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忘音很清楚,阮尽欢只怕将这二愣子千刀万剐的心都有。
果然,阮尽欢慢慢地勾起一个笑容,“前些天,我们去错了地方,在明月峡折了三十多弟兄。”
二愣子摇着头,一副不相信的模样,“是你们走错了地方,我说的是小扇关!不关我的事!”
“啪——”
所有人都愣住了。
一只茶碗砸到二愣子的头上,那半碗茶水散成水花飘了一地。
阮尽欢不笑了,他揉了揉自己的手腕,心里想的却是可惜了那半碗茶,“你若是没有把地图画出去,世上是不会有哪支商队会傻到选择横穿明月峡的。”
山贼们没有想到,阮尽欢的微笑固然是阎王爷的传召,可是阮尽欢不笑的时候,阎王爷其实已经走到了你家门口。
明月峡地势太险,前后连接的道路极其狭窄,一个不小心就能翻下崖去,所以南来北往的商队就算知道小扇关这边有山贼,也宁愿走小扇关,在小扇关被山贼剥了财总比在明月峡丢了命好。
二愣子瞪大了眼睛,像是没有想到寨子里的阮四当家今日会这么无情,他长大了嘴,想要说些什么,可是眼前立刻就一片血红,他已经被阮尽欢那一只茶碗砸破了头。
忽然之间,二愣子嘴角溢出一缕黑血,浑身抽搐着就躺在了地上,没有了声音。
雁流水一下就站了起来,然而于羡比他更快,已经起身去查看情况了。
于羡弯腰掰开二愣子的下颌看了看,又试了一下气息,摇头道:“毒发死了。”
二愣子身上是带着毒的,谁下的?
整个刑堂都安静了。
阮尽欢伸手想要从茶几上端茶,却摸了个空,他忘记自己才刚刚把茶碗摔出去了。
薛忘音把他的茶盏推了过来,他接过,淡淡说:“死了就死了吧。”
所有人看着阮尽欢。
阮尽欢端着茶碗,慢慢地揭了盖子拂去茶沫,喝了一小口。
薛忘音看着他的动作,已不似方才那样笨拙别扭,十分自然。
阮尽欢笑了一下,“刻意去模仿的时候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不想着的时候却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了。”
二愣子死了,谁也想不到事情会这样发展,自然也就没办法再审下去了。
雁流水挥了挥手,“抬下去埋在坟场吧。”
他站起来,就要走出去,只是在经过二愣子身边的时候低头看了一眼,忽然叹了一口气,道:“不过不必刻牌子写名字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久没有体会过这么爽的感觉了……我爱更新我爱码字我爱我爱大家!老衲是好人,这是老衲刚刚开张的寺庙,欢迎来烧香……
☆、第十章 坑爹的绝对悖论
风波过后,财神寨重新平静下来,除了后山那一片新坟,似乎什么也没有改变。
阮尽欢的生活又回归了那种要死不活的状态。
日上三竿起来,站在飞来石上拉薛忘音的袖子擦脸,跟这只很洁癖的江洋大盗谈谈身为山贼应该具备的素养;早饭是不必吃的,但是午饭时候阮尽欢必定是第一个到饭堂的,偶尔吐槽吐槽大师傅的手艺又退步了,在饭桌上坚决地打破“食不言寝不语”的优良传统,跟于羡拌拌嘴,顺带讽刺一下当天颜沉沙穿的衣服,当然啦,还要好好儿巴结巴结雁大当家;在寨子里晃荡的时候就跟山贼们插科打诨,讲讲带颜色的小笑话,要不就突然来个冷笑话,看着众山贼冻死在当场,阮尽欢才会仰天狂笑三声昂首挺胸大踏步离开……
这就是阮尽欢的生活,普普通通却有滋有味。
但是于羡观察了阮尽欢好些天,发现阮尽欢的确不是那么简单。
因为每天总有那么几个时辰,阮尽欢不在寨子里。
他来山上这么多天,也算跟山贼们混熟了,逐渐地,他也能知道山寨里的一些秘闻。
比如夏天的时候,别人房里总是有很多蚊虫,但是唯独雁流水的屋子里清清静静;比如薛忘音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出来晾衣服,据说他洗得最仔细的地方就是自己的袖子;比如颜沉沙每个月都会到后山某个地方去坐一个晚上,第二天回来就已经喝得烂醉;比如阮尽欢总是神神秘秘去后山跟雷神幽会……
这一些秘闻中,关于阮尽欢的是最多的。
他这才知道,原来财神寨的山贼们已经搜集了关于阮尽欢的一些定理,比如“阮扒皮的微笑,阎王爷的传召”“阮四当家不贪财,三腿蛤蟆掉下来”“阮哥眼神朦胧,不是起雨就是起风”“翻天牛逼你莫装,隔夜欢爷爬你墙”“樱桃扣肉,欢爷独享”……
做人做到阮尽欢这个地步,的确让人不得不佩服。
于羡一边想一边往后山走,几个当家的没事儿都喜欢往后山钻,因为前山到处都是山贼,当家的去了他们会很不自在,后山风景秀美,的确很适合散心。
走过那梨花树下,于羡伸手接住几瓣落花,粉白的花瓣像是美人粉白的脸颊,这梨花开得早,也落得早。
他不是什么伤春悲秋之人,只是大抵读过几句诗的人在这个时候都会感慨春去留不得而已。
对于羡来说,这可能是很特殊的一个春天。
葱茏的树木开始遮天蔽日,走过那块飞来石,往下一望,苍翠的树木被云雾掩埋,只露出隐隐约约的轮廓,万里晴透的天空让人的心胸都为之开阔起来。
后山那条清河溪蜿蜒着流下去,清澈的水潺潺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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