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依依原本以为越千峰不会用这种下作的方式,毕竟这件事儿要是给她不要脸的说给章家人听,他只有死路一条,可是这个王八蛋还真就敢拿这个来要挟她,好,很好!
安依依的淡定很出乎越千峰的预料,他很佩服这个女人面对这种事情还能拥有这么好的心理素质,要么她真的心灵强大,要么就是死不要脸。
但不管是哪种,都和他越千峰无关,他要的就是地,或者加上她的身体,淡定什么的都是浮云。
“我就要那两片地,第一块我们可以合作,第二块必须给我!”越千峰也不拐弯抹角,说完贪婪的看着安依依的俏脸。
“哈达山那片地我没有办法,第二块我可以给你,不过我需要时间,因为这个事情家族都知道,不是我一个人就能做得了主,你应该很清楚。”
安依依这是用的缓兵之计,不过她这么说也无可厚非。越千峰沉吟一下说:“两块地都合作,我给你一周时间,如果不给我满意答复的话,你的照片和视频就会满天飞,希望你那个时候还能这么淡定和从容,再见。”
越千峰飘然而去,安依依望着他的背影,狠狠的咬了一下嘴唇,直到白才松开牙齿,冷冷一笑。
安依依必须要在七天之内收拾越千峰,她不是那种冲动的人,从她打算弄死越千峰的一开始,就做好了万一不行就用最狠的一招,直接找杀手做掉越千峰。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安依依从第一次和越千峰合作的时候开始,就一直都在搜集他的资料,所以要弄死越千峰还不怀疑到她的头上,她有很多种方案,这不是说她智计百出,而是越千峰以前做过的缺德事儿太多,太过嚣张跋扈,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的人多不胜数,要是他给人谋杀了,嫌嫌疑对象一大堆!
安依依回到自己住的那幢别墅里,打了几个电话,早就有了准备,现在只需要安排就行了。
影子默默的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这是一列去往内蒙石头河子市的特慢列车,特慢是事实,快车是幌子,这个事实坐上的人都知道,无需证明。
看着外面晃悠悠掠过的山野,影子的脸上却没有欣赏风景的喜悦。他不是去那个城市旅游的,而是为了杀一个人,一个身份背景和他两个世界,原本他这辈子都没有希望动手高高在上的二世祖,越千峰。
越千峰,影子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孩子,他还不叫影子,后来家里破产了,最疼爱他的叔叔成了植物人,家里一下子就崩散的时候,他才记住了这个名字,并且誓有生之年一定要杀掉这个王八蛋。
于是,多少年以后,就有了杀人如麻的影子,他是一个职业杀手,在刀尖上跳舞并且跳得很厉害的年轻人。
职业杀手这个行当,对于华夏大地来说现在是个很生僻的东西,但这种生活在边缘里的人确实存在着,即便他们没有影视剧和小说里写的那么神奇犀利,但手上满是鲜血是并不是虚构的故事,不管是自己的鲜血,还是别人的鲜血。
影子杀过的人很多,也不是没有失手过,但是最终他还是平安的处理好了问题,直到现在也没有人知道他是个杀手,而只以为他是个摄影师。
从摄影师的角度去看一个人一个环境,总会有着不同的现,作为一个习惯用手枪和弩箭做工具的杀手来说,这个职业有着非常好的隐蔽性和磨练手法的益处。
影子长得很帅,看起来怎么都是个温文尔雅的人,他实际上也确实是这样的人,即便是在杀人的时候,他都像个诗人一样优雅,像他这种性格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异于常人的心理和嗜好。
影子也有,他喜欢收集人骨头,并且喜欢把收集来的骨头拼成骷髅,再用人皮缝制起来,做成标本,每当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都会特别的专注和快乐,不像杀人的时候,他都有种深深的厌恶感和恶心感,他是个艺术家,不是个屠夫!
影子对面,是一个戴着墨镜的女孩儿,大墨镜遮住了她这脸的几乎二分之一,很难看清她的长相,不过从她尖俏的下颌还有雪瓷般的肤质以及动人的身材来看,她肯定是个美女。
美女穿着黑丝的小衫和同样颜色的七分裤,脚上也是铜色的小鞋子,大波浪的头披垂在肩膀上,显得她特别妩媚洋气,她很会穿衣服,身上散出来的淡淡幽香说明她很有品位。
美女默默的看着一本书,那书的名字叫做“不知梦里身是客”,一个现在很流行的朦胧隐约可以有很多种解释的书名,作者叫做芒可,一个看起来很洋气但是意思不太容易搞清的笔名。
影子很喜欢这种气质的女孩儿,更喜欢热爱阅读的女孩儿,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对于现在这些咋咋呼呼私生活乱七八糟的女孩子没有一点好感,他是个传统的人,要找的是一个纯洁温婉的贤妻良母,而不是一个还没有结婚就给自己带了多少顶绿帽子的花瓶。
影子想过结婚生子,不过他更想过自己很可能未必有那样的机会就已经吃了政府免费赠送的花生米。如果是后者的话,他并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如果是前者的话,他愿意跪在佛前叩拜,感谢上天的恩赐!
女孩儿的手机响了起来,她接了电话,笑着说:“妍妍,清雅,你们两个是不是也跟来了啊?”
宴妙思的手机里面响起两个闺密唧唧咯咯的笑声,柳妍妍说:“宴妙思,你这个家伙又偷偷跑掉了,害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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