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爱卿却皱起了眉头,他会想要在脸上留点伤疤,也是太想念景霆瑞的关系。
总觉得景霆瑞去了战场之后,他的魂也跟着飞走了,夜里怎么都睡不好,还会做噩梦,梦见景霆瑞浑身是血,危在旦夕!
在得知他即将凯旋归来的消息时,爱卿从没有这么高兴过,又兴奋得睡不着了,大半夜里的,睁着眼,胡乱猜想。
他很担心都三年了,景霆瑞还会记得自己吗?
这都怪炎,说什么景霆瑞去了战场三年,连封信都没捎回来,就知道他的心里是没有“太子”存在的。
而景霆瑞如今已经贵为大将军,战功显赫,不再是那个小小的太子近身侍卫了,就更加不会把太子放在眼里,他要誓死追随的人,是皇帝才对。
爱卿本来就很不安,被炎这么说了一通,心里就非常地难过。
“你想啊,他身边会有肝胆相照的幕僚,有出生入死的战友,你这个养在深宫的太子,说不定早被他抛掷脑后,你还惦记他干嘛?”
炎说的每一句话,就跟重锤似的打进爱卿的心里,让他心酸得想哭,可因为他是太子,得坚强着面对一切,所以,他又硬生生地把泪水憋了回去。
这种说不出的痛苦,让爱卿陷入从未有过的恐慌。
因为心里难过至极,所以就想要解决问题,他想着要做点什么才好,不至于被那些战友给比了下去。
可是他又不能上战场,那一马当先、奋勇杀敌的英雄气概,他是怎么也装不出来的。才会想到脸上带疤这事上去。
不过,弟弟们说的也对,匪寇、犯人们的脸上也会有疤。而且炎说,万一他真改了容貌,变丑了,景霆瑞若是更不喜欢他,岂不是得不偿失?
想到自己怎么这么笨,根本不及皇弟们聪明,爱卿就很自卑,甚至有想把太子位让给皇弟的念头,只是怕父皇会大发雷霆,到时,又牵连多条人命。
父皇一直宠着他,唯独太子位一事,从不让步,非要他当储君不可。而爱卿也很怕自己做得不够好,会让父皇、爹爹,以及天下百姓失望……
这些年,他已经规矩了很多,当然,也失去了很多的乐趣。
“太子殿下,温太师这会儿都见不着您,该着急了……”小德子见太子面带愁容地伫在这儿,以为他是不肯去学堂,便出声提醒道。
“知道了,我这就去。”爱卿点点头,他在下城楼前,依依不舍地回头望了一眼,阳光下的街市房屋、飞掠过的鸽子,都如画般印入他的脑海。
他在期盼着景霆瑞归来,却不知他已经来到这熙熙攘攘的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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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霆瑞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戴着竹斗笠,身着轻便的深蓝棉布衣,腰配长剑,他看起来就像是来皇城寻找机会的乡村剑士,而非一军统帅。
而这样的剑士,在皇城里很常见,多为画贾人家所聘用。
他的身后紧跟着一辆宽篷马车,车夫是一个壮汉,一直卖力吆喝着,让路人小心走避,好让这辆大车穿过这人来人往的街市大道。
那风吹日晒之下,已经褪了色的车帘不时掀起一个角,露出一张略带羞怯、又好奇的女孩儿的脸。
她眉毛修得极好,如同柳叶,眉梢向下,显出妩媚,却不过分。
柳眉下是一双大而黑的杏目,陪衬在鹅蛋圆的脸庞上,是那样的精致,让人不得不想起梨园里的美少年。
当然,她是女孩,那如秋水般沉静柔美的姿色,是少年再怎么装扮,也无法模仿的。
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孩儿,就这么文文静静地坐在马车内,只是不时望望外头,就像一只胆怯怕生的小猫。
马车左拐右转,行驶了好一会儿,终于来到一条僻静的大道上。每隔五十步,就有守卫持着斧铖而立,这让女孩有些紧张,频频望向前方的景霆瑞,他骑在高高的马背上,身姿却依然如此挺拔,巍然不动。
仿佛只要看到他,女孩的心就能安稳下来,双手放在一个花色布包上。
没过多久,景霆瑞就勒住马,停在了景亲王府气派的大门前,有两个门吏见状就赶下来问话,语气很冲。
“干什么的?!竟敢堵在王府门前!你小子不要命啦!”
景霆瑞摘下斗笠,露出略显黝黑的、端正的面庞,那门吏定睛一看,立刻两腿一曲,给跪下了,“怎、怎么是大少爷!小的给您请安!”
景霆瑞虽然是庶出,但也是景亲王的长子,尤其他现在的地位是今非昔比,门吏的态度与往日大不相同,跪着磕了好几个响头。
另外的人见状,连忙去府内通传消息,景霆瑞并不理睬跪着的门吏,径自下马,来到马车旁,掀起那道旧旧的车帘,伸手扶那女孩下车。
“唷,这是怎么回事?大将军回府怎么不提早通知一声。”
女孩的脚才站稳,就有人急忙地出来了,是景王府的大管家老刘,虽然年纪大,腿脚却极快,他是第一个跑出府的。
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大班的人,其中为首的是景霆瑞的父亲景安昌,然后是王妃孙玉婷,她的身旁是世子,即景霆瑞同父异母的弟弟景霆云。
和三年前相比,景霆云着实成长为一个男人了,个头高大了不少。
说起来,兄弟二人只差了一岁,但因其要继承王府的衣钵,所以景霆云别说上战场了,连摸到刀枪,王妃都会阻止,说这么做太危险!
于是,这个从小被仆人、父母宠溺着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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