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名字叫诺顿,没什么特别的意义,平民没有资格使用姓氏,也不会像贵族那样为自己的孩子取一个拥有特殊意义的德西语名字。诺顿,这个名字只是顺口,在修库修斯中叫的人也不多,可以方便的区分这个诺顿和其他诺顿之间的差别。
他曾经是一个帮派的首领,其实说是帮派也不太对,他最早出身于一个贫穷的家庭,从十三岁开始就要为了生计奔波。当时恰好处在奥兰多六世晚年的统治时期,各方面的政策以及社会大环境相对温和。他通过武力让很多人屈服,一跃成为了这座城市中劳工的老大。一个人一旦成为了某一个行业当之无愧的老大,那么就意味着在这个行业中,规则将由他制定。
那些年里诺顿依靠着自己手中的权力弄了一些钱,也仅仅只是一些钱而已。外来的商人和本地的商人如果需要帮工、伙计什么的,都必须由他来安排,在这里面他为自己搞了一点好处。
其实说穿了,就是欺行霸市。
他不是一个好人,也不可能是一个好人。
但是当加赫尔上台之后,这位来自南边的贵族立刻着手清理掉城市中的顽固旧势力,将这群欺行霸市的工人击溃,打散。而诺顿的眼睛,也是在那样一场冲突中,被城防军赶来镇压他们闹事的士兵打瞎的。在那个时候,他才意识到,无论自己多么耀武扬威,在贵族和官方的眼里,其实和那些常常被他欺负的人没有区别。
他这才安稳了下来,利用以前积攒的一些钱,在城东区买了一间店铺,以房租为生。
诺顿放下杯子,望了望天外有些阴沉的天色,捂着失去了眼睛的眼窝,皱了皱眉头。每到阴雨天时,他的眼窝就一阵阵的跳疼,让他永远都无法忘记那天所发生的一切。
“哥,吃着呢?”,门外急匆匆的跑进来了一个和诺顿差不多的壮汉,这个壮汉叫他哥,但并不是他的弟弟,而是以前的属下。诺顿手下的那些人大多数日子都不太好过,习惯了不劳而获的他们突然间又要去从事体力劳动,让这些人十分的不适应。更重要的是,曾经已经有别于普通人的家伙们,又要变成普通人,在心理上绝对是一个打击。
有人承受了这种打击,和诺顿化开界线,恢复了平静的生活。也有一些人做不到,只能硬撑着。
见到桌子上一骨碌一骨碌的牛肉,这壮汉顿时垂涎三尺,也不管诺顿招呼不招呼的,坐下来就啃嗤啃嗤的吃了起来。
他一边吃,一边说,“哥,你猜我今天瞧见谁了?”
诺顿被这家伙弄得食欲全无,丢下了刀叉,捧着个酒杯问道:“谁?”
那壮汉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厚厚的嘴唇里挤出几个音节,“帝都来的贵族老爷!”
“哦?”,诺顿眼神微微一缩,突然间想到了什么,探出身去一把揪住壮汉的领子,“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不知道?”
那壮汉有些懵逼,他愣愣的大道:“就是昨天啊,昨天加赫尔不是通知我们不许上街么,原来就是因为这个贵族老爷来了……”
诺顿直接抓起盛放着牦牛肉的小锅,塞进了壮汉的怀里,他仅剩下的眼睛里闪烁着凶光,“去打听打听,这个贵族老爷来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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