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瞟了一眼昔日的小校花,略略点头,配合得跟他走到车库。
到了外面,大家没有了顾忌,各自原形毕露。
他开车门后,双手抱胸:“你真厉害,一副混混的样子上我家来?”
“拜你所赐的,”我知道我的样子是不适合见人,也不反驳,“倒真是有保安来查问,还好公司连清洁工也发工作证,要不还真进不来这里。”
“你想来干嘛?”
“跟你一样,我也不想就这么了了。你爸呢?”
他耸肩,似若无其事,但神色间却已有不耐。
这时我才留意到这辆车不是之前的那辆小奔,而是一辆银色的保时捷era,不禁摇头。到底在动不动就堵得水泄不通的城市里开这种车有什么乐趣呢?
“别这么幼稚了,再提这些事,好过吗?”
我嗤笑,指着脸:“谁幼稚?把我打成这样?还笑我不能见人。”
先是不语,他转而讥诮:“好吧,见了你,我总是幼稚的。”
两个幼稚的成年人如斗鸡般相峙,眼看着斗志越发昂扬,不多时又有一场血战,幸也是不幸,一句柔和的问话让剑拔弩张的气氛烟消云散:
“思源,怎么开车出来要那么久?”
我一转头,见她轻轻得走来,她对我微微一点头,含笑的眼又落在了他的身上。
唔,还是没认出我来。
5、
人生十大不愿之事之一:成为电灯泡。
亮光闪闪得不合时宜不说,倒霉在双方还都是熟人,搅合得当空气也不是,不当空气也不是。
豪华跑车内豪华的一男一女加一神秘莫测的混混灯泡死寂一片,各自正襟危坐,目不斜视,非礼勿言。
终于的终于,唯一的女性按捺不住得开口了:“请问……”
我张了张嘴没发话,瞅向驾驶座的他。
“别因为我叫他arvin你就装傻,”不想他竟皱眉,“你不该不记得他的,冯乐,忘了?”
她恍然大悟的样子真的好……假啊。怪事了,小鹿斑比呢?
“是你?”惊喜,“天呀,怎么样?这些年都还好吗?”
“好,很好。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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