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源下车见到薛默和小偷的这副尊荣,惊道:“你们打起来了?”
“没有,只是跑了一会儿,别说了,让我们休息。”言罢薛默就不再搭理刘思源,拎着小偷上了巡逻车,一路安静地回了派出所。
失主已经在所里等了许久,由所里其他同事安抚着情绪,之前刘思源已经和他稍微谈了谈,知道他的名字叫王大树,今年三十七岁,是个建筑工人。
王大树脸上满是焦虑的神情,看到薛默回来,又激动又开心,想说几句话,却无奈词汇匮乏,什么都说不出来。
薛默也没多言,把东西拿出来放在桌上,对王大树道:“你点点看,有没有遗失。”
王大树立刻打开手绢,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手帕中央,包括小偷,他想看看那个无比金贵的东西是什么。
里面是……三颗糖。
小偷震惊地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
可再怎么看,它也就是三颗糖,要说和一般糖有点不同,也就是个头要大些,包装纸上的字也很特别,并不是汉字,但也不是什么常见的外文。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有点,碎了……”王大树心疼坏了,马上又把糖用手绢包好。
小偷忍不住跌坐在地,死死抱着薛默的大腿,哭喊道:“我的大爷啊!咱俩就为了三颗糖拼了老命啊!”
刘思源提起小偷的耳朵,道:“去审讯室!嚷嚷什么鬼!”
被拎起来的小偷,突然在挂了半面墙的锦旗和表扬信里,看着一张获奖证书,这证书他无比熟悉,因为他也有一张。
明晃晃的大字写着:回龙县马拉松大赛获奖证书,薛默,冠军。
回龙县前三甲的长跑健将,居然就在这个小小的派出所里光荣会师,小偷先生再次输给薛默荣获亚军,他震惊地张大嘴,心中的草泥马欢快奔腾,难怪说最开始见他就觉得眼熟,这特么就是赢了他得到第一的那小子!
这特么点儿背不能怨社会,他彻底服了,闭上嘴灰头土脸地和刘思源进了审讯室。
第4章 卷一·弱肉强食
临近农历新年,各种小偷诈骗也活动频繁,所里忙忙碌碌,大家关心表扬了薛默一会儿,又去忙自己的事,薛默累瘫在办公室里,窝在椅子上睡了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刚好笔录也做完了,薛默拿过处罚决定书一看,顿时大为吃惊,这个小偷还有个颇为诗意的名字,他叫宋阳泽。长得那么着急老成,实际上十八岁的生日才过去没几天,根本就是个半大的孩子,从前并没有什么案底,父母双亡,同爷爷一块儿长大。
薛默越看越是脸色沉重。
刘思源不用猜也知道,薛默那颗柔软的好心又开始泛滥,当即轻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严肃地说:“别这个表情,他和你不一样,你可是人民群众的好公仆,他就是个教不好的坏小子。”
薛默没吭声,依然皱眉,盯着上面的名字出声。
“治安拘留十日。念在他年纪小,而且是初犯,没有对他太狠,这是非常合适的处罚。”刘思源趁机又拍了薛默的后脑勺几下。
薛默点头,表示同意。
“那就别瞎想了,我送你回家,你看看你这身衣服,丢进猪窝里猪都要嫌。”说着话,刘思源便和同事交班去,他们要下班了,把宋阳泽丢进拘留所的任务就交给了其他同事。
刘思源交代完一回来,薛默便又说:“顺便把王先生也送回去吧,你有车。”
“你倒是会做人情。”刘思源哼哼几声,但是并没有反对,甩着车钥匙出了门。薛默对一直呆站在一边的王大树低语几句,便领着愣愣的他,跟随刘思源的脚步而去。
刘思源的车,是一辆四十多万的大众suv,比所长的座驾还要高级,因此他都不敢停所里的停车位,时常停在隔壁银行的停车位里。他本身家庭条件相当不错,家里做着挺大的餐饮生意,在经纪并不发达的回龙县,是个数得着的富二代。
选择做民警之前他就意识到了,这是个事情繁琐休假少工资也不高的苦差事,他坚持这一条路不是因为觉悟崇高,而只是想找个稳定体面离家近,而且还要是体制内的工作。于他而言,警察只是一份职业,他不求出众出彩,只希望不出错就好,安安稳稳地过完这一辈子。
和他完全相反,对薛默来说,警察不仅是理想,还是责任。薛默这个人,放在今天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要搁在古代,那一准是个行走江湖仗义执言的侠士。
刘思源走在前头,回头看了看薛侠士耐心温柔地对王大树说话的模样,心中不禁感慨,他想,大概自己这辈子都做不到薛默这种程度。
他和薛默都是土生土长的回龙县人,但是俩人是在帝都的警校里认识的。他们是老乡,平常关系很好,后来参加公考俩人也是一块儿,回龙县那一年就招两个,就让他俩兄弟给考上了,一块儿分到了团结街,不得不说缘分真是杠杠的。
和薛默认识这么多年,他知道薛默的为人,也知道薛默一心想做警察的原因——那是个挺高尚的理由,薛默想做一只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薛默的爸妈已经不在了,被两个入室行窃的小偷给杀害的,可怜他父亲,一个两袖清风的小公务员,家里并没有什么值钱的财务,可还是横遭不测,那年薛默才四岁。父母过世之后,他乡下的爷爷才到了回龙县城里照顾他,他是和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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