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白偷偷一下,柳亦谦已经走了,一把抓起床上的玫瑰花,嚼了几下,这是今天才刚采摘的,吃起来还是十分的新鲜,花汁在口腔里流淌,真是美得享受!
不过也没有敢多吃,心里十分的遗憾,这要是有空间该多好,天界,好歹自己还是有那么个小布袋的,虽然能装的不多,但好歹也是能装的不是?
不然这些花直接装进去,多省事,饿的时候就抓一把,美滋滋。
抹抹嘴,利索的换上衣服,别说这衣服还真穿的舒服,宽宽松松的,一点都束缚。
换完衣服就看柳亦谦也出来了,平日里见惯了他穿正装,猛的换成了休闲服,别说柳亦谦觉得不适应,就是崇白也看的不适应。
这感觉就像凤凰突然没有了那个高贵劲,还是那个美丽,却不再刺眼。
崇白想不出多余的词语,但觉得这样的柳亦谦比穿正装的他更要顺眼一点。
柳亦谦见崇白也换好了衣服,便拉着他的手,“吃饭去。”
要说明阳岛的特产莫过于明阳鱼,因为它只产于明阳岛所以得名明阳鱼。
这个鱼个子不大,出产不多,好在人工繁殖了一些,但要说肉质当然是不如野生的,不过为了保护这个鱼种不被灭绝,柳家规定一年最多只能捕捞三十条,要是发现有人无意中捕捞到也是要放生的。
招呼客人都是用家养的明阳鱼,即使是家养的也让宾客们流口水了!
明阳鱼肉质鲜嫩,入口即化,配上特有的酱料将鱼肉的滑爽发挥到了极致,崇白发誓这是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鱼!
十条鱼,崇白一人就解决掉了大半,柳亦谦吃过,倒没有跟崇白抢,自己又转而尝其他海鲜料理。
吃过了美味的一餐,崇白在海边散步,柳亦谦在跟柳宁聊天,大约是在谈明阳岛的生意之类的,在保镖的陪伴下,崇白乐颠颠的跑到了原始森林的边缘。
一个崇白也说不上名字的略大的甲壳虫停在了崇白面前,迟疑道:“明明是个人类,为什么会感觉到大王的气息?”
别说,这岛上的动物智商还真是比崇白在陆地上见到的要高点,陆地上的见到他都是直接冲着喊大王,也不看是不是,就那么齐刷刷的积聚。
“嗨,甲壳虫,见到大王还不拜见?”崇白还没有来的极说话,兜里的蚂蚁小队长倒是从衣服兜里爬出来呵斥着这个胆大妄为的家伙。
蚂蚁小队长为什么会在崇白的衣服兜里?这还是小队长自己强烈要求的,也是蚁后点头通过的,对于能够在有限的生命里跟随大王在人间逍遥,这是每一个昆虫的愿望!
小队长还带来了蚁后诚挚的问候,最后还说:要不是蚁后身牵蚂蚁家族的生存,不然她也要跟随大王的!
甲壳虫看了许久,这才注意到了崇白衣服上爬着的小蚂蚁,笑道“你个小蚂蚁怎么证明他就是大王?虽然有大王的气息,但未必就是我们的大王!”
“甲壳虫。”崇白的灵魂是属于虫仙的,因此,当崇白动用自身的威力,这个威力只对小虫子们发挥作用。
甲壳虫立刻感受到了来自灵魂深处的压力与敬畏,这是骨子里自古就存在的。
就像鸟儿们对凤凰的拜服,虫子们也是如此。
即使虫仙不是十分的厉害,战斗力是个渣,上天册封的虫大王就是虫大王,仙就是仙,也许在崇白是个小虫子的时候十分都不是,但要是成了仙,那么这个对于崇白的敬畏之感就会被天道印刻在每一个昆虫的脑子里。
神灵之威就是天庭之威,更是法则之下的威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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