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是怀疑,自己的抉择是不是错了,如果一直待在部落里,至少这些人不必牺牲。
然而因同伴的牺牲感到心痛难忍的只有山群,别的战士们都在庆祝这一场以少胜多的战争。他们欢欣鼓舞——毕竟在他们眼中,在战争中而死的同伴们,是死得其所,死的光荣。他们不在乎人命,不在乎别人的,也不在乎自己的。
鲜血与尸骨一层层堆积,堆积起了这个庞大的森林部落,每一个部落或许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同。但骨子里头,他们都是一样的。崇拜强者,渴望战争。
至少他们比以往还要敬重和爱戴林旭,因为他们见到了林旭不同寻常的武力。这种身体上的力量,比头脑更令他们折服。
“克瑞斯!”有人跑了过来,这是个年轻的战士,似乎刚刚成年不久,他身上的肌肉还不那么结实,面容青涩,似乎也没上过几次战场。这应该是他第一回直面杀戮与鲜血。可是骨子里的基因使他毫不惧怕,甚至体内的热血还没有停止沸腾。
他似乎不满山群的态度,但是因为山群是前卫队的副队长,也不敢直接斥责,只能对林旭说:“我们今晚要举办庆功宴!那些人的帐篷里有肉干。科马看过了,不是人肉。族长说了,今晚可以敞开肚皮吃肉了。”
林旭点点头,他冲着这个年轻人说:“去吧,不必等我。你们可以先开始,我陪山群坐一会儿。”
年轻的战士向林旭行礼,他不能明白山群为何可以如此目中无人,甚至如此不尊重他们的神,于是临走的时候,他狠狠地瞪了山群一眼。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比山群要更加强大。就像此时一样,有资格和克瑞斯坐在一起。
喜欢在异世点亮金手指的日子请大家收藏:(m.66dshu.com),66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