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景明,暖风习习,人间最美好的暮春时节。
演武场上,两个少年正在习弓。十七岁的哥哥专心致志,一丝不苟;弟弟不过十岁,喋喋不休,总是想方设法跟哥哥说话,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偷懒的机会。
“习射无言,正心修身!”
哥哥瞪了弟弟一眼,一本正经地说。弟弟乖乖闭嘴,盯着远处的靶子,小大人般的叹了口气。他平时并不觉得自己家有多大,可只要一习弓,他就发现,原来自家的演武场竟然那么宽阔,他每次练完弓,总觉得胳膊要断了。当然,这也是父亲对他俩要求过高,才把靶子放得格外远。
“哥,我练到几岁就不用练了?”弟弟愁眉苦脸,闷闷不乐。
“哥,你练了多少年,才能百发百中?”弟弟歪着脑袋,羡慕地看着哥哥。
“哥,我不是偷懒,就是先看你练会儿,爹不是说了吗?观察也很重要。”弟弟瞥了哥哥一眼,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
“哥,他们都说二娘怀了双胞胎,如果这俩玩意儿出生了,咱俩在这家里还有地位吗?”弟弟彻底把弓扔到了一边,大大咧咧地盘腿坐到地上,脸上却愁云密布。
“习射无言!!!”
哥哥忍无可忍地大喊了一声,放下弓,过来抓弟弟。弟弟一咕噜爬起来,撒腿就跑,躲到了一根柱子后面,看到哥哥怒气冲冲的样子,他开心地大笑起来。
过了一会儿,哥哥也没有追过来,他偷偷探出脑袋,想看看哥哥在干什么。可就在他伸出脑袋的一瞬间,晴空万里转瞬成了黑云压城,繁华的府邸化为一片焦土。弟弟吓得缩成一团,不停地喊哥哥。可他一抬头,却蓦然发现,哥哥不见了,站在眼前的,是一具面目可憎的骷髅,阴笑着向他伸出了手……
“啊……”
梁翊惨叫连连,悚然睁眼。这才发现,这里不是已经变成人间地狱的府邸,而是璟暄十三年的达城。他心有余悸地摸摸胸口,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低头一看,刚才写的一首诗已经完全黑成了一团,他有些惋惜地说:“可惜了,费了半天功夫呢。”
老仆人于叔听到了少爷的惨叫声,一溜烟地跑来看他。只见少爷脸上墨痕交错,额头上还有几道红印子,完全不似众人面前那副翩翩公子的模样,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于叔,你笑什么?谁让你笑了?”梁翊被他笑得有些恼怒,抓起手边的砚台,假意向他扔去:“哼,年纪越大,胆子越大!”
“好好好,老奴不笑了,先去给你打点水,你洗洗脸行不?”于叔忍住笑,一脸殷勤地说。他从小看着梁翊长大,知道他的脾性。他爱干净,衣衫总是一尘不染,发髻纹丝不乱。如果有女孩子看他写字,他一定要轻轻挽起袖子,一定要让女孩子看到他修长洁白的手指。而且,在准备就绪后,他一定会低头垂眉,装作不经意地一笑。就这几个动作,那些女孩子便会激动得乱跳乱叫,恨不得当场昏死过去,以示她们对他难以言喻的喜爱。
哎,装吧。
于叔端来脸盆,看着少爷此时的模样,又笑了起来。在外人眼中,梁公子绝对是官家子弟的模范,来达城替父办差期间,也已经赢得了达城显贵们极高的赞誉。什么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什么洁身自好,极为自律;什么文武兼备,铁画银钩…在别人极力称赞的时候,于叔只是僵硬地笑笑,无话可说。
如少爷的师兄风遥所言,如果有人能扒下梁翊这幅乖巧的皮囊,他愿意献上黄金万两。
“少爷,刚才做什么梦了,怎么那么吓人?”于叔拿着一方手绢,立在一旁问道。
“没什么。”梁翊专心洗脸,不想跟他说话。
“是不是在梦里,又被老爷打了?”于叔凑过去,小心问道。
梁翊从水里抬起脸来,冷不丁地瞪了于叔一眼,于叔吓得一激灵,又问道:“那…难道是被风遥给打了?”
“于叔!”梁翊忍无可忍地说:“你再这样胡说,当心我扔下你,让你独自一人回富川!”
“哈哈,你的家当还是我给你攒着呢!当心我不还给你!或者,回去我就告诉老爷。”于叔狡黠地说。
梁翊擦完脸,将手绢丢给于叔,无奈地说:“好吧,姜还是老的辣。”
梁翊书法成名已久,很多人重金求墨宝,有时他写上一幅字,甚至可以抵上老爹半年的俸禄。不过梁大人总觉得这不是个正经事,天天念叨他不务正业。梁翊赚的钱没地儿放,只能来找于叔。他从来没缺过钱,也不关心于叔那里攒了多少钱,也从不担心于叔会把钱挥霍掉。于叔是谁啊,是看着他长大的老忠仆啊,攒着微薄的俸禄不肯花,天天念叨给他娶媳妇呢。
“于叔,外面的茶馆怎么那么吵?是乌兰人暴动了,还是有什么热闹事?”梁翊又坐在书桌前,一面铺开纸,一面问道。
“乌兰人今天不闹了,好像是衙门打算给钱了。我刚才出去看了一眼,茶馆里有人在说书呢。”于叔说道。
“说书?说什么书?”梁翊随口一问。
于叔靠近他,神神秘秘地说:“我听他在讲‘残月’呢!”
梁翊一听,眉毛一挑,笑着说:“我倒要去听听这达城人是怎么夸我的!”
二人走进茶馆,那说书先生正讲得慷慨激昂,泪光闪闪,似乎是被自己的故事给感动了:“这卧龙山的贼寇一个个面目狰狞,都是要钱不要命的活阎王,一般人谁敢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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