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澄倒也不是十分想去南尾,他觉得在家里的院子坐坐就挺好的,又安静又舒适。阿森说著的时候他也没仔细听,恩恩啊啊的,在夜风吹拂下,昏昏欲睡。
突然阿森高声说道:“那说好了啊,明天早上去南尾看日出,你早点起床!四点半,四点半!”话刚说完,他就载著他奶奶!当!当走了。方澄没反应过来,迷迷糊糊回了屋,爬上床睡了,那时才夜里七点多。
他睡得特别香,一夜无梦,醒过来的时候天色还是暗的,一看手机,才四点。太早了,但是他精神特别好,毫无睡意。他爬起来,到阳台呼吸了一下早上冰凉清新的空气,像加了薄荷叶一样。他感觉从没这麽好过。
他刷了牙洗了脸,坐在黑暗中发呆,清晨宁静得好像整幢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也许真的只有他一个人也不一定,他不知道他爸妈夜里几点回来,回来了没有。他们各自过著各自的夏天,相互不干涉。过了一会他听见阿森那辆破自行车的声音,吱吱呀呀的,在一片安静中格外明显,他马上起身下楼去。
阿森一进门就见到方澄站在屋子里,他笑著说:“差点吓死我。”他手里空空的,没像往常一样提著菜。方澄模模糊糊想起看日出的事,问他真要去吗,阿森点头。
其实看日出就是那样,方澄并没觉得多漂亮,但是清早的南尾确实非常的安静,非常的舒服。游客们通常都蜂拥在南湾那里看日出,那个海湾大,视野阔多了。
沙滩上空无一人,只有他们两个跟那辆破自行车,以及夜里游客残留的篝火。方澄抱膝坐在沙滩上,光裸的脚踝上沾满了细沙,但并不难受。阿森站在他身边,双手插兜里,目不转睛看著火焰一般的太阳渐渐从水天相接的混沌处升起。他是那麽专心致志,以致方澄时不时扭过头去注意他。
金色的太阳光给阿森侧脸的轮廓镀上一道光,他眼神直直望向前方,像一座坚毅的雕像。方澄一直觉得阿森身上一直散发著一种与同龄的少年不同的气质,。在这个清早,阿森身上这种独特的气质特别的明显。
“恩?”阿森注意到方澄的视线,转过头询问地看著他。
方澄有些紧张,急忙开口说话。
“你常来这里看日出?”
阿森点头,“怎麽样?不错吧?”
方澄含糊地应了声,他一直没怎麽注意升起的太阳。
阿森面露微笑,“现在觉得南岛怎麽样?没有那麽糟糕吧?”
方澄不解地看著他。
“你刚来的时候不是一直生著气吗?隔天还吵著要回城里去。城市是什麽样的?南岛这麽好,为什麽人们还要回城市里去呢?”
阿森难得地,竟然说了一句这麽孩子气的话。
方澄看得出来,阿森爱南岛。这也是正常的,他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骑著他的破车在南岛的大街小巷飞奔,穿著他的花裤子在南岛的沙滩上招摇来去。他熟悉南岛的每条小路,熟悉南岛每一个海湾里海浪的拥抱,熟悉南岛太阳的热度。他认识每一个大清早在家门口浇花的老人,他们也都认识他,亲切地唤他一声“阿森”。
“城市是什麽样的?”阿森又问了一遍。
方澄不知道怎麽回答他。
城市是什麽样的?
高楼,车子,商场,超市,很多人。除了这些方澄讲不出别的,他在城里生活了十四年,但当阿森问他的时候,他竟然说不出它是什麽样的。
“你自己去看一看嘛。”方澄最後说。
“我会去看的。”阿森站在金色的阳光中说,“看完了我还是要回南岛的,一定回来。”
阿森的话方澄并不理解。他才十四岁,远方对他来说有著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他时刻都在想著背起行囊,离家远走。对那时的方澄来说,远方就意味著自由。如果他有离开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的机会,那麽他一定远去不回头。
可阿森竟然这麽留恋一个小岛,一个很小很小,真的很小的小岛。在这个小岛上,他只有一个亲人,一辆破自行车,一间顶楼的旧屋子。他竟然还爱著它。
那间顶楼的旧屋子,热得人发晕,方澄在大中午的时候去过一次。阿森奶奶说要煮青草茶给他喝,中午的时候却发现忘了从家里把药草带过来,方澄跟阿森就一起过去拿药草。
阿森家在一栋五层楼旧房子的顶楼,一楼是店家,其余四楼一楼住著一户。阿森家特别小,只占顶楼的一半地方,其余空地被阿森奶奶拿来种了许多七七八八的东西,药草啊花啊丝瓜啊各种蔬菜啊,俨然一个小菜园子。
药草已经摘好,就放在客厅的小桌子上。阿森并不急著离去,他带著方澄参观他小小的家。两间干净整齐小小的房间,一间客厅兼饭厅的小屋子,还有一个小菜园子,这就是阿森的家。中午阳光的热度直接穿过屋顶进入这间小屋子,方澄在里面差点窒息,汗水哗哗地流。他特别容易流汗,才在屋子里站了一会,後背已经全湿了。他那天穿著灰色的棉衫,特别明显。汗水黏腻腻的,十分不舒服,他频繁地擦著汗,有些不耐烦。阿森本来正要带他去看那个小菜园子,察觉他的不耐烦後,带著歉意说:“屋子里太热了,我们还是回去吧。”说著就往外走。
当时方澄觉得很高兴,终於不用在那间热得晕死人的屋子里待著了。可此时坐在南尾的沙滩上,他又想起那间小屋子,突然为他的想法觉得有些愧疚
喜欢神经质邻居请大家收藏:(m.66dshu.com),66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