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有混混的生活。我还有道上的兄弟等我回去呢。我可是出来卖的。生意做完了就完了。这是基本职业素养。”叶晨拉开胡年丰搂在他腰身的手。
其实他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现在的生活虽然每天都那么的辛苦,但是真的是他这些年过的最平静最好的日子了。可能是美好的乐曲听的太多,他心里曾经那些美好的东西也都活了过来……只是,就算胡年丰不在乎他的过去,他自己也嫌弃自己的过去太脏。
有些自暴自弃的。叶晨嘴里的话也很难听:“你也别闲着,有空对我好,挖空心思笼络我,不如多花点精力再去找一个首席,放心,你胡boss出马,不管是男是女往床上一带保证都搞得定……”
于是然后胡boss的表白,就被叶晨当垃圾一样的丢在了地上……
叶晨说完了,背对着人躺着,觉得身上有点凉。也知道自己的话说的过分。
这些日子胡年丰对他是真好,却是被他说的一文不值,叶晨自己都觉得自己冷血的过分。只是除了这么说,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心里的那种莫名的恐慌感。
倒是身后的人什么话都没有说。
叶晨以为他睡着了。正偷偷的长长吐了一口气。心里暗想,若是他睡着了,没听到这句话就好了……
却是听到身后的人翻了个身冷冷的说了句:“还有三个月零十五天……你说你是专业的……明天把琴换了,白珊珊的琴音色不行,《晨报》的意境出不来……”
果然,胡年丰这只老狐狸。对他好,心里想的还是他的演出……
叶晨身上更冷。却是背对着人笑了。
——这样也好,省的他自作多情的以为胡年丰真的喜欢他。想他留下……
——这样也好,以后走的时候也能无牵无挂。
而他身后的胡boss,握着拳头,很想揍自己。
他这辈子第一次向一个人表白,竟然被叶晨说他只是利益熏心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他又困又气。他是一直骄傲的胡年丰,这辈子他没有在什么事情上怎么失败过。天知道他说出那句“留在我身边,永远做我的首席”他是鼓足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来的。天知道哪怕叶晨这只白眼狼闭上嘴不说话,他也会觉得很窝心。却是偏偏那人选择说最伤他的话。
胡年丰不想做古典乐。他也不想站在指挥台上。更加不想去管这个二流的乐团。他毕业回国,帮他的父亲接受烂摊子,只是因为他是胡明朗的儿子,他没有的选。可是他找到了叶晨,这个第一次见面就面目全非像妖孽一样的男人。又在之后的每一天里给他带来不一样的惊喜……
他喜欢黑色头发笑起来有两边酒窝的叶晨。
他喜欢拉琴的时候抿着嘴,微微皱着眉的叶晨。
他喜欢低着头戴着耳机发呆的叶晨。
他喜欢睡觉乱踢被子,睡的冷了就会自己摸过来抱着他睡的叶晨。
他喜欢在人后埋头苦吃,嘴里塞满食物挺豪放的叶晨。
也喜欢在人前装模作样很有教养礼节乖巧的叶晨。
他喜欢叶晨在中年妇女面前卖萌。
也喜欢叶晨挖苦他的样子……
只是那么多的喜欢,胡年丰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一点点滋长出来的。他承认一开始他想的只是叶晨能挽救他的演出……只是情况变得越来越复杂,复杂到,现在的胡年丰早就忘记了最初的目的。他想要的是更多了。
他想把这个人绑在自己的身边。做他的首席。若是那里坐着的是叶晨,站在指挥台上的自己才会安心。
因为有了叶晨。他越来越喜欢这个乐团,越来越想带着所有人演奏出更多更好听的古典乐,给更多的人听……若是没有叶晨,乐团光靠胡年丰一人,根本走不到今天。
他想见到叶晨笑。
就像在演出贝九的时候,叶晨脸上扬起的从未有过的快乐的神情……
毕竟胡年丰也是人。不是金刚不倒的石头……他也会失望。也会心痛……当自己喜欢的人,把自己的感情当做垃圾一样的丢在地上。
黑暗里,他听到叶晨笑出了声音,只可惜,那笑声更像是对胡年丰的嘲讽。
家里的床不大。但是两个人之间好像突然间隔了很大很大的距离……怎么都翻不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er o journalrauss ii
小约翰斯特劳斯 《晨报》圆舞曲。清和最喜欢的圆舞曲。不华丽,但是干净。
☆、隔阂
两个人各怀着心事,睡在床的两边。等到疲惫战胜了全部,终于都睡了过去。
叶晨睡的不安稳。一直梦到以前的事情。曾经的时光像是幻灯片一样的一个画面接着一个画面的出现在他的面前。
他见到他不想再见到的人,他听到不想再听到的声音,他背着良心在做肮脏的事……
叶晨在梦里哭。他后悔。只是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幕幕发生着,他没有办法去改变……
胡年丰醒的时候,看到叶晨睡在床边都快要掉到床下面去了。
想到几个小时前两个人不愉快的对话,他还是把人拉到了床中间。把被子给人掖好。发现叶晨的头发湿湿的,整个人缩在那里,像是在做恶梦。
“喂。醒醒——”胡年丰轻轻拍了拍叶晨的脸。上面一层冷汗。
叶晨这才迷迷糊糊的醒过来。梦里的乱七八糟的东西,终于不见了。
胡年丰给他递了杯水:“梦到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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