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是一个档次的人,王圣将来是注定成为王者的男人,而他有个金大腿抱抱就满足了,当然能活着似乎也是很大的奢望。
在现代只要肯努力什么都好吃好喝的,在古代光努力还不行,还要天赋,关键还吃不饱,很显然,他就是是那种没有天赋也吃不饱的人,否则也不会来当杂役弟子。
王圣比较好相处,他们昨晚聊了一下更加亲密,今早迟到还是他帮忙报道的,俩人干活一起也特别有动力。
总算不是孤家寡人了,叶梵松了一口气,他自从到了这里之后一个朋友也没有,别人甚至都懒得跟他说话,连一个宿舍的人都不认识,到现在连人家叫什么都不知道,做人也是够失败的。
他希望可以一直维持这种关系,所以每天晚上都卖力的编故事,一些是神话,一些是他瞎编胡造的,反正就是讲有意思的。
有一天他刚讲完问王圣怎么样?
王圣还没说话旁边的舍友就开口了,“还不错。”
他这话似乎是一个认可,叶梵讲的更加卖力,听众也从一个到四个,最后旁边的宿舍也到他这里听故事,最令他意外的是其中居然有江南。
江南似乎很喜欢他的故事,每天晚上准点搬来小板凳坐在角落默不出声的听他说书,听完就回去了。
因为特别注意,所以叶梵知道他喜欢听一些神话故事,尤其是那种猪脚是草根出身的逆袭段路,简直大爱,每每听到精彩的地方都竖起耳朵,耳根子发红,到底是少年,男儿血性,激动的时候自然热血沸腾。
“好啊,这可是你自己撞上来的。”听了他这么多书,以后他要是有难,江南好意思见死不救吗?
“话说那哪吒性格倔犟,哪里能容忍给别人低头……”叶梵讲的越来越起劲,他总算找到了一种安全感,算是勉强能在这片天地落脚的依靠。
他的故事也越来越出名,每到晚上打开门一看,人挤的到处都是,还生怕没位置,听的不真切。
这事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传到了执事的耳朵里,某一天执事居然亲自过来听他讲故事,听到孟姜女哭的长城都倒了,他也跟着泪眼汪汪。
再低头一看,底下已经有不少不争气的哭的稀里哗啦。
也是入了感情,就像一般人看电视看到虐点的时候,跟着电视上的人物哭的死去活来的,说到底都是被感动了。
执事也被感动了,隔三差五也来一趟,就爱听孟姜女的故事。
为了讨好他,叶梵就特意多讲了几遍孟姜女的故事,后来他发现只要是爱情故事,这厮都爱听。
后来也就没禁制了,专讲爱情故事,里面加点神话题材,妥妥的吊住众人。
因为执事喜欢听他的故事,所以他的活也就轻松了,每天一起来就被执事叫过去讲故事,很多方面也就方便了。
他琢磨着再过不久江南就会因为生病的事遭打,到时候王圣会站出来护住他,所以特意讨好执事,让他有时间去外面买瓶金疮药,好给俩人上药。
他回来的时候外面正下着雨,江南和王圣互相搀扶,狼狈的穿行在雨中,可是模样却很开心,似乎找到同好了。
这也是他们俩第一次勾搭上了,激动也是理所当然。
“今日我俩同病相怜,不如结拜当个兄弟?”
“好,就我们两个。”江南一口答应。
就我们两个……
我们两个……
叶梵顿住脚步,默默捏住了金疮药的瓶子。
他们说就他们两个,没有第三个人,所以他只是送药的,无法融入到他们一起。
毕竟他们是共患难,一起挨鞭子,被砍被劈,而这些他都做不到,他怕苦也怕疼,更怕累,所以共患难什么的听起来更像神话。
尤其是刀子,在现代蹭掉点皮都要疼半天,让他挨刀子似乎不太现实。
江南的一句话似乎点醒了他,他不可能和他们融入到一起,所以这金疮药,他还在放在了王圣床上就好,交情就算了,点到而止吧!
老实说叶梵有些难过,刚以为自己有了金手指,这一下回到解放前,他还不太习惯,看来还是要重新锁定目标了。
倒不是一定要找金手指,他只是想找个靠山,有事靠一下,没事唠个嗑,毕竟他不能文不能武的,打起来很吃亏。
经过仔细排查,居然发现没有其他目标了,除了猪脚之外的其他人基本都是反派,猪脚就是踩着反派上位的,他们最后的下场都很惨。
总不能抱反派的大腿吗?
那是大腿吗?那分明是沼泽,说陷下去就陷下去了,不能冒险。
反派一般都是坏人,无情无义还不讲信用,他们的话不可信。
叶梵很烦恼,他解开裤子,刚放了一会水,执事就慌慌张张的冲了进来。
“幸好你在啊。”他不顾叶梵还没上完的小号就拉着他赶紧往外走,“快跟我走。”
叶梵吃了一惊,手一抖尿裤子上了,“什么事这么急?”
“大事。”执事很紧张,“内院里的那群富家子弟不知道哪晓得你会说书,非要传你过去,不去可是要小命的。”
叶梵更加吃惊,“他们怎么会知道我?”
完了完了完了,九成九的反派都在这群富家子弟里面,他们可是刁钻任性,刻薄无礼,最难伺候,要是谁不顺心了再给他一个眼神自己领悟那就惨了。
叶梵很紧张,执事也不知道哪弄来的衣服,穿身上还正正经经的像个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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