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为什么我们从不去医馆药庐去看呢?一直这样逛来逛去的,能找到名医吗?”
金时发瞥他一眼,“名医如果乖乖呆在医馆里就不是名医了,没听说书的说吗?所有医术高明的医者都是闲云野鹤,可遇不可求的。”
他看到前面的红尘客栈,顿时眼睛一亮,这个名字还是他听了周杰伦的歌才起的名字,这里的东西可是相当相当好吃,就是不知道现实中有没有这么好吃。
郑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再抬头,他家大师兄已经奔着红尘客栈去了。
他只能追过去,进了客栈,在最显眼的位置看到他家大师兄坐在桌前,要了……额,十屉小笼包?!
他记得,大师兄没有那么能吃也没有那么爱吃的啊。
这是肿么回事呢?难道摔坏了脑子,连性格也扭曲了?
虽然很郁闷,郑钱还是坐在了桌前,架起一个小笼包开始吃。
他吃得很慢,目瞪口呆地看着对面的金时发狼吞虎咽地吃包子,一口一个,吃得很香很不顾形象,这和之前那个严肃的大师兄相当不一样啊。
不过这样的大师兄倒是亲切许多。
看着他这样,郑钱的胃口也大好。
他们吃了一屉又一屉,不一会儿十屉包子只剩下几个了。
郑钱已经撑得受不了了,可金时发的肚子就像一个无底洞一样,吃了那么多他竟然还在吃,好像吃不够一样。
客栈的门口传来一阵骚动,伴随着小二嫌弃的咒骂声,引起了不少人的围观注意。
郑钱也想出门看看,可是看门口围了那么多人,想必挤也是挤不进去的,他索性随手抓过一人来问。
“这位小哥,门口那是发生什么事了?”
“哦,有个骨气很硬的乞丐倒在门口。”
有乞丐倒在客栈门口乞讨没什么稀奇的,令他好奇的是——
“他骨气硬在哪里?”
“他明明瘦得皮包骨,手脚无力地倒在客栈门口,站都站不起来了,客栈掌柜可怜他,想给他点吃的,可人家硬是不要,掌柜说给他点金钱,他也不要,掌柜说让小二扶他起来,人家推得老远的,非要自己站起来,又站不起来,于是造成现在这样的局面了。”那位小哥摊摊手。
金时发咬着包子的嘴一僵,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这么硬骨头?”郑钱挑起眉,生起了几丝好奇,也跟着他走到人群中朝里眺望。
他踮着脚尖看了许久,架不住围观的人太多,他看了好半天都没找到那个硬骨头在哪,他干脆大力地拨开人群。
好歹他也是天下第一大庄庄主的徒弟,对于这些手无缚鸡之力平民百姓,一只手就把跌倒在地上的少年拎起来。
少年脏兮兮的,不只是脸,全身都是破烂脏秽的,郑钱离他这样近,竟也看不出他的五官长相,只能看到那双黑白分明眼睛,狭长好看桃花眼,带了些不可解说的魅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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