肆了一回,每天都会点到半夜,沈娇担心自己要是说让林红玉注意身体别学习太累了,这姑娘会以为自己是嫌她用电太多了,所以她也就不说了,反正林红玉年纪轻底子也不错,多熬几夜不会出问题,待以后熟悉了再说吧。
沈家兴却因此更喜欢这小姑娘了,他老人家平生最尊敬的就是读书人,只可惜沈家的基因里大概是没有读书这一项,做生意算帐都是一把好手。
这个情况直到他娶了叶莲娜夫人后才有所改变,老太太能学会八国语言,这学习能力自然是不差的,科学家都说过,孩子的学习智商百分之九十遗传自母亲,这话在沈哲之身上得到了验证,他应该算是沈家迄今为止头一个靠自己本事考上高等学府的子孙了。
再然后就是沈杰沈昊两兄弟,都读到博士了,智商绝对不能差的,而且沈昊应该说是叶莲娜与沈家兴的完美结合,学习经商两不误,可算是给沈家老祖宗争气了。
所以看来,古话说的‘爹熊熊一个,娘熊熊一窝’,可不是信口胡咧咧,是绝对有科学依据的。
沈家兴见林红玉这么爱看书,大方地将他珍贵的书房钥匙给了她,表示屋子里的书随她看,前提是不得损坏书。
“谢谢沈爷爷,我一定会好好爱惜书的,您只管放心。”
林红玉十分感激,这段时间她在沈家看了好些书,这些书就如同潘多拉盒子一般,一旦打开,就在她面前展现了新奇的世界,每一样都是她以前没有接触过的,令她无比痴迷。
沈家兴不满地瞪了眼一旁吃饭的沈涵和韩齐威,笑眯眯道:“我最喜欢的就是爱读书的孩子了,可惜我家这两个不争气的东西,那书房一回都没进过,真是朽木不可雕。”
韩齐威不满道:“老爷子,您那些书我不爱看,我看的可是兵书,那些书您那屋子能有?”
沈涵也嚷嚷:“看那么多书有啥用?能算帐就行,我都觉得我都不用读书了,我现在挣的钱都比我们校长的工资都要高。”
这家伙一脸志得意满,看来这段时间没少挣钱,沈娇看着就来火,拿起筷子朝他脑袋上敲了几下,斥道:“你真以为自己本事大啊?进货是你姐夫的面子,在街上卖东西是你胡大哥的面子,要不你孤身一人去闯闯,看还能不能挣那么多钱?”
其他的个体户可没那么好混,进货的风险且不提了,南平那边鱼龙混杂,用一元的价格批发回一角钱水货的情况屡屡发生,有些更惨的,可能连水货都拿不到,最后连住旅馆的钱都没有,只能去桥洞和乞丐挤。
就算是进货没问题,上街兜售也有大风险,如今摆摊虽然已经不稀奇了,可政府毕竟还没下达明确的文件,街上还有不少戴红袖章的人,火眼金睛成天就盯着小摊贩,一旦要让这些红袖章抓到了,东西全部没收,还得处不少罚款,损失不老少。
沈涵和韩齐威之所以没人来抓,全是因为胡安平打过招呼了,再加上这俩家伙也挺机灵,给那些红袖章送烟送礼物,混得还是蛮不错的,这才能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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