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年间,河北有个偷鸡的惯犯,姓张,江湖上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张鸡贼。他从不偷金银,只趁着夜深人静偷鸡,偷鸡也不为了卖就为了打牙祭。他偷鸡的本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从无失手。据说这张鸡贼就是掌握了黄皮子偷鸡的要领,知道摸鸡脖子下的什么穴位可以让鸡陷入沉睡。
狐狸偷鸡的法子就更加粗暴了,相对黄皮子而言显得有些拙劣。狐狸比它大,身姿敏捷,翻墙跃入鸡圈叼起一只转身就跑,可从不会管那鸡嘴里会不会发出动静。当然,就像前文书说的那般,在乡下,早上起来,农民经常在鸡圈里发现死黄皮子,那就是昨晚偷鸡时候碰到了“同行”狐狸,被咬死的。所以,小狐仙最恨黄皮子。
初夏时节温度怡人,加快了尸体腐烂的速度,老萨满家的小院被风这么一吹,顿时隐隐的尸臭味就在屯子里飘散开来,那尸臭可飘书里,熏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估计如果明天再不把尸体埋了,太阳这么一晒,恐怕蛆虫就要钻出来了。
马丫跪在门前不停地磕头,嘴里嘀嘀咕咕也不知在说什么。
“一百多具枉死之人的尸体,怨气冲天,哎……人间炼狱呀!”马程峰低着头叹了口气。
“不,他们没有怨气,死得很安详,你看他们的眼睛跟普通的吊死鬼有什么不一样?”马丫平静地说道。
她不说还好,只见,小院里摞着的上百具尸体的眼睛不知何时闭上了,而且脸面上的死相也不像几个钟头前初见时那般狰狞了。
马丫说三大爷临死之前给他们做了场法事,按理说三大爷年事已高,上次为了救大宝耗费了不少阳寿,这事不该找他了。可他还是为了族人们能早日轮回耗尽了自己的最后阳寿,化解了他们死前的怨气。
“哥,明天帮我把乡亲们都埋了吧!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的尸体烂在这里。”
马程峰点了点头:“好!他们也是我的亲人,理应如此。”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马程峰和那咻在后山已经挖出了个不小的土坑,又用木板车把一具具尸体退到了后山上,上百具尸体摞在坟坑中已经是黑压压一行了,他们看在眼里不免对那害人的黄皮子更加憎恨了几分。
马丫把一位位相亲的名字刻在木板上,为亲人们烧了点黄纸,又磕了几个头,带着他们几个就回了屯子。
屯子靠西边有一个小粮仓,这粮仓还是当初吴功耀时期盖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救了多少人的性命。每隔几年就有灾年,灾年时候,乡亲们就会取出储存在粮仓里的粮食过冬。马丫打开粮仓,清理出一袋谷子,在角落里露出了一个拉环。
下边好像是有个地窖,她太小了,根本拉不动沉重的铁盖。地窖上边覆盖着的这铁盖子比下水管道盖子还沉,足有二三百斤,这么多年过去了,上边早已锈迹斑斑,也不知道里边藏着什么。
马程峰和那咻合力总算是把铁盖子拽出了个豁口,探头往下一瞅,只见这地窖中并排摞着二十多口箱子,木箱子上还覆盖着一层稻草。“丫儿,这里边是什么呀?”
马丫说这都是当初耀公他老人家留下的,以备不时之需,现在我们五个两手空空,就这么进岭子里恐怕没找到黄仙姑报仇呢,就已经填了野兽的肚子,当是取出这些东西防身。
马程峰跳下去,打开一个木头箱子一瞅……好家伙!!!我的个老天爷呀!这木头箱子里装着的竟然都是军火,一把把崭新的微型冲锋枪用油毡布包裹的严严实实,这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愣是一点锈迹都没有。
“丫儿,你确定这是耀公留下的?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应该是……1930年盟军使用的美式汤普森吧?”常小曼家中私藏了许多枪支弹药,认出了这些冲锋枪的型号。
只是,吴功耀乃是民国时期的关东巨匪,虽说吴功耀是道门魁首,常胜山金银成堆,却也不可能富裕到这种程度吧?那年头不是你有多少钱就能弄来好枪的,就连中央军首长的警卫营用的恐怕也没有这美式汤普森满配的待遇吧?再说了,他们是胡子呀!用用德国王八壳子,或者小鬼子的三八大盖已经不错了,哪来的这么多崭新的汤普森冲锋枪?
“爷爷说这是师娘从海外弄来的,当年咱们常胜山上,其中一个绺子,八千多兄弟用的就全是这种枪,那支绺子是耀公的王牌,也就是咱们马家的先祖。”马丫说道。
马程峰空扣扳机听了下,弹簧回击的声音十分清脆,好枪!“我靠……耀公和莫小柒真是了不得呀!两个胡匪,竟然懂得跟美帝谈判弄来这么多先进装备?难怪就连雨帅也要跟耀公称兄道弟了。”
当年小鬼子之所以怕吴功耀,一来是因为吴功耀手底下这群亡命之徒打起仗来不怕死,而且不按常理出牌,就算你把老蒋抓来威胁,人家要照样揍你!再者,你嘴上说的再厉害也不行,那年头已经进入了热兵器时期,赤手空拳再能打怎么行?现在马程峰明白了,常胜山的这群胡子原来是美式装备武装,难怪让小鬼子闻风丧胆了。
一人一把汤普森冲锋枪挎上,又每个人腰间别了一圈弹夹和几颗手雷,当时就有底气了。
众人正准备出发,突然就听屯子外传来了一声声犬吠。紧接着细犬大黄一溜烟似地跑了进来直拽马丫的裤脚子,好像是外边发生了什么事。众人跟着大黄,跑到村口处,马程峰一跃而起蹦上树顶放眼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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