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咬了一口红烧肉,顿时有汤汁溢出来,肉质酥烂爽口,带着微微的甜。很多年未曾沾过人间烟火的他,不由得愣了一下。
“怎么了?”沈墨珏以为他觉得不好吃,委屈了。他觉得还好啊,又香又软的,颜色看起来也好看,色香味都全了啊。
“很好吃。”朗言书岂不知晓他的心思,忽然轻声道。
沈墨珏委屈的神色立马转为惊喜,不可置信的追问了一句:“当真?老大你不会是哄我的吧。”
“为何要哄你?”朗言书看他一眼,又夹起一块细细品尝,“此兽没有增长修为的效用,又太过难以捕捉,很少有人愿意去这样细心的烹饪,你能做出这个味道,很好。”
所以说他这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沈墨珏被夸得一阵飘飘然,连忙戳开吃货系统,果然发现任务已经完成。
哈哈,他有钱了!虽然只有十块下品灵石!经验值也只有十,不过积少成多,很快他就可以成为一名顶级的厨师,不,修仙者,秒杀一众大神!
沈墨珏忽然记起一件事,连忙掏出匕首,在朗言书面前晃了晃:“这把匕首是怎么回事?”居然能在关键时刻挥出一道白光,也正是那道白光救了他。
“这是父亲在我七岁时送我的生辰礼物,可以用来防身。”
“所以说它是一件宝物了?”沈墨珏喜滋滋的问道。
朗言书微微颔首。
“你不是想杀我吗?干嘛又送我防身的法宝?”沈墨珏追问道。
朗言书总算明白了,这个傻小子心里藏不住话,想到什么就问什么,也不怕得罪人引来杀身之祸,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
不过还挺招人喜欢的,至少比那些表面看起来笑眯眯的却一肚子弯弯绕绕的恶人要讨喜的多。
沈墨珏见朗言书不说话,以为他不喜欢回答这个问题,也没再纠结下去,反正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挠挠头,眼中绽出晶亮的光芒:“可以将这把匕首送给我吗?”
仙家的宝物,好歹还可以防身呢,他都伤了那么重,收点利息总不过分吧。
被他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给逗乐了,朗言书温柔颔首,道:“自然可以。”
***
虽说两人霸占了厨房一整个下午,整个饕餮楼的弟子谁都没敢抱怨。朗言书是谁呀?朗家嫡长子,凤来城未来的主人。他们不光不敢抱怨,还要面带着微笑恭敬的送他们离开。
沈墨珏心里乐开了花。这个大腿真真抱的不亏。
朗言书带着他御剑离开,回到了自己的住处,他在自己的院子里找了一间房子给沈墨珏住,并叮嘱他没事不要乱晃。
沈墨珏重重点头,表示自己一定遵守。
朗言书临走前还丢给他一颗白色的珠子,嘱咐道:“这珠子名唤聚灵珠,可以吸收天地间的灵气供主人修炼,它喜欢喝早晨的露水,你必须每天早上起来收集露水给它喝。它要是不高兴了,就不会替你收集灵气,懂吗?”
敢情这珠子跟人一样,还会闹情绪啊!沈墨珏点点头,这么好的宝贝他当然要好好供起来。
聚灵珠乃是朗言书三年前在一个上古修士留下的秘境中得到的,为了夺得此物,当初他统共杀了三名结丹期的魔修,其过程凶险异常,稍有不慎便会万劫不复。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轻易的就将这枚珠子送给了沈墨珏,归根结底,还是源于他跟主角之间的宿命牵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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