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一家店里照的,那家店,在全国应该都有,所有不足以证明庄励去过苏州。”铭之再一边边说边晃动他的食指,可爱的不像话。
我蹭到看照片的两人身边,贼兮兮地问道,“老大,老四,你觉得我们俩穿得像不像情侣。”
“不像。”是老大。
“像。”最实诚的就是单纯的老四了。
铭之起身,在我和老四头上一人一下,“两个人不知道脑子里是多了东西还是少了东西?”
老大赞同地点头。
“我知道我多了什麽?是满满的智慧。”我笑言,众人呕吐不已,我继续犯贫,“老四少了两根弦,一根正弦,一根余弦。”
老四飞过来打我,“早知道就不告诉你我当年三角函数150分的卷子考了40多分了。”
宿舍走廊走过两人,一人对另外一人说,“我听说这个宿舍里有帅哥,我看啊,是一群疯子吧。”
作家的话:
文中关於西哲方面的推荐书目,仅是个人观点,所以请勿当真。邓晓芒先生的书很不错,我看的就是那本。
因为《咫尺》快结尾了,所以最近的重心还会在那里。所以这文会更得慢一点。
庄励3
国庆假期的最後一天,我们宿舍一起去买车。
奔赴商场的一路都被我用来哀叹了。
“七天怎麽足以表达我对祖国的热爱呢?起码得一年。兄弟们,是不是?”
老四那个傻货居然还当真,“放了一年岂不是又是十一,又要放?”
我其实一直想从各种影视书籍找个名人来形容我们宿舍那让我哭笑不得的老四,後来我找到了两个,一个是阿甘,一个是许三多。
後来的老四也确实像那两位,在自己的领域小有成就,傻人有傻福,说这句话的古人我真是佩服得想给他磕三个头。
我很懒,懒得挑,买了个和铭之同款不同色的自行车,气得铭之嚷嚷我是故意的。
我说过铭之很傲娇是不是,你看,他又傲娇了,“我相信你的眼光。况且我又哪是故意啦?”
铭之眨眨眼睛,“你不说我们是情侣车?”
“你那车是黑色的,我的车是灰色的。人家情侣车都是粉红啊天蓝的,你说这一黑一灰的怎麽可能是情侣的。”我就使劲地在那瞎掰。
可是我低估了铭之的单纯程度,他居然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後不再计较这个问题。
我嘿嘿偷笑,他完全忘了我们的情侣装就是一黑一灰,不过是他灰的我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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