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乐瞪着擦着自己鼻尖关上的门不明所以,这是干嘛啊,他不就是想看看嘛,看了他也不能自己炼制啊,藏什么鬼啊,小气,差评!
看看手表都过了快一个小时了,就在林乐快忍不住要去敲门的时候,门终于打开了。
在林乐亮晶晶快要闪瞎人眼的目光下,锋直接抬手就把戒指扔了过去,说道,“弄好了。”
林乐手忙脚乱地接过戒指,心脏都要跳出来了,丫的,就不能温柔点吗!多贵重的东西啊,你这是当成篮球了吗!
顾不上开口埋怨,林乐看着手里的戒指,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哟,还弄的挺漂亮的,整个戒指都是由翡翠打造,不是像齐夏那样简单的指环,而是和锋手上的戒指一样的在正中间扭曲成诡异弧形的指环,也刻上了林乐看不懂的图腾,却不是刻在戒指表面,而是刻在了里面,让林乐惊讶的是锋一次就炼制了两个一模一样的戒指,那个翡翠还真是一点也没浪费。
“滴上滴血,这戒指就是你的了。”看林乐还是定定地只盯着戒指看,锋不得不出声提醒道。
看着自己白嫩嫩的手指,林乐犯愁了,血啊,只要一滴的话,用刀子是不是也太夸张了点?万能刀没有针啊,要不问问锋有没有针......
就在林乐考虑怎么用伤害性最小的办法弄出滴血的时候,锋干脆直接地抓过林乐的手,也不知他做了什么,林乐的手指就一痛。
“嘶——”林乐猛地缩回手,却没成功,被锋牢牢抓住,硬是滴了滴血抹在了戒指上,这才松开了手。
大哥,你好歹也提前打个招呼先啊,林乐憋屈地看着面无表情高冷的伴侣,无语凝噎。
默默地把戒指戴到左手食指上,大小倒是正合适,摸出裤兜里的万能刀,心想着‘放进去’,果然手里的万能刀瞬间消失不见了,不过也没有像描写的那样,脑海里有个小黑屋什么的,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大概有多大,里面有些什么东西,就像能亲眼看到似的。
“睡觉前记得洗澡。”看林乐已经没什么问题了,锋淡淡嘱咐道,转身就要进房间。
林乐扯住要走的锋,把手里剩下的那枚戒指塞了过去,说道,“这个给你吧,这戒指挺大的,我用这一只就够了,你去狩猎可能用的着。”
看看锋手上的绿色戒指,林乐倒是没怎么犹豫就决定把另一只给他了。齐夏说过翡翠本身越好,炼制而成的储物戒空间就越大,那个绿色的一看就没这紫色的翡翠品级好,锋每天都要去狩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的上了。
其实,虽然他还有些别扭和不适应,但也觉得既然他们都已经结婚了,就是一家人了,没道理自己带个好的,任由自家伴侣带个次品的道理吧,本来他就打算把手上那块帝王绿翡翠给锋做戒指的,现在既然有现成的了,就不用再费事了。
锋也没有客气的意思,干脆地滴了血也戴在了左手食指上,看了看林乐,略显别扭地拍了拍林乐的脑门,“你放心,我没有嫌弃你,再忍一年吧。”说完就直接进了房间,留下一脸茫然的林乐不明所以地傻站着。
丫的!这人不要太自恋了啊!!要嫌弃也是他嫌弃好吧!好歹他曾经是有找女人做老婆的权利和自由的,你个自恋的虫族,就算没有了他,也是要找男人结婚的,到底谁嫌弃谁啊?!
就算你长得比小爷好看,也不用这么臭屁吧,林乐对着门板张牙舞爪地比划了一阵,心情舒畅了许多,转身找自己登山包去了,小爷才不跟自恋狂计较呢。
把自己少的可怜的私人物品都放进了戒指后,林乐怏怏不乐地进了卫生间泡澡去了。
哎,只有五百积分,家里除了今天他采来还剩下的香菇和几根季草之外,什么存粮都没有,明天要想办法多弄些吃的回来才行啊。
昨天和今天锋都是只吃了一顿饭,好像还没有吃饱,虫族的胃口都这么大么?他堂堂一个大男人,最起码也要喂饱自己伴侣才行啊,养家真是难啊......
☆、第12章 捉奸
“咚咚——”
齐夏打开门,看着眼前的人,一时间有些怔忪,今天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总不是来看他的吧?
“齐夏,乔还没出去吧?”齐秋问完就毫不客气地推开还站在门口的齐夏,径直往里走去。
齐秋出手的力道很大,齐夏被推了一个踉跄,扶着门框才勉强站稳。
这是你的家吗?谁请你进来了?
齐夏很想大声质问这个直接闯进来的人,却知道他不能,这只是在自取其辱。
面对这位不请自来的客人,齐夏总有种说不出的憋屈感,却又发作不得,只能安慰自己说至少不必整天对着这张讨厌的脸,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乔,我们走吧。”没有费神搭理身后的齐夏,齐秋对着刚刚从房间走出来的乔笑说着。
“好。”没有多余的话语,乔微微点了点头,就跟着齐秋一起往门外走。
两个人好像都没有看到还杵在门边的齐夏般,目不斜视地走过。
齐夏站在原地,没有去看擦肩而过的两人一眼,直到听见身后门合上的轻微声响,苦涩地笑了起来,自己也不知道在笑些什么。
总是这样,他都已经习惯了。
只要是他齐夏的东西,齐秋总是有办法夺走。以前是母父和食物,现在是乔,他总是在不停地失去。
齐秋总是能得到他想得到的一切。哪怕是他齐秋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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