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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应该是混混发展最迅速也是最多的时期,这个时期,各种潮流进入内陆,社会发展也比较快,老百姓接收新事物的能力也比较强,古惑仔也从电视中进去年轻人的世界了,特别是他们的义气,让一些热血沸腾的人恨不能马上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于是就衍生出了这种时代特有的人物。
十几二十年前,人们称那些偷鸡摸狗且不干正事的人为混混,十几二十几年后的今天,混混却与有钱挂上了钩。
但他们做的事却还是上街头吹口哨叼烟卷一般的无所事事,可穿的行头却不一般,他们永远是走在时代潮流的一批人,当然大多数人看不懂他们的潮流,就如韩连翘,春熙市也有混混,却不成气候,只是画虎不成反类犬,穿的东西都是些假贷,质量也差,这些都是假混混。
而真混混就像眼前进来的这四个人,一双diadora是不可少的,东都的混混们叫它“喋咧哆啰”,这“喋咧哆啰”原本是东都方言中的象声词演化而来的,汉字名字叫做迪爱多纳,这种鞋的鞋底是橡胶的,而分辨真假的办法就是看它的鞋底,这种鞋的鞋底会越穿越黄,穿到最后会成了一种很顺眼的黄色,这种鞋一般三百多一双,一般假混混可买不起,一般买假鞋或者用水彩颜料和碘酒自制,而这种是很容易分辨出来的。
四人身上穿着梦迪娇的衣服,韩连翘听说梦迪娇在春夏秋三季中几乎是这些要风度不要温度的混混唯一的选择,一件长袖或短袖最便宜的也要八百元一件,而且这种牌子的衣服类型花样很多,价格也大不相同。
穿了裤子也是标配,千篇一律的太子裤,所谓太子裤就是贴腰、中间比较肥大、下口收小的西裤,裤腰打褶,四褶起,越多越好,最多十几褶,褶子多裤腿才够肥大,这种裤子被风一吹,哗啦啦的,在旁人看来有些傻,他们就是追求这种风格。
可以说来到东都,韩连翘见过的混混没有一百,也有几十,这些混混经常来学校附近游荡,有时还会与脾气暴躁的学生发生冲突,其实大学里没有几个人看得起混混,觉得他们不正经,不过照楚云的原话:那些人明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混混活的潇洒,义字当先,而大部分大学生墨守成规,穿衣打扮生活费都比不上混混,厌恶的另一面就是羡慕,口上不屑,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的羡慕。
四人进来,坐在韩连翘和楚云隔了半米过道的位置上,旁人一看他们的打扮就会觉得想躲开,所以除了台球室、游戏厅之外,普通的商家不怎么欢迎他们。
不过,这四人打扮像混混,但他们的一举一动却总让人感觉有些违和感,韩连翘以前见过的混混声音总是很大,感觉一刻也安静不下来,而且嘴里脏话与所谓义气齐飞,哪像这四人这么安静,脸上挂着严肃的表情,忽然坐在外面靠里的那男人看了韩连翘一眼。
正偷偷打量他们的韩连翘被逮了个正着,不好意思的把头转回过来,韩连翘的耳尖在他的注视下瞬间红了,好似还听到那人的轻笑声,她更加觉得不好意思。
原作中,大启将领中有叛徒,早就将偷袭的消息传送给敌军,敌军早就集合了三十万大军等着,打头阵的四百人,有去无回,敌军进攻,而埋伏在丘林涧的寥寥百人,根本不够他塞牙缝,也全部牺牲,梁京墨明着在捡石头,实际上在探路,原身也是被选进这次行动的队伍,大军来犯,她不慎掉下山坡,被人救起,才逃过一劫。
夜是最好的遮蔽,林业带着队伍潜伏在营地周围,等到月亮被乌云遮盖,林业才向后比了几个手势,身后的人便依次悄无声息的向四周散去,他们的目的是中间那一片帐篷,营地内不时有巡逻的士兵来回走动,来人手起刀落,没有让巡逻的士兵发出丁点声音,便解决了他们,林业将匕首咬在嘴上,他的任务是刺杀敌军的元帅,如果杀不了伤了他也行,让敌军军心不稳,目的也就达成了,除了巡逻的人发出的脚步声,四周一片安静,他们应该陷入了深深的睡眠,将巡逻的人解决掉后拖在阴影中挡住身形,防止被人发现,所有的人则慢慢向中间聚拢,轻手轻脚地往帐篷里走去。
突然,没等到他们靠近帐篷,亮光就染遍了营地,林业等人如待宰的羔羊暴露在光下,所有的楚兵都穿着兵甲,拿着武器,根本不像现在发现他们,反而明显是早有准备。
遭了,计划败露了,林业心下一抖,知道自己这一行人落入了陷阱,看了一眼身后还有一张张稚嫩的脸庞,心下愧疚,“杀,”便率先冲向站在敌军中间的将军,有着战神之称的楚轩和,还没来得及靠近,便被楚轩和一刀致命,一双眼睁大,倒在了地上,渐渐的没了声息。
在火把照耀下,营地变成了地狱,这是一边倒的屠杀,没过多久,空气中就布满了血的味道,刹那间,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化为乌有,杀气震天,无数短斧翻着筋斗,冲启军横飞过去,可怜那些启军来不及招架,就被无数短斧连劈带砸,杀得血肉模糊,
“少爷,这是今晚参加晚宴的名单,”也许是地位越高,越想表现出家族的悠久历史,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徐家仍保持着许多上古贵族的做派,就比如,邀请别人仍会一封封发邀请函,而不是网上直接群发留影音。
梁京墨接过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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