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白转头看了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你是跟我说话?”
“草尼玛的,不跟你。”
“傻毙!”
叶白没让他说完,抓住他的头一下子就撞在了墙上,那小子顿时就倒在了地上,给干晕过去了。叶白没事儿人一样继续玩,那小子的三个同伙一见叶白这么狠,都不敢大意,从口袋里抽出了蒙剃,要给叶白放血。
“哎,你们干啥呢,在老子这里得瑟,把刀子给我收起来,要不然就弄死你们!”游戏厅里间出来一个大胖子,黑胖黑胖的非常强壮,那三个小年轻一见他顿时就变了脸色,赶紧收起刀,把那个同伙抬走,临走时都狠狠的盯了叶白一眼。
叶白根本就没当回事儿,他不是多么大意,而是这四个小子肯定不是什么厉害人物,单单是亡命徒的话,就凭他们那点本事,也就是送死的货!
“哥们儿,下手挺狠啊。”壮汉坐在了叶白旁边的机器上,玩那个小子剩下的币子,他的手法比叶白的还烂。
叶白低头玩游戏,淡淡一笑:“还行吧,不狠点就给他们放血了。”
壮汉摇头:“他们不敢,在我的游戏厅里,谁要是敢给人放血,我就敢让他放横。哥们儿你住在村西头吧,听说你是个大夫?”
“算是吧,手法不高明,混口饭吃。”叶白把币子玩没了,又让服务员给拿了十块钱的,去赌币机那里玩。壮汉好像对他非常感兴趣,又来到他身边,玩着旁边的赌币机。
叶白不知道这壮汉什么意思,他不喜欢给人纠缠,默默的玩了一会儿,叶白把十块钱的币子都输掉,就离开了游戏厅,那个胖子倒是没有继续墨迹。
叶白从游戏厅里出来不远,走过一个街角的时候,就顺手从一个坏了的花坛上拿起两块砖头,转过那个小弯,他就笑了,那四个小子就堵在那儿呢。
这个地方最适合下手,叶白早就猜到他们不会善罢甘休,只是想不到他们真就等在这里,一点创意都没有。
四个小子都拿着蒙剃和钢管木棒,也没有说话,直接就奔叶白来了,看他们的意思,都是手上有血甚至命案的那种亡命徒,一动手就是奔着要命来的,眼睛都红。
叶白先狠狠来了两板砖,直接就把两个人的脑袋打破,撂倒在地,接着抽出了自己的皮带,啪啪两下,抽在了两个人的脸上,丧失了战斗力,他打了个电话,不一会儿派出所就来了人,所长和叶白认识,二话不说带人就走,先狠狠收拾一下再说。
“叶总,去喝两盅啊。”所长是个大酒包,他老爹的胃病是叶白给治好的,这家伙是个孝子,对叶白那是当成恩人来看待的,而且他也喜欢叶白这种低调但是很牛毙的猛人,刚刚叶白又放倒了四个小子,更让他敬佩不已,他要是遇上了估计都不会这么生猛。
叶白本来是不想喝酒的,不过他喜欢和所长同志喝酒,这厮是个话篓子,但是说出来的话不招人烦,都是一些非常有趣基本上原创的题材,叶白喜欢听这家伙忽悠。
“好啊,去哪儿喝?”叶白没有犹豫。所长就说:“当然是去我那里了,你家收拾的太干净了,我不敢给弄埋汰,要不然给琪琪格知道了,肯定会去我老爹那里告状,还是免了吧。”
叶白哈哈大笑:“你朗杰也有害怕的人,好,那就去你家,正好我也想念嫂子做的手把肉了,有新杀的肥羊吧?”,他和朗杰从来不客气,实际上蒙人也不喜欢客气的人,他们都喜欢直来直去,就算是现在已经有不少人沾染了汉族人的客套,但是绝大多数蒙人还是保持着原来的豪爽直率,朗杰就是这种人。
叶白先回家取了两瓶茅台,这可都是茅台,一瓶上万的好酒,朗杰一看到这酒眼睛就直了,就差没有流口水:“好酒,好酒,太讲究了,叶总就是叶总,这酒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啊,叶总威武!”
叶白打开朗杰伸出来的大拇指,笑着说:“这也不是我能耐,而是我的朋友挺厉害的,不过这玩意儿就是太贵了,她要是不给我拿的话,我自己也不会消费这种东西。朗杰大哥,你的运气好啊,好东西都让你赶上了!”
“哈哈,那当然了,这万把块钱的好酒,还真是第一次有机会喝呢。快走吧,我的馋虫都给勾出来了!”朗杰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喝酒,叶白就快步跟着他去了前面那条街上的小二楼,那里就是朗杰的家。
朗杰的家境很好,他老婆非常能干,家里有自己的牧场,还有一家副食批,单单是副食批这一块,每年最少能赚个二三十万,牧场那边利润在六七十万左右,不过这都是近年来的事儿,以前没这么赚钱,倒是因为天灾的赔了不少钱,家里有存款是三年以内的事儿。
朗杰的老婆也是个蒙女,长得高大丰润,皮肤有些粗糙,但是眉眼挺好看,据说当年可是镇上的一朵花,不知怎么就给当时还是个小民警的朗杰拿下,后来就生了好几个孩子,一朵花就变成了现在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
“叶总来了,快坐,阿穆尔,去把冰箱里的羊拿出来,今晚杀的那只!”朗杰老婆非常热情,对于叶白这种有本事还非常真诚的汉人,她并没有排斥心理,不过对于那些虚伪狡诈的汉人,她从来都不会给好脸色看,她是个爱憎分明的女人!
“嫂子,我最喜欢你做的手把肉了,就来这个啊。”叶白也知道朗杰老婆的性格,直接来实在的,朗杰老婆就喜欢这样,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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